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024-05-13

1. 房屋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1]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开始交的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进行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管理费自提供物业服务时当月开始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购房者实际收房后次月自行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3. 房屋一般什么时候交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晚什么时候交?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是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3、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4、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5、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的维修基金部分。

房屋一般什么时候交维修基金

4.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扩展资料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维修基金

5.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6.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可以用呢?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随让购房者在买房时都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这维修基金交给了谁,什么时候动用,如果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怎么用?下面的案例告诉您答案。
维修公用设施,业主摊钱还是动用维修基金?
郑州清华园小区的陈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们小区由于监控设备需要更新,物业公司表示,费用问题可以通过每户业主分摊100块钱,或动用维修基金两种方式解决。在小区具有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再让业主分摊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是否合适呢?
如果物业公司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首先要提出用途及金额申请,随后领取申请表,待小区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中心派专人到现场考察,核实没有问题之后,再按照程序拨付款项。征得2/3业主同意的程序肯定得走,关键是操作过程的困难太多,时间会拖得较长,尤其是对于服务大型小区的物业公司,更是如此。
动用维修基金程序复杂,操作困难重重
对于这样的结果,广大业主虽然能够理解,但总觉得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像陈先生居住的小区,业主有1600多户,征得其中2/3的同意,所用的时间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郑州较早建成的一些小区,公用设施已进入到更新改造和维修时期,小区物业公司也开始为申请专项维修基金犯难。
河南万厦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叶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管理的小区是新建小区,设施设备较新,还没有遇到需要大量提取专项维修基金方面的问题。但随着小区使用时间的延长,维修的问题早晚会摆在物业公司面前。
物业人士表示,近些年郑州所建小区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常住率不是太高,就算能找到一栋楼的2/3业主,大家又都愿意签名,花费时间也要数周甚至数月。但是,为了走这个程序,物业公司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电话费)去联系业主,解释申请维修资金的原因。某些时候,花在联系上的费用甚至比维修本身的费用还高。虽然部分开发商在前期愿意为物业维修买单,但对过了保修期限的物业,大部分不会再补贴维修费用。维修小区公用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难题,就摆在了物管企业和业主的面前。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政府需要灵活运用政策
维修基金政府设置严格的维修基金申请动用审批程序,目的是为了保护居民个人的利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2/3以上业主同意的硬性规定,某些时候反而带来了诸多不便。例如,遇到房子漏雨的紧急情况时,如果再完全按照程序执行,会耽误不少事情。
针对这样的情况,有些省市已经采取了灵活的执行方式。比如青岛市规定,市民已经购买产权的房屋在动用专项维修基金时,并不需要所有邻居签字。市民在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表格后,找合适的工程队进行预算,将预算总金额根据楼内各户居民的建筑面积分摊到各户,填写好《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后,贴在楼下进行5天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居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即可按照程序动用专修维修基金。如果有居民认为修缮房屋的预算资金过高,也可以另找一个价格合理的施工队。
对于郑州来说,随着众多小区公共设施陆续进入修缮高发期,动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情况也会日渐增加。如果能够在保障维修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借鉴外省市的一些经验,在程序上适当灵活一些,必将对广大市民带来很大便利。

7.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8. 房子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子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