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2024-05-16

1.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法律分析:要问一下当地社保机构了,失业金停发的原因较多并非仅限于重新就业,具体规定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2.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心][心]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没了的原因: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摘要】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心][心]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没了的原因: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回答】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回答】

3.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要问一下当地社保机构了,失业金停发的原因较多并非仅限于重新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4.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没了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没了的原因: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以下是我为您分析的结果: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摘要】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以下是我为您分析的结果:如果再出现失业,本次应领未领的会和下次的累计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回答】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回答】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回答】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6. 失业金前两个月没领能补领吗

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就不能补领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
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呢?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怎么确定自己可以领取几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呢?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如果在失业之后前两个月内没有及时去登记,那么过了时间就没有办法在补领了,但是如果重新就业之后一年内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之前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7. 失业金前两个月没领能补领吗

一般来说,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来咨询我们。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前两个月没领能补领吗

8. 失业补助金第二个月没发是什么原因?

这个要问一下当地社保机构了,失业金停发的原因较多并非仅限于重新就业,具体规定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