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2024-05-13

1.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2.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问题·

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到期日固定,二是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三是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四是有持有至到期的能力。

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则企业有可能改变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不满足第三个条件。所以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几个问题

回答1:较大,一般是指占企业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具体多少为标准我没有确切的答案,不过根据经验可以认为超过5%的应是较大。
回答2:是该金融资产。规定里,已经说了是“不得将该金融资产”。
回答3: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企业频繁地通过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来变更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或者是资本公积),进而影响当期利润(或净资产总额)。
回答4: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在本年和2年之内把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也就是说,下面这三种情况下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违背前述禁止性规定。规定这三种例外情况,主要是考虑到这三种情况对资产价格影响小或不容易再次发生,不会发生操纵利润的情况。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几个问题

4.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几个问题

任何资产,因为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
下列情况除外是:有以下情况,则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无影响。也就是说出现以下情况,总额大的持有至到期可直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对剩下的持有至到期无影响。

5.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做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6.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2年1月1日的时候取得,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0000
                                                                             ——利息调整  540
                                               贷:银行存款等   60540
2012年6月30日,计息时,借:应收利息  900(60000*3%/2)
                                                贷:投资收益  811.24(60540*1.3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8.76
所以,2012年7月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60000+540-88.76=60451.24(收到利息不影响摊余成本,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利息  900)

7. 持有至到期投资

ACE
选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不调整其账面价值;选项D,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不会引起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

持有至到期投资

8. 有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资收益”的问题

楼主要明白一点:R为内含报酬率,题中用它是来计算每期的投资收益和和摊余成本。
其实严格说来:投资收益=本期计提的利息 它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核算的方法。你若是把它放到整个债券5年期内来看 投资收益=1250-1000+59*5=545元(即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因为按照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你购买的债券每期拿到的59元 并不是你真正意义上的投资收益,你购买的债券是折价发行的(意味着它的实际报酬率肯定比票面利息高), 所以 要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把这545元的总投资收益分配到每个年度转化为投资收益就必须先计算r了。
  你说的第二种情况是特殊的。因为你的债券还款计划变了,原来的计算的r肯定是要重新计算的,你用2011年的期末摊余成本1086这个金额也不正确了。除非你重新计算r。 教材中继续用老利率是为省事,所以调整2012年的起初摊余成本了。
 老师也讲了 现实中这种情况是不太会发生的,因为你无法预计到发行方会在什么时候调整其还款计划。所以这案例听听就好了。不用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