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 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2. 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 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一、法律是怎样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
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规定: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股权最终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最终受益人是在公司运营中最后获得利益的行为人,而股东是能够从公司获得利润中取得相应的分红。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
三、有哪些无限责任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股东关联企业是什么意思

4. 股东是不是关联方?

1、是关联方,无论是从公司法还是从会计准则来看,公司股东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公司股东属于关联方中的“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公司法第217条有明确定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扩展资料:
一、关联方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三、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5. 股东是关联方吗?

问题一:持股25%的股东是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1、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例如,一个企业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存在的主要特征。 
  3、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在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不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因为关联方之间交易时,不存在竞争性的、自由市场交易的条件,而且交易双方的关系常常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影响交易。在某种情况下,关联方之间通过虚假交易可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即使关联方交易是在公平交易基础上进行的,重要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也是有用的,因为它提供了未来可能再发生,而且很可能以不同形式发生的交易类型的信息。 
  
   问题二:一个人是两个公司的股东两方是否为关联方  这要看这个股东的控股情况,关于关联关系你可以看下如下所述: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5条)。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2号)中很明确: 
  第九条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问题三:参股股东的子公司是关联方吗  是的 
  
   问题四:公司股东的企业是关联企业吗  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该股东在两个偿司所占股份比重而定。一般以25%为标准: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如果你说的是全资的,那就肯定是了 
  
   问题五: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么  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股东是公司的情况下, 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些都是关联方。 
  要核查是否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 
  所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问题六: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不一定属于关联方交易,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企业关联方的定义: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该股东对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等情况,则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否则构成关联交易。 
  
   问题七:非股东董事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  如果是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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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八:少数股东母公司的子公司是不是关联方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 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 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两公司不是关联方 
  
   问题九:关于日常性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股东为关联方的,需要回避吗  A与B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分开讨论是否需要上各自的股东会,即A购买C持有F99%的股权是否需要上A的股东大会,B购买D持有F1%的股权是够需要上B的股东大会(此处的交易金额为实际的股权支付价格)。以下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1、上股东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上董事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由总经理决定后方可实施。 
  
   问题十:股东是不是关联方?  股东就是最大的老板,是最大的上级领导,。

股东是关联方吗?

6. 股东是不是关联方?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扩展资料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
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

7. 同一个股东是不是关联企业

法律分析: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干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
法律依据: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第九条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同一个股东是不是关联企业

8. 股东关联企业多有什么原因

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一、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法律要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必须满足三个要件:

第一,主体要件。只有公司的债权人能够提起法人人格否认之诉,其余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便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得主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第二,行为要件。须有股东实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结果要件。股东滥用权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相应地,对人格混同的关联企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也应当依循这几个要件。

二、企业之间的什么关系称为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营企业;发行人参与的联营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