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是不是都是骗局

2024-05-14

1. 理财是不是都是骗局

投资理财要谨慎,打着投资理财幌子实施的网络骗局有很多,投资理财时要认准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网络平台上所谓“高回报”许诺,以免上当。

理财是不是都是骗局

2. 理财是骗局吗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理财是骗局吗】的问题做以下解答:理财不是骗局的亲亲。理财当然不是骗局。你这是把理财和投资理财产品搞混了,投资只是理财的一小部分,像你平时记账什么的都是在进行理财,有人认为理财是骗局是因为把钱投资在了不正规公司渠道里面,例如截止2020年11月全面关停的P2P平台,很多人不了解运作模式,只看到人家承诺的高收益,然后就一股脑的进场,所以想要进行投资的话,首先要对于投资的产品有了解,学习相关的理财知识,不然就会成为别人的韭菜,没有相关的理财知识,即使是正轨渠道的话也会亏损。【摘要】
理财是骗局吗【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理财是骗局吗】的问题做以下解答:理财不是骗局的亲亲。理财当然不是骗局。你这是把理财和投资理财产品搞混了,投资只是理财的一小部分,像你平时记账什么的都是在进行理财,有人认为理财是骗局是因为把钱投资在了不正规公司渠道里面,例如截止2020年11月全面关停的P2P平台,很多人不了解运作模式,只看到人家承诺的高收益,然后就一股脑的进场,所以想要进行投资的话,首先要对于投资的产品有了解,学习相关的理财知识,不然就会成为别人的韭菜,没有相关的理财知识,即使是正轨渠道的话也会亏损。【回答】
理财中有稳赚不赔的银行存款和国债等等,你的钱确实可以通过这种方法稳稳增值,而且也不是骗人的,是有国家背书的,就是赚的少了点。但是理财中也有骗人的产品,主要表现为庞氏骗局,即“拆东墙补西墙”或“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回答】

3. 理财被诈骗

警方提醒
1.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不能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是短信,涉及到任何金钱交易的行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骗子所说的“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之类的投资。
3.不加“投资群”,不轻信“理财高手”,不轻信“盈利图”,不注册来路不明的“投资会员”。
4.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机构,切勿轻信陌生人推送的投资APP。切勿轻信高回报、有内幕的炒虚拟币。
5.投资高额受益前,请先确认资质,反问自己,他为什么给予你这么高受益,高收益的背后往往就是更大的骗局[大红花]【摘要】
理财被诈骗【提问】
亲您好,我是百度合作的金牌导师,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解答需要一些时间,请您稍等一下,需要5分钟出结果,请不要结束咨询哦,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您给予赞,感谢[心][鲜花][开心]【回答】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理财被诈骗需要及时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立案,才能尽快的追回损失的钱财【回答】
当诈骗分子利用新的投资理财概念(虚拟货币交易、外币投资、期货投资、贵重金属投资、P2P投资等),结合“高回报”“高收益”,还有专业的导师带着你投资理财,以为天上掉馅饼,最后却血本无归。【回答】
警方提醒
1.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不能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是短信,涉及到任何金钱交易的行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骗子所说的“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之类的投资。
3.不加“投资群”,不轻信“理财高手”,不轻信“盈利图”,不注册来路不明的“投资会员”。
4.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机构,切勿轻信陌生人推送的投资APP。切勿轻信高回报、有内幕的炒虚拟币。
5.投资高额受益前,请先确认资质,反问自己,他为什么给予你这么高受益,高收益的背后往往就是更大的骗局[大红花]【回答】
亲,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您可继续咨询,真心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希望能给小编评价五星哦,为您答疑解惑是我的荣幸!祝您学业有成,事业大吉![鲜花][开心]【回答】

理财被诈骗

4. 金融理财是传销吗

金融理财当然不是传销,金融理财是一种以财富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行为,只需要对自己的财富进行管理,和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

5. 理财是不是都骗人的?

