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2024-05-14

1. 为什么要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推行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简单来说是为了保护您的资金安全,有效避免了券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防范系统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相关法规:《证券法》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为什么要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2. 为什么要推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推行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简单来说是为了保护您的资金安全,有效避免了券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防范系统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关法规:
《证券法》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3.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介绍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是2008年中国证监会制订的一项为了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的制度,目前已在证券行业全面实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介绍

4. 1、 什么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登录到某一证券公司网站上,谈谈该公司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流程

三方指:客户,券商,银行。 简单来说:该制度是为防止券商摊用客户资金,将客户资金的存取通过银行,杜绝被挪用的风险。 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和证券业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制度”)已从2004年初个别试点,开始转入分期分批实施阶段。该制度的引入,将从根本上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从制度上防范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现象发生,从而达到保护客户利益、控制行业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 在实施第三方存管制度前,投资者必须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证券公司,然后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存入商业银行,这就为证券公司挪用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与之不同,第三方存管制度则在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制约,投资者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开立和管理,日常交易活动仍在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但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须以投资者自己的名义在存管银行开立,由存管银行进行管理、核算,投资者资金转账和存取全部通过存管银行办理。这样,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管理、资金存取职能与证券公司股票等证券买卖业务严格分离,证券公司与存管银行在证券与资金的管理上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同时,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专户以及投资者以资金名义又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均由存管银行进行管理,存管银行后台稽核系统在三者之间建立了严密的构稽关系,证券公司与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交收也都由存管银行代为完成。这种彼此独立、相互制约式的资金与证券管理模式对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前期十几家证券公司第三方存管实施情况看,系统运行平稳,营业秩序正常,社会反响良好,投资者响应积极。第三方存管制度是证券市场建设的重大进步,主要表现在: 其一、第三方存管制度是证券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过去一段时间,部分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凸现,持续经营能力下降,证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究其原因,除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之外,缺少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引入第三方存管制度,可以有效地发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证券公司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从而建立起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长效机制。 其二,第三方存管制度将为证券业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奠定坚实的基础。过去,由于经营不善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挪用客户保证金维持运营,不同证券公司在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差距无法体现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证券市场中的资源无法通过竞争向优势券商集中,极大地降低了证券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及作用的正常发挥。引入第三方存管制度以后,可以促进各证券公司在合法、规范的环境下,通过优质服务和品牌创新竖立自己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促使证券市场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其三,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构建完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内在需要。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加强和改善监管,从而纠正和查处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增强证券公司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引入第三方存管,既是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手段,也是在事前和事中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这为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可以预计,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也一定会发挥出特有的作用,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本文章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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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投资者开户的资金账户有哪些

你问的好不专业哦,呵呵。开个玩笑
一: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就是指实施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保证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
二:资金账户是证券公司开出来的用于投资者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记录资金余额和变动情况
    资金账户的区别就是不同券商开出来的的不同,各家券商都有自己的资金账号排序。
    你是不是想说开户可以办存管的银行有哪些。这个要看券商有没有和银行有协议了。银河证券支持大部分的银行(邮政储蓄和北京农商行除外)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投资者开户的资金账户有哪些

6. 三方存管: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


7. 什么是资金三方存管?

所谓"三方托管"准确的说应该是"第三方托管".   在证券市场投资者中,除券商、基金、QFII等投资机构外,一般投资人是不可能在证券交易所中开设自己“专用席位”的,必须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证券交易。   也就是说一般投资人必须在券商处开设交易帐户,投资资金与交易证券都“存放”在证券公司。客观上构成了一般投资者与提供服务者(券商)的“双方”存在。   但是,券商既是提供服务者,又是证券交易的直接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券商借客户资金与证券“存放”之机,擅自挪用客户资金与证券为自己谋利,出现了很多问题,造成了恶劣的后果。至今还有一些“问题”券商没有彻底解决后遗症。   “第三方”就是指在投资者、证券公司双方以外的资金托管方--银行。   为防止和纠正证券公司在管理客户投资资金时的种种违规行为,证监会对客户投资资金管理作出专门规定,客户投资资金必须由证券公司的开户银行(一般只能选择二家银行)进行“第三方托管”,也就是说证券公司不能再直接管理客户资金。

写的很详细了,忘采纳!:)

什么是资金三方存管?

8.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二十五条 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具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的商业银行;(二)具有及时、安全、高效的资金汇划系统,能够保证本行系统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汇划在两小时内到账;(三)有健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操作办法和规程,有相应的业务部门和人员;(四)能够按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和时间报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有关资料;(五)符合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符合前款规定的商业银行,可以向证监会申请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经证监会核准后,领取《从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证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二十七条 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按业务对象分为存管银行和结算银行。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与其确定的存管银行、主办存管银行,结算公司与其确定的结算银行应当签定有关资金存管及代理结算业务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证监会备案。第二十九条 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应当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提供快捷、安全、准确的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