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2024-05-15

1.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如下:1、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的租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分别享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2、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盐城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盐城就业创业的,3年内每月享受500元的留盐补贴;除享受购房补贴外,博士、硕士、本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最高分别可贷120万元、60万元、45万元;3、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房补贴统一提高到每月1500元,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500元;对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10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的科研补贴;对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愿到盐城民营企业工作的名校优生,生活补贴享受期由3年延长至6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市、县(市、区)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2. 盐城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盐城市人才引进政策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要求: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2、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3、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不受年龄限制。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业界技术骨干;2、市科技进步奖;3、市技能竞赛奖;4、博士及副高职称技术人才;5、中级职称技术人员;6、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3. 盐城购房补贴政策

盐城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部分人群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新建商品住房补贴额度如下。盐城购买新建住房补贴额度:      1、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盐城领取购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贴对象: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      2、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在市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      4、对因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原有住房的。

盐城购房补贴政策

4. 盐城市购房补贴政策2022

(一)购房补贴适合人群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      2.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在市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      4.对因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原有住房的      (二)购房补贴实施范围      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内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高速公路围合圈东至沈海高速、南至盐淮高速、西至盐靖高速、北至盐靖高速。盐城环保科技城北至新洋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世纪大道东延、东至新民河。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新洋港、西至盐龙湖东、南至盐淮高速、东至盐靖高速。      (三)享受购房补贴时间      1.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凡2022年6月11日前已签订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重新签约的,该套商品房一律不享受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因故解除或变更并重新签订合同的,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仍可享受购房补贴。      2.出售原有住房信息以不动产权记载的登记信息为准。出售原有住房时限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盐城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对属于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2、设立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秀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奖补。
法律依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统一城乡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城乡统一、普惠共享的职业培训政策,做到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对属于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落实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实施免费培训。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设立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设立盐城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秀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奖补。建立职业培训服务重点企业制度。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定向培养的学生(学员)毕(结)业后进入市内重点企业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进行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企业以委托培养、提供教学捐助等形式与各类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训一线在职人员和招录职业院校学生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0%的,返还当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政府统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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