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024-04-28

1.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股与其合署)、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和劳动监察大队7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股与其合署):负责全县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草拟政府奖励制度,审核行政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项;负责政府系统股级干部任免或备案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从国内聘请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草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按规定承担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工作。3、就业促进股:负责草拟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草拟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拟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草拟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聘任工作。5、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草拟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草拟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有关劳动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时间的确定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6、社会保险股: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草拟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审定有关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协调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有关工作。7、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劳动监察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草拟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 利津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还能缴纳吗

为什么不能?社保大门始终对所有人敞开着。

3.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外国专家局8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工伤保险事业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4个股级事业单位。1、利津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就业指导、就业训练、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失业保险金收缴、发放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和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2、山东省利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负责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承办企业职 工退休手续的核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工作;负责生育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工作。3、利津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筹集、管理、结算与支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离休人员、老红军、建国前老工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药费的计划、管理与使用。4、利津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档案记载和管理等日常工作。5、利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负责全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基金运营、养老金支付工作;指导乡镇农保所开展工作。6、利津县工伤保险事业处: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7、利津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供管理和服务。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职称改革工作,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8、利津县外国专家局:为引进国外智力提供管理和服务。管理引进国外智力,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负责引进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组织指导对外人才交流,管理赴国外培训,承办出国培训项目和人员的报批。9、利津县人才服务中心(利津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管理服务。人才交流开发,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转接,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务,人才市场培训发展。10、利津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县内初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本县部分中级工的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推动本县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11、利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以及仲裁员的考核、培训。12、利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4.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机构,下设8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工伤保险事业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4个股级事业单位。

5. 东营市利津县2014年养老保险金交多少

57600

东营市利津县2014年养老保险金交多少

6. 东营市利津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电话

电话: 5683229
地址: 利一路40号

7. 2019年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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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你所说的“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实施”应该是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现全文转载给你,望对你有所帮助。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二)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保障水平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三)任务目标。2009年,按照国家选择10%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的要求,推动完成国家批准我省的首批试点任务,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同时鼓励各市、县(市、区)按照新农保制度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二、参保对象和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三、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缴费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省政府依据国家规定或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鼓励青年、中年农村居民连续缴费,多缴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规定。(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加新农保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在试点没有全面铺开之前,对新农保试点的各县根据人均财力状况等单独确定补助办法。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2.缴费补贴。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四、建立个人账户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资助,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五、养老金待遇确定(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六、基金管理和监督(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补贴及时到位和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县(市、区)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七、制度衔接开展新农保制度试点,要妥善处理好与老农保制度和我省各地开展的地方性新农保试点制度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一)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二)对已经参加农保、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按新农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达到新农保领取条件时,按新农保标准领取。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四)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保险关系转移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九、经办能力建设(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并纳入到社会保险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十一、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缜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县(市、区),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的试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十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村干部带头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试点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2009年山东省纳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的19个县(市、区)名单: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烟台市福山区、东营市河口区、即墨市、招远市。2010年山东省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章丘市、茌平县、德州市德城区、广饶县、桓台县、潍坊市坊子区、烟台市牟平区、乳山市、文登市、胶州市、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沂水县、滕州市、金乡县、泰安市泰山区、莱芜市钢城区、惠民县、东明县。2010年山东省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济阳县、枣庄市峄城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莱山区、龙口市、潍坊市奎文区、兖州市、新泰市、费县、博兴县。此外,山东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国家和省试点政策开展自行试点,目前已有35个县(市、区)自行开展了新农保试点探索。东营、威海、莱芜三市将在今年按照国家新农保制度模式实现全覆盖。祝好!

2019年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8. 东营市利津县劳动局劳动仲裁办公室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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