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金保险规模

2024-05-16

1. 美国养老金保险规模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板块中,公务员与非公务员没有区别,其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由全国强制性统筹,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0%。第二层次是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第三层次则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即在个人自愿,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的情况下,设立养老金账户。美国的雇主养老金计划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缴费确定计划。即雇主和雇员都固定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形成养老金账户。最后获得的养老金由缴费时间、数量和投资收益高低来决定,例如知名的401(k)计划。另一种为待遇确定计划。这种养老金一般只由雇主缴纳,雇员退休时享有的待遇是一样的。美国的公务员在20世纪后期一般都采用这种计划,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只提供缴费确定计划。在雇主养老金计划中,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是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为公务员制定的养老金计划,分为公务员退休金计划和联邦雇员退休金计划。前者是为198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制定的,后者为1984年后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制定。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联邦公务员养老金收入大幅领先于普通工人。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月均养老待遇为1369美元,而普通工人为720美元。2008年,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月均养老待遇上涨至2550美元,普通工人上涨为1153美元,前者为后者的2.21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美国养老金保险规模

2. 美国养老金总额

美国养老金体系概况
1.第一支柱:全面覆盖并提供基本保证

同样,美国养老金体系也有三根支柱。第一支柱是OASDI(Old-Age, 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 Program),这是在大萧条时期通过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制定的一项具有法律强制性的社会保障计划,涵盖了美国约96%的工作人群。该保险计划通过员工和雇主(通常是员工税前工资金额的6.2%,雇主缴纳同等金额)缴纳的社会保障税提供资金,再通过社会保障信托基金进行保守投资; 根据法律规定,该基金只能投资于由联邦政府担保的不可出售的股票以及证券,因此资金安盯胡巧全是有保证的。

2.第二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补充,具有递延税款的特征

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401(k)计划,于1981年通过税法引做首入。虽然固定收益(Defined Benefit)仍然作为一个选择存在,但如今固定缴款(Defined Contribution)在401(k)计划中占主导地位。在DC计划下,雇主为每个员工单独设置401(k)账号,然后由雇主和员工出资缴纳相应的金额。通常来说,退休前不能提取资金。雇主通常会与某些基金合作,并提供一系列投资选择以供员工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做出选择;员工承担投资风险。在传统的401(k)计划中,员工享有根据累计贡献划分的按阶段免税,并且税费仅在提款时才扣除。这样的递延税制使该计划具有吸引力。

3.第三支柱:作为第二支柱的补充,具有更大程度的灵活性

第三支柱主要包括个人退休帐户(IRA),以及个人储蓄和投资计划。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建立了IRA体系,该法案通过执行相应的准入规则来保障美国人的退休资产。IRA与401(k)计划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传统IRA的账户是由员工自己开通,而不是雇主。同时雇主也无需缴纳相匹配的金额。

与401(k)计划类似的是,传统IRA的贡献也为税前,税金在提款时收取。而对比401(k)中的指定基金投资的限制,IRA计划有成千上万的投资选择。过去几十年来,除了传统版本外,401(k)计划和IRA还有很多种变化,例如Roth 401(k),Roth IRA,SEP IRA,SAR-SEP IRA,Simple IRA等,凯键以满足雇主和个人参与者的需求。

3. 美国养老金政策

美国养老金制度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不一样的体系,美国政府公务员或是由政府支付薪水的人员,他们的退休金加上社会安全金一般会是退休前年薪的60%至75%。私人公司雇员因是采取另外一种退休体系,每家公司情况不同、雇员投入退休基金金额数量不等,他们退休后能够领取的退休金要依据个案来观察和分析。美国养老金制度比较复杂,但主要是三种体系。第一,每一个工作的人只要有足够的工作点数都可以在退休后从联邦社会安全局领取社安金,这是政府建立的全国性养老体系,其目的是使每一名工作的人在退休后能有生活最基本的保障。第二,政府公务员和由政府支付薪水人员的退休金体系,这一体系是确保政府公务员退休后能有较丰厚的待遇和退休生活。政府公务员的退休金制度通常称之为福利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benefit),也就是按照公务员退休前的年薪、工作时间等计算出退休金额度。第三,私人公司雇员退休体系主要是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出资购买退休基金,员工退休后这些工作时间积累下的钱就成为退休金。这一体系对员工的退休待遇主要看公司的情况,各行业差异会很大,该退休制度也被称之为投入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contribution)。美国的退休金体系因退休金来源不同,也可划分为社会安全金、个人退休帐户、公司退休计划(401K)、退休金等。根据美国社安局的统计,美国人在退休后的养老资金主要是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安全金,约占养老金的39%。公司或政府的退休计划,约占养老金的19%。个人股票、证券收益,约占养老金的26%。其他资产的收益,约占养老金的13%,其他收益,约占养老金的3%。从以上美国人的养老金来源以及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美国人的养老金并不单纯依赖退休金,而是多种组合,因此在养老金上的理财学问就很大,而且您不理财不仅财不理你甚至还可能破财。

