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2024-05-13

1.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从理论上讲,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在于公平交换中,交易双方不受其他方任何因素的影响下所确定的、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交易价格。存在市场交易的情况下,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现值和现值等会计准则体系中最重要的计量方式之一。  
 


  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范围,其中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其他准则计量中设定了前提条件,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同时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还是以谨慎性原则为指导思想,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成熟条件以及交易性质等自主选择使用公允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2.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使用了公允价值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以下5种使用了公允价值
  (一)收入准则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要求,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显然,《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仅改变了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并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企业合并准则《企业合并》准则要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其中所发行权益性证券存在公开市场,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应以该证券的市价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依据,同时应考虑该证券的交易量、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存在公开市场,没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应考虑以购买方或被购买方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权益性证券的价值。在确定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达成企业合并协议,且公开宣布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该权益性证券的市场价格。
  (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债务重组利得。而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债务重组损失,并以公允价值计量重组时获得的非现金资产。
  (四)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五)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要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所有者权益。在该准则的“公允价值确定”中,规范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绝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或现值计量,许多准则都对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及披露做了规范。在《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与其他四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并列,由此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的比例很高,公允价值和现值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最大亮点。

3. 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其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的影响。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所以,预计2007年房地产行业会因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而出现大面积业绩上升的说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当然,如果2007年期间或之后,房地产行情仍保持大牛市的话,因新会计准则给该行业带来的利好还会逐渐显露出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其他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目前已颁布的38个具体准则中至少有17个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企业影响较大的事项除前文分析过的两项外,还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交易或事项。新会计准则之所以对这些交易或事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是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例如,对于企业间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出和换入的资产,实质上是确认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的售出与购入,售出资产的公允价与账面价之差即为企业实现的收益。而同类业务在老会计准则下只能按账面成本计价,不能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企业损益;类似地,如果企业在债务重组中用以清偿债务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高出的部分连同获得的债务豁免,可以增加当期利润;在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体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这些交易事项中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计价模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的缺陷,从而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经营业绩。

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4.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确定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中虽然规定了公允价值确认的三种状态;
  (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时,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时,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评估价,作为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时,交易对象也不适宜评估,多方询价也存在较大困难的基础上,可以参考当地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
值。但是,现实情况千变万化,特别是目前市场条件还不是严格规范,市场信息并没有随处可取。这无疑给部分企业利用公允价值人为调节利润有可乘之机。同时,
也给企业财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
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地产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成为房地产后续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如果采用香港的做法,即对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计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测量师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由于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因此对企业业绩不
佳,企业亏损或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来说,对调节公司利润打开了方便之门,误导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 现行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采用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适度、谨慎和有条件的。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是适度、谨慎和有条件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尚属新兴和转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有可能出现公允价值计量不可靠,甚至借机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在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等具体准则中规定,只有存在活跃市场、在公允价值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现行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采用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6.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特点是什么?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特点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已考虑到了公允价值应用存在的问题,避免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而产生操纵利润的可能性,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公允价值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有较严格限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新准则体系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同时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因此只要严格地按照准则实施,公允价值就会真正做到公允。  

  (二)公允价值的取得有严格要求新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要“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估估而已”,公允价值不再是橡皮尺子。而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方法,必将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且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和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采用后,将会引导市场更多的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也会导致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这无疑构成制度性的长期利好。  

  (三)综合因素影响公允价值的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在多数准则中并非强制的,是否运用这一计量方法,即使是满足有关条件的企业也会综合考虑其它因素的影响。比如,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将带来企业账面收益的增加和计税基数的提高,而企业并没有实际现金流入,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必将增加现金流出。

7.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首先,对可以取得公允价值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是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会计准则的普遍做法,它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这种做法在技术上的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就拿投资性房地产来说,账面2000万元,如果市价涨到2亿元会计上就应该反映2亿元, 这样的信息才真正真实有用。如果仍然坚持在报表上显示2000万元,会计处理倒是简单了,但这种信息不仅不能帮助投资者进行决策分析,甚至还会误导。任何改革都不能因噎废食,会计准则的改革也不例外。与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

  第二,新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要 “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估估而已”,公允价值不再是橡皮尺子。公允价值要想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需要同时具备三个要素:上市公司管理层蓄意造假、会计审计人员失去职业道德与证券市场监管失灵。事实上具备了这三个要素,任何制度也不能有效发挥防护作用,再好的准则也无能为力。

  第三,适宜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土壤”已初步形成。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2003年中央做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由初创转向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已经确立。另外,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在强化公司治理,提高运作透明度,清理违规行为,构建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中国证监会推进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了上市和再融资的程序,颁布了大量监管规章,加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舞弊查处的力度;财政部加大了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上市公司内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理性经济选择为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构筑了多道“防火墙”;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甄别的能力也有所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逐步提高。 势异时移,这些都有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环境已初步实现。我们应该采用发展的战略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第四,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十分谨慎,不会导致滥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因此只要严格地按照准则实施,公允价值就会真的做到公允。

  再比如在非货币交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新准则规定了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的两个前提条件,即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收益的行为。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公允价值不允许被滥用。(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8.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有以下不同: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存货准则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初始计量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3)盘盈存货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冲减管理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
2.金融资产投资
(1)分类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计量属性选择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历史成本(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区分权益法和成本法,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3)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除长期股权投资外,减值准备均可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4)投资收益确认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需要根据具体准则确定。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一般情况下,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但对于存在折溢价的债券投资、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存续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时,摊销的金额也计入投资收益。
3.固定资产
(1)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初始计量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2)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需要计提减值,减值不得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4.生物资产
(1)分类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2)减值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消耗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生产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5.无形资产
(1)减值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均需要计提减值,减值不得转回。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2)摊销方法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摊销方法应根据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全部采用直线法摊销。
(3)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处理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该类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但需每期进行减值测试。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该类无形资产,要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6.借款
利息计算不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息费用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费用。
7.收入
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更关注风险报酬是否转移。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更加关注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
8.所得税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应付税款法,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