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目前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为多少?

2024-05-15

1. 南京目前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为多少?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南京目前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为多少?

2. 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最高30万。夫妻双方最高60万。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意: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3. 南京公积金最高上限

法律分析:上限: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限: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8月1日起,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月)。从7月1日起执行,最高上限调整为31200元,比2019年增长3500元,职工账户最高将增加84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7月1日开始执行,缴存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要从2020年7月开始补缴。缴存单位可选择柜面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调整缴存基数。南京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312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3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南京公积金最高上限

4.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指的是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可贷款额度为贷款者和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的共同贷款者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其可贷款额度可上浮不超过3万元。
2)或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是由职工自愿选择的。按照职工的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贷款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
3)家庭贷款限额70万元,个人贷款限额45万元

5. 南京公积金上限

南京公积金上限32.4万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公积金上限

6.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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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7.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30万人民币,夫妻最高60万人民币。
1、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的最小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贷款额度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4)2021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3个文件,新文件自2021年5月1日起实行。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8. 南京公积金最高上限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南京公积金上限多少      如果缴纳了补充公积金的话上限是40万。2、首次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第一次共同申请公积金上限是60万,未缴纳补充公积金的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上限是30万,上限是70万;双方都交了,上限是80万1、如果你是首次贷款,若一方有缴纳补充公积金的话,申请人未婚      江苏南京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实现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5%。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将实现两类人员调整办法的完全统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目前仍只能预调目前.5元的。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参照调整养老金      由于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保年度,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我省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各地将重新计发并调整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元,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对于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但这不会影响这部分人员的最终权益,待国家相关参数公布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并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进行清算,多退少补,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      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规定实行自然年度,但由于改革过渡期内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中的相关参数国家尚未公布,全省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基本实施到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今年,我省将继续沿用这一做法,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      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存在由于计发基数不同导致的待遇差矛盾,因此不需要参照调整养老金,因此,2018年10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的人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4。      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具体办法为,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每月增加2;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每月增加1。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而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就导致相同条件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要比上半年新退休的高,上.7元;25年以上部分.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25元和35元.5元增加。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长缴多得,经请示国家人社部同意,我省每年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均对当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目前仍只能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预发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将暂时以预发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进行预调、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按25,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当前经济发展已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近几年,GDP增速、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都呈下降趋势。今年国家依然决定按照的比例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虽然两类人员调整比例都较去年下调了1个百分点左右,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下调比例大于企业退休人员,将进一步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