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2024-04-28

1. 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讯】
  质押贷款中,银行在放款时占主动权,处理质押物手续较为简单。质物具有价值稳定性好、银行可控制性强、易于直接变现处理用于抵债的特点,因此它是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
  1.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虚假质押风险是贷款质押的最主要风险因素。目前各家银行对此内部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本银行系统的存单才可用于在本行作质押贷款。但即使是同银行系统的存单,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机构,或是异地的本行系统机构的存单,仍应加以核实并通知办理质押手续方能予以贷款。
  (2)司法风险
  银行如果让质押存款的资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是有司法风险的。如果借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有经济纠纷,司法部门凭生效的法律文书来银行冻结或扣划存款,发放质押贷款的银行是难以对抗的。为规避这种风险,银行须将质押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单独保管,或者更为妥当的方式,将其转入银行名下的保证金账户。
  (3)汇率风险
  当外币有升值趋势,或外币利率相对高于人民币利率时,常常会发生企业以外币质押向银行借人民币的情况。银行这时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应注意质押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动风险,如果人民币升值,质押的外币金额已不足以覆盖它了,质押贷款金额将出现风险敞口。因此,在汇率变动频繁的时期,确定质押比例要十分慎重,应该要求以有升值趋势的可兑换货币质押。
  (4)操作风险
  对于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内部如果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问题。主要是对质物的保管不当,例如质物没有登记、交换、保管手续,造成丢失;对用于质押的存款没有办理内部冻结看管手续等。
  2.贷款质押风险防范
  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
  银行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应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作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
  防范质押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其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再者,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

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2. 担保贷款中的保证 抵押 质押分别是什么意思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 什么是抵押担保贷款

纯抵押贷款一般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方的全产权房屋作抵押担保,向贷款人(银行或政策允许放贷的机构等)申请的贷款,房屋需要在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买新房或二手房申请的贷款,也会将新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一般称为房屋按揭贷款,实质上也是房屋抵押贷款的一种)
一、个人怎么申请银行贷款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声明贷款额度、期间以及贷款用途。
2、向银行提交申贷资料
借款人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件提交给银行以备审核,如果借款人使用其他人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则需要借款人与房主一起到银行办理书面手续。
3、银行方上门评估房屋价值
房产价值评估一般是由银行合作的评估公司完成,市区内的房屋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完成时间与房屋距离成正比。
4、银行审批
在借款人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完成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由银行方面审批。审批内容简单来说分为房屋价值、变现能力,借款人收入、资产、负债率等等。如果银行认为向此借款人发放贷款风险较低,则贷款审批通过,进行下一步;反之则拒绝向此人放款。
5、公证借款合同
在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借款人需要填写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签字按手印,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如果借款人使用他人房屋办理抵押贷款,房主也需要到场。
6、银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这一些列步骤主要由银行完成。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后,由银行凭借房产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前往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一步相对比较复杂,耗时相对较长,也是影响放款速度的关键所在。
7、银行放款
到了这里,借款人只要开设还款账户等待放款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什么是抵押担保贷款

4. 质押贷款有哪些风险

1、诉讼时效风险。
质押应收账款必须是在法律诉讼时效之内的债权,超时效应收账款质押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严控登记失效风险。
农信社质押合同中的登记应在1年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期限最长5年,期限届满,登记失效;质权人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出质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质权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质押登记失效。登记失效的两种情形硬性规定,使日常贷后管理难度甚大,可能因查询不及时或管理不到位出现登记失效的登记风险和操作风险,且由质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3、防范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讲,一要选择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多为一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实现较为可靠的优良应收账款,要掌握债务人的详细情况,准确评定信用程度,对债务人信用等级高、贷款按期收回可能性大的,可按应收账款的50%发放贷款。对信用等级较差的债务人,不贷或者少贷。二要从严控制质押物。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付款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指定专用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三要在贷后跟踪检查中及时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转情况,将上下游客户纳入监控范围,在农信社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协助企业催收应收账款,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协助企业每收回一笔款项,必须从指定账户中划转到还款账户内偿还贷款,不可挪作他用;一旦发现风险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贷款,确保资金不受损失。四要将企业新产生的应收账款及时变更登记为质押合同中的质押物;五要注意分析质押登记的应收账款中的坏账损失,特别是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提高坏账损失认定标准,及时增加其他质押物或变更其他物保、人保等担保方式,防御坏账损失造成的质押风险。

