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2024-04-29

1. 新办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1.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企业筹建期间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那么,如何界定企业的筹建期间以及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有哪些,就成为企业对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正确会计处理的关键,但《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却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说明。
2.关于筹建期的定义,财政部财法字[1999]第003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下同)之日的期间。
3.财政部1995年6月27日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治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期间所发生费用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下发的调研提纲以及上述相关文件对筹建期的定义,都有这么一层含义,即企业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下同)开始就是筹建期间的结束。

新办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2. 企业筹建期怎么算?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应当认定为筹建期限。且筹建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登记后的公司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3. 筹建期如何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筹建期

筹建期如何确定?

4. 单位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5. 筹建期如何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筹建期

筹建期如何确定?

6. 企业筹建期的会计问题

1、你的“5、
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是不是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看来你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回答你的问题,就按“企业会计准则”口径来回答。
2、筹建期间伙食费、办公费、家具费;饭堂用家具、厨具如果作为低值易耗品,并且采用一次摊销(开办期间摊销的),可以作为开办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经营租赁的厂房装修,装修费应按租赁期平均摊销,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从会计原理不应一次计入“管理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选定。
5、买了一颗芒果树,如何记账,要看用途。如果是开业典礼用,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为了取得芒果果实,用于销售,应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如果是为了美化、绿化,计入管理费用,总之要看用途。
6、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是不是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不是企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而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应计入“管理费用”。

7. 筹建期的定义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的。

筹建期的定义

8. 房地产开发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国际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并没有规定是否计入资本,所以房地产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仍按照当期损益处理。也就是说列做当期管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第十条 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