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2024-04-28

1. 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股权转让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转让人、受让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转让人、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出让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出资协议、资金进帐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2、公民个人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股权为共同所有的,应由共有人的共同签订转让合同。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4、股权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公民个人受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受让方当事人的名称;
2、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转让股权的方式和依据;
4、被转让股权的种类、性质、状况;
5、被转让股权凭证的数量、面值;
6、转让价款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7、违约责任;
8、合同、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
9、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告知事项:
1、国有股股份转让给集体、个人等非国有经济组织时,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政府批准;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辞职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3、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股份时,后者不得购买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转让范围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三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后在任职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经董事会同意;
6、有无共有人、是否设定质押;
7、有关税费的缴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办理股权转让公证,按标的额的3收费。

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2. 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书?

一、 股权转让协议 如何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 是否办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怎么办理 股权转让 公证?    (一)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出证   (二)申报材料:   a出让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须提交  (1)《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 身份证 》;  (3)同意转让该股份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公民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  4、股权证明;  5、拟申请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b受让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受让的应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 人《居民身份证》;  2、公民受让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股权转让协议经公证才生效吗?   根据 公司法 和 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 公司章程 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您与张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是由第三方即公证处进一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第三方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证明,该证明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有效或无效。依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将公证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时,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人股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盖公章)。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书 的具体内容,为了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请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股权转让公证,并保证您的股权转让协议公证书合法有效。 相信通过上述的介绍,您能对股权转让有更深入的了解, 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办理公证,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3. 股权转让公证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股权转让公证

4.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可以公证吗?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公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合同、财产分割,以及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5.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6. 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股权转让是重组方式的一种,但重组并不一定就是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分为五大类:(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包括非流通股的划拨、有偿转让和拍卖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级市场购并(以公告举牌为准)。(3)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将企业资产或所拥有股权从企业中分离、出售的行为。(4)资产置换,包括上市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5)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

7.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一、办证程序
1、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2、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公证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关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公证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公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4、出证公证处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二、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一)合资(作)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1、公司合同、章程;
2、成立公司时的政府批文;
3、经在深圳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4、他方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资料;
5、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6、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转让方、承让方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签字人的身份证;
4、股权转让协议书若干份。
注: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由当事人持原件,有的经公证处该实后,可以留复印件。
(三)其他1、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承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个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资信证明。
2、承让方需提供资信证明。
3、如转让方或承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资信证明)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或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或律师的证明。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8.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

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事项内容: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请材料:
  一、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公证需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一式若干份。
  (二)合营公司:
  1、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章程(转让前章程);
  3、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
  4、公司股东会决议(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合伙企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证明;
  5、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6、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股东来公证处在公证谈话笔录等文件上签字确认;
  7、公司公章。
  (三)转让方、受让方:
  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明同意转让或受让情况);(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5)公司公章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五)股权转让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国资委和财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办法》(本处网站上收有)的规定执行,需提交有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了挂牌交易的证明、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