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吗

2024-05-15

1. 学生可以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吗

学生不可以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项目申报概况

  (一)申请人年龄要求

  从申报的条件上来看,教育部人文项目对申报的单位以及申报人具有一定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以及含副高的在编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的职称的在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可申报青年项目。超过了40岁,属于一般项目。顺便提一下,我们国社科项目的青年项目对申报人的年龄要求是不超过35岁。

  (二)不能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几种情况

  除了超过了40岁,还有几种情况是不能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第一个就是,如果你已经是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类项目的负责人,那么就不能同时再申报下一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第二个就是,对于那些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而言,如果这些项目在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或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则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项目。也就是说,我们在申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没有最终完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老师又想再次申请,那么这时你首先要完成你所申报的上一个未完成项目,而后才能够继续申报。或者可能还会有其他各种原因及要求,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下。

  第三个就是,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以及国自然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也不能再次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我们现在是国社科,国社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也不得同时申请。举例来说,当时我在申报的时候也面临这个问题,我在2021年申报项目的时候,其实要求是不能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和国社科项目,那么我的想法是先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因为我报了,如果我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了的话,我还可以报国社科项目。但是你一旦报了国社科项目,如果国社科项目立项的话,那么你再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话,这样就不符合申报的要求了。因此这里也请大家注意。

  另外,不可连续两年申报项目。也就是说,比如我们2022年进行申报的话,即便你在2020-2021年度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没有获得立项,你也算是连续两年申报了,那么你的申报资格将暂停一年。也就是说,你在2023年才又具备了当年的申报的资格。

  二、具体申报与审批流程

  (一)申报流程

  就具体的项目申报流程而言,首先是网上系统的填报,第二步则是在线审核确认,并提交纸质版。也就是说,我们在网上填报的时候,其中会有很多不同的条目,同时我们也可以选择下载纸质版的申报书。当然,纸质版申报书里面会有很多格式的要求,在申报的时候无疑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大家到时候如果遇到这种问题的话,可以上网去查,搜索一下这类经验,网上的资讯非常多,很容易就能够解决我们的问题。关于流程最主要还是要靠大家去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再去解决,我们在这里就不再详细展开

学生可以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吗

2.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经费多少

“十三五”期间,我司加大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资助力度,根据2015年基地测评结果,实行分类别分层次资助。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项目总体规划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2号)要求,各重点研究基地在资助限额内研制提交了2016年基地建设经费预算,经审核通过的2016年度各重点研究基地预算经费近期将由我部财务司划拨至相关高校计划内财务账户。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请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合规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根据《管理办法》新的规定和要求,在年度预算总额和各重大项目立项经费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经费预算,及时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基地管理系统”)进行更新。我司将依托基地管理系统对基地预算执行和绩效产出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预算执行不力和不合规范的基地暂停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3.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下简称社科研究),改革和完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第三条 项目管理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贯彻科学、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司(以下简称社科司)负责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
  3.管理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经费;
  4.制定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5.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第五条 国家教委社科司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其他有关工作。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以下简称省区市教委)、国务院其他部委教育司(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第七条 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其中,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与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的主要职责同本办法第六条。第三章 项目申报第八条 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国家教委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五年组织申报一至二次;(2)国家教委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国家教委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4)国家教委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经费资助的研究课题,定期或不定期受理。第九条 国家教委社科司每五年发布一次社科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关于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由社科司在申报通知中做出具体规定。第十条 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博士学科点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40(含40)岁以下;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未完成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必须能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出版单位的经费资助;《申请评审书》必须填写B表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及提供经费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所采用或参考。第十一条 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地方院校以省区市教委为单位,国务院其他部委院校以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成批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申请课题进行初审,并履行下述手续:
  1.报送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等系统》(以下简称《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软件录入并打印的《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及软盘;
  2.报送用《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的《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1份及软盘;
  3.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评审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签署具体意见;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介绍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5.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时间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安排(根据正式通知,时间可能调整)如下:
1. 12月22日前上午12:00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纸质版申请材料和纸质盖章版汇总表各1份报至学校科研院202房进行形式审查。
2. 2023年1-2月,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学校申报通知。

机构职责 
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 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 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 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综合治理。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时间

6. 手上已有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未结题还能报国家教育科学课题吗?

不能申报
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十条:

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具体链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file.jsp?id=1295493384984197

7.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会有邮件通知吗?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通知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的,一般不发电子邮件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指199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全国66所高等学校相继设立的15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院所)。超过50%的重点研究基地成为后来启动“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的核心和支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按照“一流”和“唯一”的标准进行建设。所谓“一流”,就是要求建立的重点研究基地在确定的研究领域应该在全国是一流的,或者至少在全国高校同一研究领域是一流的,并经过若干年的建设有望在全国同一研究领域达到一流。所谓“唯一”,就是说在同一领域、同一研究方向上只设一个重点研究基地,要求建立的重点研究基地切实成为该研究领域的中心,在繁荣和发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中明显地居于领先地位。经过这10年的建设和发展,可以肯定地说,2/3以上的基地已经实现这样的建设目标,堪称本领域的学术高峰、人才高地、交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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