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

2024-05-16

1. 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

2. 我试用期三个月,做了两个半月不到一点辞职了,当天辞职之后老板同意

试用期双方都可以自由解约,也就是工厂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你,你也可以在试用期随时提出辞职。如果不想干了就要尽快在试用期内交辞职书!



补充: 
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合同协议,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递交了辞职报告,只要你有同事或者其他证据能证实,就是老板不同意也没有关系。你都可以到期自动离职位、他不给你结账你就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的。


同时如果老板没有和你签合同,你就申请劳动仲裁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每个月双倍赔偿你工资。还有从试用期开始的3险也要求他补办,如果他没有给你办,只要是你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了,这些都会赔偿给你。


你不用担心怕老板有后台这种事,劳动局他更加怕。他会乖乖尽快给你结账的!


希望能尽快帮到你。祝你好运!
补充: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实,你就以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和没有办理相关3险为理由,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在没有签到合同期间,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每个月双倍赔偿你工资。


还有从试用期开始的3险也要求他补办,如果他没有给你办,只要是你向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了,这些都会赔偿给你。


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学会用劳动法保护自身,老板更加怕你的。
追问: 
那要我交了辞职书他批了的话,我还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以不签合同为由支付我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呢? 
回答: 
如果人家已经批了你就不好再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你的主要目的已经达成了呀。 
补充: 
如果他不批,你就告诉他们你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同时给他们说明你会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以不签合同为由支付你每个月的双倍工资。 
追问: 
那在这期间我是否又能以其他理由辞急工呢?如果能辞急工的话他不批又该怎么做呢? 
回答: 
你现在还在已经提出了辞职,没有必要再找任何借口了。反正你是在试用期内已经提出过辞职,现在你决心要离开就以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合同为由,向他们再次提出就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他们已经违法,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劳动合同要双倍支付你工资。同时你只要提供他们给你发工资的工资条就可以有证据证实了。


你不用着急,冷静去和他们把情况说明白。他们如果还是不批,你再向劳动局投诉就行了。
追问: 
是这样的?我前天去交了辞职书是以一个月的,可他当时没批我,后来我又拿了辞职书回来,昨天又去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的,他又没批我,打电话给劳动局问了下说要提供是在试用期之内提出辞职的?可是试用期只是他口头说的而已,我提供不到是在试用期之内的相关资料,我就没有办法了,到现在我都没交辞职书呀?我能用其他理由提出辞急工嘛?我记得好像劳动法里可以辞急工的吧? 
回答: 
你的情况现在他们包括劳动局都知道了,不好再用其他理由,你就以没有签签劳动合同已经违法为理由,再说你又以提前一个月交过辞职申请,只是他们没有理由不接。你现在没有必要对自己再信心不足! 
追问: 
他们都可以用口头的形式说试用期,这样我们没证据,我交的辞职书都还在我这里啊,我们就不可以用他们没签过辞职书以其他理由再提出更快办理辞职手续了吗?他们也不是一样提供不到我辞工的证据啊,劳动局具体情况他们都还不知道! 
追问: 
续上:我只打电话问过劳动我在试用期之内辞职他们不批要怎么办,他们只说提供是在试用期之内辞职的证明资料就可以申请仲裁,我提供不到,劳动局也就只了解我这点其他都不知道啊 
回答: 
看起来你很慬,可是你根本不慬,劳动法对试用期都有相关规定的,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是违法,正因为你没有签合同你才更加有理由。如果你签了合同人家没有接你辞职申请的话,你没有证据能证明你是在提前一个月交的辞职申请,或者人家没有接你也没有放在办公室就拿回来。那么你就更加被动。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没有签合同这一条对你特别有利!别在浪费时间了,快去处理正事要紧!
补充: 
试用期内辞职的证明资料即使老板接受又没有给你同意,人家也不可能给你让你拿去当证据的。只要你有人能帮你证明你什么时间交过,你可以把当时的辞职申请复印一份给他们。可问题是你连辞职申请没有交就自己拿回来了。现在以没有签合同不是更加对你有利吗? 好了,我说这么多你应该很明白了,对你有没有作用你自己其实已经很明白了。祝你好运! 
追问: 
我想再问下要是我写了辞职书他签了,是这样子厂里规定前三个保底一千五只扣水电费,但他说还没过试用期还要扣伙食费这样合理嘛?我又应该怎么去做呢? 
回答: 
不可能的,你进厂时难道没有说包吃包住吗?1500扣去水电费他们已经是违法,如果再扣伙食费的话,你就不会再用当地劳动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来维护呀? 我晕,你怎么就这么怕?老板也怕你把事情搞大对他影响不好呢,你想想他就向劳动局交罚款都不如尽快结账让你滚蛋哦! 
追问: 
他说了是包吃包住的啊?但要扣水电费,但他说试用期期间辞职还要扣伙食费,那我该怎么去做啊?等下会不会去劳动局哪里会不会又要我们提供什么资料来证明说是包吃包住的嘛?
回答: 
你是什么地方?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怎么这么怕事?任何事情就怕自己心里怕事。你是要你劳动所得的辛苦钱,又没有抢他们的。你就放心去面对一定会有好结果的,我祝你成功!


帮你诚心回答这么久,连饭还没有吃,你也不给个满意呀?我晕,这不用也太小气了啊。呵呵!

3.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试用期是三个月,想辞职怎么解决?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试用期是三个月,想辞职怎么解决?

4.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半个月,算试用期,发现不适合自己提出离职,但是老板不给工资。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5.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2个月了,我想这个月辞职,我还在试用期内,他们是三个月使用期,被公司压着半个月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薪资结算问题,在你办结相关离职手续后,通常应当日予以结算清楚,但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下一个薪资发放日进行发放亦无不可,并无强制要求。但如果涉及经济补偿的则应该在办结相关手续之时予以支付;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你办结离职相关手续后十五日内企业应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附:试用期内辞职可直接提前三日口头通知,试用期后合同期内辞职则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同志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加QQ89462247一起交流!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2个月了,我想这个月辞职,我还在试用期内,他们是三个月使用期,被公司压着半个月工资,

6. 刚做两个月想辞职可公司不让怎么办。我试用期是一个月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7. 我在公司工作刚好满3个月,刚好过了试用期,当时也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老板要现我辞职

由于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之间应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由于试用期的约定无效,公司应按照相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为你发放工资,而不是所谓的试用期工资。
因此,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如下赔偿:1、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2、从你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至实际离职日起支付给你双倍工资。3、公司拖欠你工资的差额部分(为正式工资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刚好满3个月,刚好过了试用期,当时也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老板要现我辞职

8. 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一个多月了,但公司不同意,说试用期不能打辞职,要走就直接走,没有工资,

  试用期内也可以辞职,一般是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申请。(书面申请哦,主要是保留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试用期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