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是不是说明疫苗是假的

2024-05-13

1.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是不是说明疫苗是假的

说长生生物生产的是假疫苗,有些言过其实了。
国家有关部门早已说过,长生生物生产的两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收回。在后续检查中发现长生生物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药品生产要求进行生产和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把不合格的疫苗“变成”了合格疫苗。
国家有关部门也说过,该2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由此可看出,这两批次疫苗并不是假疫苗,是真疫苗。只是某个关键指标不合格,可能起不到免疫保护效果,但使用安全性没有问题。
举个例子,某奶粉标称其中乳蛋白含量为3%,该奶粉厂在生产时发现奶粉中乳蛋白含量其实并没有3%,只有2%,其他指标都是合格的。于是,工厂改动了检验报告,把2%改成了3%,然后作为合格品出厂销售了。
就是这么回事。不能因此就说这些疫苗是假疫苗。
当然,长生生物的这起事件从性质上说,要比营养指标不合格的奶粉严重的多。因为它涉及到婴幼儿一生的疾病预防和身体健康。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是不是说明疫苗是假的

2.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呢

一、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
是属于犯罪,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3.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

是属于犯罪,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

4. 长生生物造假疫苗会对其它医药股票有什么影响

19日晚公告内容显示,长生生物收罚单,处罚内容主要有三项。据了解,受狂犬疫苗造假事件影响,长生生物连续四天跌停。如今,公司再收罚单,必将影响今年业绩。长生生物股价恐怕要不好了。
7月19日晚,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含三方面内容: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支;2、没收违法所得85.9万元。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元(叁佰肆拾肆万贰仟捌佰捌拾柒元陆角整)。
公告称,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我们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在此向广大接种人群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分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
据了解,长春长生是国内狂犬病疫苗第二大企业,也是中国首批自主研发销售流感疫苗及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企业,是国内少数能够同时生产病毒疫苗和细菌疫苗的企业之一,是中国最早获得许可采用细胞工厂技术生产甲肝减毒活疫苗的疫苗企业。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根据线索,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受此利空消息影响,长生生物自本周一(16日)起接连四天开盘一字跌停。截至7月20日收盘,长生生物股价报16.11元,市值缩水至156.86亿元。

5. 长生生物为什么召回疫苗?

长生生物7月16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公告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长生生物表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公告指出,因暂时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对本报告期具体影响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长春长生为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春长生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ACYW 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年报还显示,长春长生2017年销售额为15.39亿元,占长生生物营业收入的99.10%。
7月15日,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回应中国证券报称,“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产品,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具体原因还不知道,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长生生物为什么召回疫苗?

6. 长生生物疫苗案涉事公司前身是什么?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2年08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高俊芳。
从2014年4月起,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其有的批次混入过期原液、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部分批次向后标示生产日期。

扩展资料:2018年9月,ST长生公告称,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018年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2019年5月,长生生物公司被立案调查。
2019年4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注销铁蛋白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等85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19个药品批准文号被注销是由于企业被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53个是由于企业主动申请,13个是因已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 长生生物召回疫苗的原因真相是什么?

长生生物7月16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公告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长生生物表示,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公告指出,因暂时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对本报告期具体影响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长春长生为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春长生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ACYW 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年报还显示,长春长生2017年销售额为15.39亿元,占长生生物营业收入的99.10%。
7月15日,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回应中国证券报称,“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产品,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具体原因还不知道,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长生生物召回疫苗的原因真相是什么?

8. 长生生物曾卖出多少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责令长春长生停止生产狂犬疫苗。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

疫苗出现问题,对于长生生物来说并不是第一次。根据2017年11月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网站新闻、长生生物公告,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联合疫苗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药品抽样检验中被检出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长生生物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万支,曾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料显示,当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企业查明流向、要求各地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派出调查组对长生生物开展调查,并进行现场生产体系合规性检查,并抽取企业生产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百白破疫苗样品进行检验。

事发后,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该批次25.26万支百白破疫苗共实现销售收入约83.38万元,“鉴于百白破联合疫苗在公司销售收入总额中占比较小,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此外,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黄红成在2017年被公诉机关指控犯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3年7、8月份至2016年3月份,黄红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李志毅,从同样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上家李某获得34万元的“水痘”、“轮状病毒”、“HIB”、“23价肺炎”等疫苗。

购买到这些疫苗后,黄红成通过厦门湖滨南长途汽车站托运或者亲自配送,转手加价分别销售给漳州市、龙岩市、漳平市的多个乡镇卫生院防疫科的工作人员。
2017年8月4日,黄红成在厦门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7年11月法院判决,认定黄红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