美国养老金政策

4. 美国养老政策

国家出台了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政策,这也被誉为是养老金制度的一大变革。事实上,关于个人养老金这项制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政策和方案。美国当下有80万个百万美金账户。这些人都在默默地等待着他们的主人退休。      那么在后续推行养老金制度上会有哪些阻力呢?
一、美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其一,从缴费时间上来看,美国个人养老金账户对于参与者的领取年龄进行了限制。个人可以在70.5岁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银行、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基金、股票经纪人等方式开设传统IRA,而对于罗斯IRA而言则随时可以开设,没有年龄限制。
      当计划开始后,两种计划都要求个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一般在下一年度的4月)完成缴费,如2016年的缴费必须在2017年的4月18日之前。美国的个人退休计划并不强制性地要求每年都向计划缴费,传统IRA在中断缴费后可以在未来任何一年恢复缴费,罗斯IRA则在年收入低于一定情况才能完成当年度的缴费,      收入过高者将被限制向罗斯IRA缴费。      其二,从缴费金额上来看,当地从参与者的收入和每年的缴费上限两方面进行了限制,并且对超额缴税均进行了惩罚性措施。      在制度开立上,传统IRA并没有收入金额的限度,只要有应税收入的个人均可以开设传统IRA账户,而罗斯IRA设置了收入额度作为参与计划的进入门槛。
      对于夫妻共同报税、丧偶、单身、已婚单独报税等情况的人群需要达到不同的收入水平。在当年缴费金额上,传统IRA和罗斯IRA均对当年的缴费上限进行了限制。根据2016年规定,传统IRA根据报税者身份以及年龄的划分将缴费限额分为5500美元至13000美元五档。      而罗斯IRA的缴费限额会受到个人在参与罗斯IRA的同时是否同时向传统IRA缴款的限制。如果个人当年只向罗斯IRA缴款,缴款限额为50周岁以下5500美元50周岁或以上6500美元,      并且当调整后的收入高于某一额度之后这一限额会降低。
      如果当年同时向罗斯IRA和传统IRA缴款,则罗斯IRA账户缴费限额将减去已向传统IRA账户进行缴款的额度如果当年出现超额缴款,传统IRA和罗斯IRA均设定了6%的特许税作为超额缴款的惩戒性措施。      超额缴款可能来自于自己、配偶、雇主或者结转的缴款。      对于传统IRA而言还包括70.5岁当年及之后年度的缴款,但是两项制度都规定若在纳税申报截止日前将超额缴款及其利息提取,则可以不支付这部分税金。      其三,从限制个人养老金提前领取上看,如果在59.5周岁前提取,需要征收10%的附加税。
      这一年龄限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总收入的10%,用于高等教育的花费高于提取额,失业者用于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低于提款数额,提取金额用于第一套房子的购买、建造或者重建等情况,由于残疾造成的提前提款,      59.5岁之前的取款将不收取附加税。      我国后续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政策完善的过程中,或许能从美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上找到很多答案。尤其是对于养老金提前领取在政策上的限制问题,更是值得我国所借鉴。      但从国内现实情况来看,当下有很多问题仍在阻碍国内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
二、国内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阻力      其一,国内贫富逐渐拉大,导致真正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人员有限。尤其是国内经济下行周期已经来临,疫情对个人收入的重创,通胀的持续走高。在这种情况下,居民有限的工资收入短时间内只能满足个人需求,很难再拿出多余的钱去存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上去。      35岁的王大哥和我们说出了当下普通民众的真实生活,王大哥夫妻二人每个月工资加起来1万元左右。1万元的工资王大哥一家需要支付每个月房贷4800元,车贷1200元,家庭日常开支2500元,养娃费用每个月2000元,基本上每个月都是处在入不敷出的状态。      手里面怎么可能还有钱去考虑夫妻二人的养老金呢?
      其二,中国父母对子女独特的爱。可以说,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从孩子出生开始,父母就已经在为其规划以后的人生。45岁的王阿姨说,今年自己儿子已经18岁了,从儿子5岁开始,家里面每年就已经在为儿子未来读书、娶妻生子在存款。现在房价这么高,彩礼又这么高。若不提前存款,到时候孩子结婚怎么办呢?
      其实王阿姨所说的话,是国内普通民众的真实心声。对于中国家庭来说,家中有儿子的会提前开始存款,以为儿子未来结婚使用。家中有女儿的,也会存款,只为了女儿结婚的时候,多给女儿嫁妆,以免女儿未来到了婆家受气。      这种思想观念从古代沿袭至今,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即使儿女完成结婚生子的人生大事,若父母有能力的话也会接济子女。而个人养老金制度则要求大家每个月必须要到指定账户存款,而且短时间内也不能提取出来。      显然,这和中国老百姓的现实需要完全相反,估计这一政策很难推行。
      其三,民众对个人养老金还存在质疑。比如说城乡居民养老金在国内也走过了几个年头,但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于政策的不断变动,导致很多农民对这一制度都存在很大质疑。现在很多人担心的问题是后续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否也会在政策上不断变化呢?若政策真正调整的话,是否会影响到自己账户的安全呢?三、总结      从以上分析来看,目前美国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已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在很多方面的确有值得我国所借鉴的地方。而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这一制度估计短时间很难在国内大范围推广。尤其是疫情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很多老百姓手中没有钱。

