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2024-05-14

1. 长沙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长沙公积金如果要进行提取,当地职工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即可。管理中心会展开审核,确认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就会将职工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职工;并在申请书上确定提取金额、签名、盖提取审批章;接着将职工信息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以及通知职工。而职工就可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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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沙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长沙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支付宝提取1、打开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打开市民中心界面。

2、打开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打开公积金界面。

3、打开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打开公积金提取界面。

4、点击提取
在公积金提取界面点击租房提取,打开租房提取界面。

5、点击提交
点击住提取后点击同意授权书,在温馨提示中点击下一步,在租房提取界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长沙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4. 长沙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长沙公积金提取步骤:
工具:手机微信公众号。
1、第一步:扫码关注“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搜索关注)菜单栏点击(我的公积金)→(公积金业务)。

2、点击登录账号,选择下方(业务)。

3、点击(我要提取)。

4、实名认证,进入提取页面,选择提取类型。

公积金介绍
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5.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6.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拓展资料】一、提取条件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5、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7、出境定居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二、提取流程: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三、提取材料:长沙公积金提取需要的基本资料有: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3、提取申请人的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此外,不同类型的公积金提取也需要其他条件,比如购房提取公积金就需要再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长沙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一般情况下两天就可以提取,特殊情况下提交完材料要3到5个工作日到账。温馨提醒: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取金额必须进入缴存人龙卡或指定的缴存人的银行个人储蓄账户。

7. 长沙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项情形的,应当在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取。
提取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提取时限:
1. 租房类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房
(一) 提取时限: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二) 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一) 提取时限: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二) 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一) 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本套房住房贷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曰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
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只能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职工家庭己办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一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二) 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含提前部分还贷额,不含部分对冲还贷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
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
4、无房户支付房租
(一) 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二) 提取额度: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一) 提取时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申请提取。
(二)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6、退休
(一) 提取时限: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
(二)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 提取时限:职工本人或配偶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
(二)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8、出境定居
(一) 提取时限: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
(二)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一) 提取时限: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
(二)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10、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一) 提取时限: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的,可以自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限提取1次。
(二) 提取额度:重大疾病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重大灾害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部分,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参考资料:
长沙市人民政府_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百度百科_公积金提取

长沙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8. 长沙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长沙的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只要你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就可以把你的公积金取出来: 
  1、需要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职工;
  2、预备出境定居的;
  3、在长沙本地没有房产需要支付房租的职工;
  4、在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职工;
  5、退休、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6、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7、职工死亡,其继承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8、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生活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