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所有企业都要缴纳欠薪保障金

2024-04-28

1. 上海市所有企业都要缴纳欠薪保障金

上海市所有企业都要缴纳欠薪保障金
                                 
   日前,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从2008年10月1日起,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以及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都应当按户缴纳欠薪保障费。 
  
    业内专家解释称,欠薪保障金新规意味着:过去只有小企业需要缴纳欠薪保障金的规定发生了变化。现在,不论企业大小,都需要缴纳企业欠薪保障费。而且,不管企业规模大小、人数多少,每个企业每年的欠薪保障费缴费额标准都是按照上海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来定。例如,今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840元,那么,无论是一人企业还是万人企业,今年需要缴纳的欠薪保障费都是840元。 
  
    欠薪保障费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即市社保中心负责征收。企业、企业分支机构每年只须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市社保中心将在每年10月份向各缴费企业发出缴纳欠薪保障费通知书,缴费企业应根据市社保中心的缴费通知规定的日期按时足额缴纳欠薪保障费。 
  
    上海市企业的欠薪保障金缴费的'具体数额为,上海市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企业未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将由市社保中心移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施监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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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因企业进入破产、解散、被撤销清算程序,且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劳动者可至各受理点提出垫付欠薪申请。 
  
    提供材料:垫付欠薪申请表;申请人在上海市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实名制结算账户;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证明;确认欠薪事实的依据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由于建筑施工类企业,已经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因此不在《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缴费范围。    ;

上海市所有企业都要缴纳欠薪保障金

2. 上海欠薪保障金能赔多少

欠薪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劳动者被欠薪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垫付劳动者欠薪数额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两个垫付项目合并使用,最高可在12个月本市最低工资总额内对劳动者进行一次性欠薪垫付。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征收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企业欠薪保障费的缴费标准为每户324元。同时今年的《关于企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通知》已经邮寄至各参保单位。请各单位在11月25日前按照《通知》的要求向《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账户中的“欠薪”子账户“定向充值”(即在银行贷记凭证的用途栏内写明“欠薪”字样);未收到《通知》的单位请尽快前往各区社保分中心申请补打印。如有疑问,请拨打上海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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