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试题求解答

2024-05-14

1. 公司法试题求解答

主要是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C的货币出资额数额正好在30%。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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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法的选择题

  1.abcd   A与B均违反了无形资产不能超过20%注册资本的规定。C为不确定的收益。因此不得作为出资。不确定的收益还不享受支配权。D项设定了抵押担保未经被担保人许可不的转让,而设立公司是要求固定资产转让的,因此也不得作为公司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物是指房屋、设备、工具、原材料等有形财产;工业产权是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是未以专利权形式表现的技术诀窍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明确给单位或者给个人使用的权利。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在公司的出资组成中所以作这样的限制,目的在于保证公司资本合理组成,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但对采用高新技术仍可以放宽,予以支持。


  2.C  主要在于分析为什么丁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是甲的行为致使丙公司受损失,而不是因为丁公司的收益行为使丙公司受损失。股东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要赔偿,这是对法条的直接考察。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法律上的公司法问题,求解答,考试用的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据该条规定,当股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取得股权的实质性证据,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即通过出资、认缴出资方式或者受让方式依法原始取得或者继受取得股权。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根据以上当事人能证明自己履行了出资义务,法院会支持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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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道公司法的司考题,请教

应该是选A、C。答案没错。
    首先C是没问题的,是董事会的职权,楼主认为A有问题根据的是公司法38条:股东会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认为董事长的选举应通过股东会。
    个人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混淆了董事与董事长的区别。股东会的职权是选举董事,而不是选举董事长。这里既然董事会都已经成立了,显然前提就是董事都已通过股东会选出来了,只是董事长还没确定而已。
    关于董事长的确定应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董事长如何产生应根据丙公司的章程。而此题假设公司章程认可《投资协议》,即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则乙公司推荐其董事长担任丙公司董事长符合公司章程,也不违反公司法,因此A应当入选。

5. 求助关于公司法的简答题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主体应该是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的股东。那么,48万股,没有达到1/10的股权。
2,250万股通过增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增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那么,出席会议的股份数为420万股,420万的2/3为:280万股。250万股不到2/3。
3,增加董事的股份数额为260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如果增加董事数额,需要改变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改变公司形式、改变公司章程、解散,需要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所以上的股东才可以。
260万股明显不够2/3。

求助关于公司法的简答题

6. 关于公司法的一道题目,求高手解答

(1)甲在公司完成注册后,未按期交付非货币资产出资,属于虚假出资。乙、丙提交虚假材料提报工商注册的行为属于虚报注册资本。	 
(2)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因为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3)可以。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可以。属于保险范围。
附法条: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最高院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公司法习题,求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否则的话就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了。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

公司法习题,求解答

8. 公司法题

股票发行只能有这四家公司认购,不得向其他人发行
发行价格不得低于面值
发行不成功,有发起人承担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