5. 养老金 保险公司管理的养老金 规模 美国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水平的确定各国政府通常制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同时,政府也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补充养老保险水平给予了一定的限制。为了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中国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同时限制补充养老保险的水平,以避免企业借此逃避国家的税收。整个养老保障的目标是保障退休者能够维持其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一般来说,养老金替代率达到80%左右即可保障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替代率为60%,因此,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应限定为20%以内。据专家测算,假定工资增长率等于投资回报率,要达到20%的替代率,所需要的缴费率为5%~8%.因此,可以将中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水平确定为:缴费率上限为5%~8%,养老金替代率上限为20%左右。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替代率在80%以上。由于地区间不平衡,一部分地区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在80%以下(有的甚至接近60%),尚有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补充养老保险的水平应根据当地实际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来确定(80%—实际替代率=补充养老金替代率);对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高于80%的地区,基本上没有发展补充养老保险的空间,这些地区首先要做的是降低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而不是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二)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形式在国外,补充养老保险的具体管理形式虽多种多样,但比较普遍的是独立的养老金基金会。养老金基金会由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或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联合组建,基金会的管理是独立的,与发起的企业完全分开。基金会的独立性能够避免发起企业对养老基金的管理运作进行干预;多个企业或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联合组建又能够有效降低管理成本,这两个优点是养老金基金会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中国不妨考虑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金基金会,承担管理补充养老保险的职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基金会的层次:规模较大、资金管理能力和承担风险能力比较强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可以单独建立补充养老金基金会,但基金会及其基金的管理都要与企业管理、企业经营性资金的管理分离开来;内部差异比较小、相互之间联系较为紧密的行业可以考虑由行业工会发起建立统一的行业补充养老金基金会;发展比较均衡的地区可以由地方工会组织地区性补充养老金基金会;而那些规模小、承担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通过工会)建立跨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基金会。多样化的管理层次既维护了企业的自愿选择权,也便于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应该尽快分离出来,交给企业选择的补充养老金基金会来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应采取委托投资的方式,由补充养老金基金会委托具有基金投资经验的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公司等。政府要对受委托的投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并制定有关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规则;补充养老金基金会则行使委托者的权利,对受委托的投资机构进行监督。(三)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补充养老保险没有政府财政兜底,必须自己承担风险。因此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至关重要,既要提高投资效率,又要保证基金安全。目前,按有关政策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比较强调基金安全而不太注重效率。在国外,补充养老保险比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是吸引职工积极参加的重要因素。不讲求效率,补充养老保险就没有生命力。因此,首先应该将补充养老保险从社会保险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补充养老金基金会来管理,基金投资运营再委托给专业性的投资机构来承担,实行市场化管理;其次,逐步放开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准予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在一定限度内进入资本市场。近几年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很快,投资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市场中的投资工具也不断增加,应该说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当然,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政府一方面要采用先试点、后逐步推进的办法,尽量减少养老基金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冲击和养老基金投资本身具有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要根据中国金融市场的发育状况,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适用于中国的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并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四)补充养老保险的筹资和待遇支付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为其职工建立的,企业必须缴费。不过,应该鼓励职工参与缴费。美国的401K计划(职业年金计划的一种形式)规定,只有雇员缴费,雇主才须按一定比例配合缴费。这种配合机制促进了401K计划在美国的迅速发展。在目前企业不愿意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通过雇员缴费促使企业配合缴费也是推动中国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重要手段。至于政府,在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之外,不承担缴费责任,也不承担弥补补充养老保险财务赤字的责任。目前,中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全部实行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模式,待遇采用缴费确定型支付方式,即根据职工的工龄、贡献大小等因素,将企业缴费分解到每个职工的个人账户中,养老金待遇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来确定。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就企业方面来说,企业不承担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企业无需向职工承诺将来退休时有确定的养老金待遇;就职工个人来说,采用个人账户方式,便于职工流动时将其养老金权利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方式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如个人账户完全的可转移性使得企业通过这种方式留住职工的作用大为降低,不利于调动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风险由职工承担,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和投资的成败,将会导致职工补充养老金待遇的不确定。权衡利弊,目前的这种个人账户模式应该坚持,个人账户应成为中国补充养老保险的主导模式,其缺点也要通过政策规范和加强管理来加以控制和缩小。当然,根据补充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财和多样化特征,也应该允许企业建立完全企业出资、待遇确定型的补充养老保险,允许一些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建立这种待遇稳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在国外,大型企业往往通过建立待遇确定的补充养老保险作为职工稳定的福利,借此鼓励职工长期留在企业。(五)补充养老保险的转移在国外,职工必须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才能获得完全的补充养老金权利,其补充养老保险才能随同职工的流动全部转移;达不到规定的工作年限,则不能转移或只能部分转移。限制职工补充养老金权利获得和转移间接地表明:补充养老保险既具有职工“延迟收入”(推迟到退休时才能支付的收入)的特性,也具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企业福利”的特性。这种延迟收入和企业福利的双重特性决定了职工的补充养老金权利是不完全的。不过,获得养老金权利的工作年限要求限制了职工的流动,这又与各国保护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产生矛盾。部分国家已经采取措施,逐步缩短工作年限要求。如加拿大准备将工作年限由10年缩短为2年;荷兰已将工作年限由1972年前的5年缩短为1年;美国也将工作年限由10年缩短为5年。就中国来说,目前,为了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可规定相对较长的工作年限(如4~5年)要求,更多地体现其企业福利的特性;在将来,随着补充养老保险较为普遍地建立,再逐步将工作年限要求降至1~2年(即职工工作满1~2年,就可以完全转移其补充养老金权利),更多地体现其职工延迟收入的特性。另外,在职工未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就发生流动时,应该规定职工可以部分享受补充养老金权利。(六)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手段。有些国家的自愿性补充养老保险之所以达到较高的覆盖水平(如英国、美国),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目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中国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只能来自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奖励福利基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不过,在少数地区,地方政府则作出了相对灵活的规定。如福建省规定,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5%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江苏、湖北、广东等地也作出了将部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税前列支的规定。因此,中央政府应该尽快作出全国性规定:最高允许5%~8%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缴费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各地根据现有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来确定具体的补充养老保险的免税费率;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同样享受免税待遇。至于发放的补充养老金,则应计入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基数。(七)补充养老保险的监控为了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有力的监控。中国可参照英国的做法,在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成立国家补充养老保险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有关专家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代表等共同组成,办公室可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具体承担政府对补充养老保险的监督职能。国家补充养老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确定为: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进行认定;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进行监控;对各地有关补充养老保险的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接受有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投诉,并对违反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事件进行调查、纠正和处罚。在政府的监督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应成立由企业管理者和职工联合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所参加的补充养老金基金会进行直接监督,维护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保护自身利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养老金 保险公司管理的养老金 规模 美国

