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嘛

2024-05-15

1. 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嘛

法律分析: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国税函[2000]678号)对于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不应计提工会经费。但是自愿计提并上缴的除外。教育经费,企业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计提的应按工资总额(含代扣个人的住房公积、保险等)的1.5%计提,但是对于超过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不计提的,按实际发生额凭有效票据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嘛

2. 工会经费不计提直接交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对于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不应计提工会经费。但是自愿计提并上缴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3. 工会经费必须计提吗

法律分析:工会经费是必须要申报的。工会经费一般是由税务局进行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纳比例: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 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由税务部门门代收。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工会经费必须计提吗

4. 没有计提工会经费怎么办

没有计提工会经费可以补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5. 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直接缴纳吗

法律分析: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 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直接缴纳吗

6. 工会经费可以不计提直接缴纳吗?

法律分析:
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 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工会经费不计提直接交可以吗?

法律分析:
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对于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不应计提工会经费。但是自愿计提并上缴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经费不计提直接交可以吗?

8. 工会经费不计提直接交可以吗

可以不计提,待实际支出时从相关费用中出,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对于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不应计提工会经费。但是自愿计提并上缴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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