您好,理财产品当中有很多还是能赚到钱的,很多都是真的。投资需要自己判断谨慎理财
一个简单直观的理解就是如何管理自己的财产,也就是合理规划自己的财产。一般人的理财就是这个层次,计算自己现在的财产和未来的收入,选择如何消费,然后减少不合理的消费。大多数人的理财观念是用钱赚钱,也就是说,有闲钱用于个人生活需求以外的事情,就叫理财。
一般来说,投资理财的收益和风险并存。收入越大,风险越高。
希望此回答能够帮到您哦[微笑]【摘要】
理财是不是都骗人的?【提问】
您好,理财产品当中有很多还是能赚到钱的,很多都是真的。投资需要自己判断谨慎理财
一个简单直观的理解就是如何管理自己的财产,也就是合理规划自己的财产。一般人的理财就是这个层次,计算自己现在的财产和未来的收入,选择如何消费,然后减少不合理的消费。大多数人的理财观念是用钱赚钱,也就是说,有闲钱用于个人生活需求以外的事情,就叫理财。
一般来说,投资理财的收益和风险并存。收入越大,风险越高。
希望此回答能够帮到您哦[微笑]【回答】

理财是不是都骗人的?

6. 理财公司非法融资属于金融诈骗吗?

非法融资本就不属于金融诈骗,这是两个概念。
一、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对于某些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行为,依靠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手段来规制是不够的,而必须用刑事的手段来予以打击。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至于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并无相应的司法解释,但一般会参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来理解。该《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刑法规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金融诈骗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罪行认定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金融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除了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外,刑法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
(2)其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同上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同上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第一百九十二条相关规定: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同上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同上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7. 投资理财诈骗是怎么回事?

2021年5月6日,东阳市公安局联合农商行成功劝阻一起投资理财诈骗,成功劝阻120万元。某客户张某联系农商行支行东江分理处客户经理咨询贷款事宜,客户经理在与张某核实相关情况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急于贷款是为了从某投资平台提现。张某前段时间在网友的推荐下,在一个投资平台进行投资,没几日,投入的几万元已经翻至70万元,张某准备提现,但是系统称要继续充值120万元才能提现。客户经理立即想到反诈培训中介绍过类似的案例,这个情况引起了他的警觉,于是立即把情况报告网点负责人及辖区派出所。东江派出所所长及反诈民警立即赶到银行网点对张某开展劝说,举例说明、分析诈骗手段,经过几小时的思想工作,张某终于从骗局中醒悟,明白这个虚假平台里的数据就是后台造假的数据,造成他获利的假象,引诱他继续汇款。通过辖区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及时拦截了群众损失120万元。


投资理财诈骗是怎么回事?

8. 陆金所理财可靠吗

可靠,但是投资需谨慎,陆金所的全称为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平台,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本为8.37亿元,总部位于上海。



公司经营范围是金融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业务主要包括p2p、定期、基金、私募以及保险,为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合格投资人提供金融服务,综合来看陆金所是一个较为可靠的综合理财平台。



陆金所将结合金融全球化发展与信息技术创新手段,以健全的风险管控体系为基础,为广大机构、企业与合格投资者等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相关服务及投融资顾问服务,成为中国领先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扩展资料
陆金所业务:
1、P2P业务
陆金所P2P业务能够跨越地域限制为投融资端建立了一个桥梁和平台,实现民间借贷阳光化;陆金所上的借款人主要来自二三线城市,而投资人则来自北上广深,有效利用民间资本的力量来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帮助解决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问题。
2、无抵押P2P
陆金所Lufax平台于2012年3月正式上线,稳盈-安e贷投融资服务是基于国际P2P网贷模式,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创新而成的全新网络借贷模式。陆金所向投资方(投资人)和融资方(借款人)提供稳盈-安e贷服务,帮助双方快捷方便地完成投资和借款。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