6. 美国养老金制度是怎样的


7. 养老金的国外现状

欧美一些国家除了养老金外,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比如,美国在税收政策上实行间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作为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在法国,基本养老金由雇主交8.2%,雇员交6.55%;法国对遗属遗孤补助的资金来源于由雇主按雇员收入的5.4%缴纳,作为困难家庭补助金。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而在法国,情况就不一样了。一般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原工资50%的退休金,公务员则按退休前工资的75%计算。

养老金的国外现状

8. 美国有养老金制度吗

1、美国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美国于1942年开始支付退休金。1965年增加了老人医疗保险,1972年又增加了残废者医疗保险。经过50多年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2、美国老年法定退休保险具有强制性、贡献性和福利性,退休和医疗保险基金有正常来源渠道,能自我调整和自我调整。其退休金的收与支是按照现收现付、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的,根据人口老龄化的预测、退休费支出的需要,不断调整保险税税率,达到自我循环正常运转的目的。
3、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的自愿投保退休金保险,吸收闲散资金增强经济实力,为人口老龄化做准备。美国的一些人寿保险公司除经营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死亡保险外、还大力经营集体和个人自愿投保性质的私人退休金保险,作为法定退休保险的补充。
4、在美国,还是家庭养老为主。真正进入机构养老院的只有20%,其余都是家庭养老。很多美国老人都有拿着退休金到风景优美、适宜养老的国度、地区养老的人群,如美国的退休老人到佛罗里达、夏威夷、墨西哥海滨购房长住,安度晚年。
5、在美国一些地方,“以房养老”已被许多美国人认为是一种最有效的养老方式,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的鼻祖。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为了自己养老而购买了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给年轻人使用,利用年轻人支付的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