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大药房被罚,究竟为何?

2024-05-15

1. 阿里健康大药房被罚,究竟为何?

近日,有网友查询到阿里健康大药房被罚款的讯息,根据查询网站上显示的信息来看,阿里健康大药房存在“未按照明码标价价格售卖药物”的行为,所以被处罚了3000元人民币,这件事情提醒了参加促销的大药房,一定要注意系统自动减价的问题,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甄别商家的“虚假营销”,因为网络购物其实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首先,根据当事人的描述来看,当时阿里健康大药房是参加了网络购物的活动, 根据药物当时的售卖页面来看,该药物主要有三项活动,第一项活动是“满300减30元”。第二项活动是迎接双旦、立减六元,第三项活动则是买两件、单价26.9,该药物原本的标价是59.8,按照页面的提示来看,买一件就应该是53.8元,若是买两件的话就应该按照第三项活动的规定,立减26.9,所以买两件就应该支付53.8。

其次,当事人购买的时候支付的价格并不是53.8,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就是以下两个原因,其一是系统出现了问题,系统中并没有设定好,导致该减价的部分没有减掉,其二便是商家主动搞“虚假营销”,虽然标识称会减价,但是消费者实际在购买的过程中,根本享受不到优惠,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违法行为都已经造成了,所以阿里大药房被罚款3000元并不冤枉。

最后,这件事情主要是告诫了各位消费者,凑单或参加活动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价格,如果遇到虚假营销的,完全可以举报处理,因为售卖价格未遵循活动页面说明的话,则是违反了《商品明码标价》中的规定。

阿里健康大药房被罚,究竟为何?

2. 阿里健康大药房被处罚,这所药房的经营方式是怎样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二条:“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

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决定文书号为穗黄市监处字[2021]238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元。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恒浩。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和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和40%。
阿里健康大药房于2008年11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恒浩,注册资本为8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仓储代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消毒用品销售等。公司由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控制企业5家,包括阿里健康医药(青岛)有限公司等。

企查查信息显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为刘恒浩,经营范围含消毒用品销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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