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2024-05-13

1.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2.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3.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这个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网上进行查询:
1、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入到官网里。

2、输入想要查询的企业公司的名称。

3、点击查询后,就可以看到查询公司的名称,点击公司名字就可以进入查询详细的信用情况。

4、进入之后就可以查看企业有没有信用激记录出现问题的情况。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4.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边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里面有各级财政部门录入的其在政府采购执法中进行了处罚的企业相关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严重违法失信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等)。
2、中国政府采购网
(1)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31日创办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向全国发布了《关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0]28号)。
(2)详细资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是财政部开发设计和主办的用于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与财政部正在开发、建设中的基于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包括在线招投标在内的电子商务系统共同组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
(3)为了做到网络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降低网络建设和维护的费用支出、体现信息的规模优势,中国政府采购网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级维护”的管理体制。即由财政部统一负责网站的开发设计、域名注册、系统建设、宣传推广及日常运行等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加载信息,按统一的域名使用并维护中国政府采购网。

扩展资料: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多个合作备忘录,明确提出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并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有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在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标志。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是落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方式。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相关主体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是落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方式,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也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财经——《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5.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边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里面有各级财政部门录入的其在政府采购执法中进行了处罚的企业相关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严重违法失信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等)。


2、中国政府采购网
(1)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31日创办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向全国发布了《关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0]28号)。


(2)详细资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是财政部开发设计和主办的用于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与财政部正在开发、建设中的基于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包括在线招投标在内的电子商务系统共同组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
(3)为了做到网络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降低网络建设和维护的费用支出、体现信息的规模优势,中国政府采购网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级维护”的管理体制。即由财政部统一负责网站的开发设计、域名注册、系统建设、宣传推广及日常运行等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加载信息,按统一的域名使用并维护中国政府采购网。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6. 同问,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

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右边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里面有各级财政部门录入的其在政府采购执法中进行了处罚的企业相关信息。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相关规定。
执行《通知》的注意事项:
1、是明确查询渠道
根据国家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通知》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做了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但考虑到上述渠道尚未覆盖所有信用信息,《通知》还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
2、强调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对失信主体既要惩戒到位,也要防止造成“误伤”。从具体失信记录来看,有的失信行为并未达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因此,《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在使用信用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是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进行甄别,依法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为评审专家。
3、做好证据留存
《通知》规定了一系列失信惩戒措施,对由此引发的质疑、投诉,相关单位存在举证责任。为此,《通知》强调,相关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同时,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等内容。

7. 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边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里面有各级财政部门录入的其在政府采购执法中进行了处罚的企业相关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严重违法失信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等)。


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31日创办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向全国发布了《关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0]28号)。
参考资料
知乎.知乎[引用时间2017-12-25]

如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 财政部明确政采活动中信用记录怎么查询和如何使用

第一: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第二:根据《通知》,信用记录如何使用有四个方面:
1、一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评审专家选聘及日常管理中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为评审专家,已聘用的应当及时解聘。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三是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查询其信用记录,优先选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
4、四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