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礼明的提起公诉

2024-05-14

1. 陶礼明的提起公诉

2014年8月1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正厅级)等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陶礼明的提起公诉

2. 陶礼明的介绍

陶礼明,男,出生于1953年,其身份证号隶属于北京市,是中央财经大学校友。从2007年3月20日开始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一职,曾任邮政局储汇局局长。2012年6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确认陶礼明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罪名,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陶礼明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3. 陶礼明的案件处理

 2012年6月6日,中纪委一位副局级巡视员带队,欲带走行长陶礼明。6月7日,中国邮政集团内部通报了行长陶礼明“协助调查”一事。当日,陶被中纪委直接带走,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而在一个多月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群部主任张志春已经被带走“协助调查”。6月8日,有关部门对邮储集团及邮储银行总行领导班子通报了陶协助调查的原因:或涉违规贷款。6月11日下午,邮储银行在官网上发布公告证实此前坊间传言,公告称:“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陶礼明、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在此期间,本行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不受影响。”6月11日,北京银监局赴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进行现场会谈,要求邮储银行保持稳定,注意舆情。最新的媒体报道称,邮储银行已经向银监会上报应急处置预案。 2012年6月11日,邮储银行母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发布公告称称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到若干笔贷款和银行资金业务。从2007年3月20日,陶礼明担任邮储银行行长一职至今,他曾任邮政局储汇局局长,公开资料中没有他简历方面的更多信息。邮储银行上上下下对他的评价,仅一个词,即“低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陶礼明自2012年6月被“双规”之后终有下文,陶礼明已经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 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到若干笔贷款和银行资金业务。 多位金融主管部门的高层人士表示,从目前情况看,陶礼明涉嫌充当资金掮客,案涉非法集资、违规高息放贷,通过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实施利益输送,亦有收受贿赂等个人牟利行为。该行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同案被查,亦印证了这些线索。 《中国经营报》在此前的报道中提到,“中国邮储银行给湖南高速贷过一笔款,相关负责人亲属索要好处1.9亿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笔支付1500万元,其余改用垄断经营洞(口)新(宁)高速材料的形式。”此笔贷款或涉厦(厦门)蓉(成都)高速湖南段项目。通过对资料的整理,截至2012年6月底,有关部门的调查重点在于:此笔贷款相关负责人亲属是否私下索贿。  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旗下邮政储蓄银行11日的公告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群部主任张志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陶礼明、邮储银行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日前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陶礼明的案件处理

4. 陶礼明的开庭受审

2014年10月2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中邮储)原行长陶礼明等三名中邮储高管人员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罪名,在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检方指控,三人挪用公款达3.4亿多元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2013年12月,河南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任中国邮政储汇局局长、中邮储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原中邮储代理托管部总经理兼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春太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以及原中邮储代理托管部副总经理孙丽娜涉嫌挪用公款罪进行了并案侦查,并于近期起诉至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04年期间,陶礼明与李春太商议后,由李春太安排孙丽娜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共计4.2亿多元。三人将其中7次超发国债中的3.4亿多元以单位名义,陆续转出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向中邮储国债专户回款共计3.6亿多元,尚有4271.8万元未归还。此外,检方还指控了陶礼明一些受贿犯罪事实。根据指控,陶礼明利用曾任中国邮政储汇局局长、中邮储行长的职务便利,在邮储银行相关业务、人事安排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检方指控,陶礼明利用中邮储开展“新农村基层建设专项融资”业务,在明知一些专项融资项目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批准办理融资业务,先后帮助江苏交通、湖南高速等6家融资客户融资109.5亿元。至案发前,陶礼明从融资客户分得好处费230万元。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9日至11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中邮储另外两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与陶礼明一同受审。陶礼明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10月29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陶礼明和原中邮储代理托管部总经理兼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春太、原中邮储代理托管部副总经理孙丽娜一同出庭受审。庭审中,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朱军、贾银高、胥扣才(3人另案处理)利用陶礼明、张志春(另案处理)的职权在融资过程中共同收取融资客户的好处费人民币7800余万元,陶礼明分得230万元。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陶礼明利用职务便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印制业务、人事安排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2000年至2004年期间,陶礼明与李春太合谋,由李春太安排孙丽娜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共计4.2亿多元。三人将其中7次超发国债中的3.4亿多元以单位名义,陆续转出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向中邮储国债专户回款共计3.6亿多元,尚有4271.8万元未归还。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李春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中邮证券公司资金1200余万元,将资金存入财富管理中心小金库,并将其中的1166万元用于归还其挪用国债资金造成的亏空。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陶礼明、李春太、孙丽娜的辩护律师均出庭为各被告人进行了辩护。陶礼明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于11月3日下午结束,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5. 陶礼明的人物经历

曾任邮政局储汇局局长, 从2007年3月20日,陶礼明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一职;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中邮集团总经理、邮储银行董事长刘安东以及行长陶礼明等高管也首次悉数亮相;2012年6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确认陶礼明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 中国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2010年10月宣布,邮储银行2010年发放小额贷款已经突破1000亿元,发放金额较去 年同期增长41%。三年来累计发放贷款近400万户、金额2300多亿元,平均每笔贷款约9万元。作为一家起步仅三年的商业银行后起之秀,邮储银行凭借惠农联络员入户入家、信用村建设相互担保等措施迅速发展其小额贷款业务。审计署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于2011年底结束。经济观察报曾经报道过,审计署指出,邮政储蓄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治理结构不完善、行政化管理现象突出、相关决策程序缺乏控制、关联交易管理不健全。根据邮储银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目前,邮储银行7个董事会成员中,有5个属于邮政集团,超过了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四大行中与邮储银行特点上最为相近、相对较晚上市的农业银行,根据其2010年的年报,其共有11名董事,其中,4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有农行高管,有财政部、汇金派驻农行的董事,也有来自学界的独立董事。另外,邮储银行31个省级分行行长中,绝大多数仍兼任所在地省级邮政公司党组成员或党委委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100%控制的国有独资银行。其股改于2011年12月31日获批,2012年1月21日正式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但从其工商登记来看,其依然是中国邮政集团100%控股,尚未引入战略投资者。

陶礼明的人物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