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2024-05-16

1. 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1、签订书面合同,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2、利息约定要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利息作出书面约定。
3、证据收集要充分,准备好一切对自己有利的材料。
一、风险控制方法有哪些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4、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2. 风险控制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3. 对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

法律分析: 1、风险分散:多样化相互独立的投资形式;  2、风险对冲: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  3、风险转移: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4、风险规避: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市场,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  5、风险补偿:事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对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

4. 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
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 风险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风险防控措施

6. 风险管控的五大措施

风险管控的五大措施:1、风险回避,是一种有意识地避免某种特定风险的决策;2、风险抑制,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实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这种行动可以在损失发生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3、风险留存,指风险暴露者自己承担风险并以自身财产来弥补损失;4、风险分散,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来分散投资风险。其原则就是使整体风险最小而收益最大;5、风险转移,指风险的承担者通过若干经济和技术手段将风险转移给他人。风险总是存在的。作为管理者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7. 怎么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要寻求最大利润的同时规避风险,必须做好战略管理。
 1.企业战略管理的概念 企业战略是影响和决定企业的长期目标与选择企业达到既定目标所遵循路线的核心,战略管理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建立优势为目的的一系列的企业活动和努力过程。企业战略管理指的是企业为了长期的生存和发展,根据自身的使命和目标,分析其所处的外部环境,确定存在的机遇和威胁;评估自身的内部条件,识别企业经营的优势和劣势。在此基础上,制定用以完成使命、达到目标的战略计划。
 2.战略管理的内容 战略管理活动通常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价和控制。 战略制定阶段包括环境研究、企业发展方向、任务的确定,长期目标、战略方案的制定选择,是企业战略管理的关键。战略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一般包括政策设计、年度目标的制定和分解、资源配置、组织调整、企业文化重塑等,是战略管理的行动阶段。战略评价和控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战略实施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到战略管理系统中来,确保对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有效控制,并且根据变化的情况调整既定的战略,或者制定新的战略,开始新的战略管理过程。因此,战略管理是一种循环往复、不断发展的对全过程的总体性管理。
3.企业战略管理的任务 企业战略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1)确定战略目标;(2)找到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3)有效地进行企业资源优化。
 4.加强战略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企业战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企业竞争成败的决定因素,综观众多企业的失败教训,多发生在其战略管理的失误上,所幸这已经引起企业和企业家们的普遍关注。企业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首先是企业对内外环境识别的一个过程。一个企业只有在识别到外部环境存在的机遇与威胁,又认识到内部条件的优势与劣势,才能制定出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匹配的战略规划。在经济全球化和技术高度发展的新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企业只有制定愿景清晰、方向明确的战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5.企业战略管理的特征 企业战略管理,是运用战略对整个企业进行的管理,是将企业日常业务决策同长期计划决策相结合而形成的经营管理。企业战略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全局性;长远性;匹配性;相对稳定性;竞争性;规律性;风险性。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怎么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8. 风险管控的五大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管控的五大措施: 
①风险回避,是一种有意识地避免某种特定风险的决策。
  ②风险抑制,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实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这种行动可以在损失发生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
  ③风险留存,指风险暴露者自己承担风险并以自身财产来弥补损失。
  ④风险分散,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来分散投资风险。其原则就是使整体风险最小而收益最大。
  ⑤风险转移,指风险的承担者通过若干经济和技术手段将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如将带有风险的资产卖给他人或购买保险。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十四条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