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是不是事业单位

2024-05-16

1. 共青团是不是事业单位

共青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是群团组织,其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报刊、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的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共青团的招聘要求是:1、年满18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2、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共青团是不是事业单位

2. 团中央直属单位事业编竞争大吗

参照其他考试来说,算还好。但是压力也是比较大的。考试不能完全看报名人数来判定你的岗位竞争压力的大小,自己还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才是最好的。
对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来说,其收入确实算不上高,但是却也不算低,大概在当地的平均收入线之上。现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收入是比较透明的,和网上流传的也大抵相同,每个月在三千五百元左右,当然,这是对于没有职务的职员来说,对于领导岗位而言,会高出几百到一千。

对于工作而言:
工资收入并不是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还应该有个人的假期待遇、职业的发展以及退休之后的待遇等等。事业单位的工作虽然收入比较普通,仅仅是略高于当地的平均收入。
但是,除了收入以外,事业单位拥有完成的休假体系,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基本上都可以保证按时休息,即使平时有个人事情需要办理,请事假也不会出现扣工资的情况。

3. 县团委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党委群团机关、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1、党委群团机关:是指所有的党委机关,和群团机关,包括省市县委、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团委、妇联等。2、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执法中心、执法大队、执法局、稽查局等。3、行政类事业单位:例如林业局、环保局、信访局等;例如国资局、档案局、招商局、畜牧兽医局等。

县团委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4. 共青团中央有哪些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国际联络部,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 

代管事业单位: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指导中心,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直属单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青年报社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中国青年杂志社 
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 中国青年旅行社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青实业发展总公司 
中日青年交流中心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中青国际公司 
实业发展管理中心 
中华儿女杂志社 
中国少年报社 
中国青年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5. 共青团是政府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共青团属于群众团体啊,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事业单位,是群众团体,但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党群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共青团是政府哪个部门

6.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和共青团什么关系?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和共青团中央什么关系?答:为隶属关系。
共青团中央下辖机关内各部、办。同时协助各地方部门党委管理团工委或地方团委,如:XX省团委,中央XX部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下属团委

7. 共青团是政府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共青团属于群众团体啊,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事业单位,是群众团体,但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党群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共青团是政府哪个部门

8. 共青团属于政府部门吗 ?

法律分析:
团委是党的部门,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的简称是团委,是中国共青团的组织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