5. 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质押贷款中,银行在放款时占主动权,处理质押物手续较为简单。质物具有价值稳定性好、银行可控制性强、易于直接变现处理用于抵债的特点,因此它是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
  1.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目前银行办理的质押贷款在业务中主要有如下风险。
  (1)虚假质押风险
  虚假质押风险是贷款质押的最主要风险因素。目前各家银行对此内部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本银行系统的存单才可用于在本行作质押贷款。但即使是同银行系统的存单,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机构,或是异地的本行系统机构的存单,仍应加以核实并通知办理质押手续方能予以贷款。
  (2)司法风险
  银行如果让质押存款的资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是有司法风险的。如果借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有经济纠纷,司法部门凭生效的法律文书来银行冻结或扣划存款,发放质押贷款的银行是难以对抗的。为规避这种风险,银行须将质押资金转为定期存单单独保管,或者更为妥当的方式,将其转入银行名下的保证金账户。
  (3)汇率风险
  当外币有升值趋势,或外币利率相对高于人民币利率时,常常会发生企业以外币质押向银行借人民币的情况。银行这时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应注意质押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动风险,如果人民币升值,质押的外币金额已不足以覆盖它了,质押贷款金额将出现风险敞口。因此,在汇率变动频繁的时期,确定质押比例要十分慎重,应该要求以有升值趋势的可兑换货币质押。
  (4)操作风险
  对于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内部如果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问题。主要是对质物的保管不当,例如质物没有登记、交换、保管手续,造成丢失;对用于质押的存款没有办理内部冻结看管手续等。
  2.贷款质押风险防范
  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无密押的应派人到出证单位或其托管部门作书面的正规查询。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要切实核查质押动产在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与质押权证相符。同时要认真审查质押贷款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对调查不清、认定不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财产或权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质押。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应拒绝质押。
  银行防范质物的价值风险,应要求质物经过有行业资格且资信良好的评估公司或专业质量检测、物价管理部门作价值认定,再确定一个有利于银行的质押率;选择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谨慎地接受股票、权证等价值变化较大的质物。
  防范质押操作风险,银行首先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其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再者,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

什么是贷款质押风险分析

6. 什么是质押贷款担保业务

质押贷款,包含 货物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货物质押很好理解,你把货存在监管方,监管方和银行合作(或监管方自己具备贷款资质),给你放款(货物在质押期间,是可以流动的)。楼主可以参考宇商融资贷款,和工商银行合作项目,一般1-2星期能放款,利率也很低。扩展资料: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90%;以动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业承兑汇票、仓单、提单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贷款程序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3、贷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开发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7. 常识问答:什么是抵押、质押、保证贷款?

抵押就是你可以占用,比如房子抵押,你照样能住进去,但是不能交易。
质押就是占有,比如存单质押,你把存单质押给银行,那么这份存单就不能用了,冻结了。汽车也可以质押,就是你把汽车放在银行,你不能使用汽车。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常识问答:什么是抵押、质押、保证贷款?

8. 抵押质押担保保证顺序

法律分析:抵押权可以在不动产和动产上设立,而质权只能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立,因此,在其上既能设立抵押权又能设立质权的“同一财产”,应系同一动产,换言之,动产既可以是抵押权的标的,也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民法典第208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403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429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据此,动产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可取得公示效力;质权在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在动产交付时即取得公示效力。由于动产抵押权无需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因此,在同一动产上可以同时设立抵押权和质权,此时,就有必要规定不同类型的担保物权竞合时的清偿顺序,以明确法律关系,定纷止争,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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