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和国债的区别有哪些?

2024-05-14

1. 公债和国债的区别有哪些?

简单说最大的区别是,国债一定是国家中央政府融资,而公债不一定是中央政府,有可能是各级其他地方政府。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公债和国债的区别有哪些?

2. 公债和国债的区别

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
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
08年金融危机时,我国政府曾经为各级地方政府发债。详细情况请参加财政部国债管理网站。
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任何以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都可叫基金。比如你可能听过的有壹基金(做慈善的)、XX信托基金等。但是你可能想说的是狭义的基金,就是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或开发式基金。你把钱给他,他用这笔钱买卖股票、债券。然后把挣了的钱分摊在每个份额上。你可以从上涨的份额收益或者是分红获得收益。而公债是各级政府发行的债券。所以他们是不同的!
 

3. 公债和国债的区别

一、 定义不同。公债是政府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中央银行、个人,甚至是国外企业、个人、银行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二、 募集对象不同。公债可以向国内外企业、个人、中央银行募集资金,而国债仅向社会募集资金,不向中央银行募集资金。三、 募集主体不同。在我国,公债的募集主体一般是当地政府,而国债的募集主体是以财政部为代表的中央政府。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我国的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国债是国家信用方式发展的结果,最初阶段很不规范,流通范围很小,19世纪下半叶逐步走向规范化。拓展资料:公债现状1、理论界的两种认识1)反对公债存在和发展的观点。古典经济学派大多如此,在他们看来,公债的消极作用包括:公债减少了生产资本,妨碍工商业的正当投资; 以公债弥补财政赤字会助长为所欲为,不负责任之风; 举债会增加将来财政困难; 公债常以高利吸引购买者,会使富者坐享其利,使财富分配不均,公债不断的膨胀,使市场增多信用,促使物价上涨等等。2)主张大力发展公债的观点。现代凯恩斯学派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他们把公债和赤字以及补偿性财政政策联系在一起,对公债大加赞扬。萨缪尔森认为:公债不是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而是一件有益的事,会增加净收入; 公债不是妨碍经济增长的因素,而是使经济稳定发展的因素; 公债的数额不应受限制,公债的发行不但不应视作国家的债务,而且还应视为国家的资产; 公债不会增加人民负担。因此,大量发行公债有利于经济繁荣和充分就业。2、公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1)从财政角度看,公债是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是弥补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有效手段,是筹集建设资金的较好方法。当国家财政一时支出大于收入、遇有临时急需时,发行公债比较简捷,可济急需。从长远看,公债还是筹集建设资金的较好形式。一些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如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往往需要政府积极介入。2)从经济的角度看,公债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A、调节积累与消费,促进两者比例关系合理化。公债采用信用的方式,只是获得了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适当发行公债,可以使二者的比例关系趋于正常。B、调节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C、调节金融市场、维持经济稳定。公债是一种金融资产、一种有价证券,公债市场可以成为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政策工具。D、调节社会总需求,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

公债和国债的区别

4. 国债与公债的区别和联系?

  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 
  国债:公债有时也称为国债,在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这两个概念是一致的,即都是指中央政府的借债。但在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一般只把中央政府的借债称为国债,而地方政府的借债只能称为公债或地方债。
  公债:公债是政府依据认用原则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活动。在同代各国大都在法律中规定:当政府在确有必要时,有权以债务人的身份向个人、企业、社会团体、金融机构以及他国政府借款。借款形式的收入是政府的债务收入,同时也是政府的一种负债,政府必须按借款时的约定方式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因此,在整个公债活动中,形成了政府与公债持有者之间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5. 国债与公债的区别和联系?

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国债:公债有时也称为国债,在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这两个概念是一致的,即都是指中央政府的借债。但在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一般只把中央政府的借债称为国债,而地方政府的借债只能称为公债或地方债。公债:公债是政府依据认用原则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活动。在同代各国大都在法律中规定:当政府在确有必要时,有权以债务人的身份向个人、企业、社会团体、金融机构以及他国政府借款。借款形式的收入是政府的债务收入,同时也是政府的一种负债,政府必须按借款时的约定方式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因此,在整个公债活动中,形成了政府与公债持有者之间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与公债的区别和联系?

6. 公债的定义是什么?

[编辑本段]什么是公债  公债是指的是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 [编辑本段]说明  1、公债是各级政府借债的统称。中央政府的债务称为中央债,又称国债;地方政府的债务称为地方债。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务,故人们常将公债与国债等同起来。 
  2、公债是政府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债具有有偿性和自愿性特点。除特定时期的某些强制性公债外,公众在是否认购、认购多少等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的权利。 
  3、公债是政府信用或财政信用的主要形式。政府信用是指,政府按照有借有还的商业信用原则,以债务人身份来取得收入、或以债权人身份来安排支出,或称为财政信用。公债只是财政信用的一种形式。财政信用的其他形式包括:政府向银行借款、财政支农周转金、以及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的财政性贷款等。 
  4、公债是政府可以运用的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编辑本段]公债的性质  1、公债是一种虚拟的借贷资本 
  公债体现了债权人(公债认购者)与债务人(政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债在发行期间是由认购者提供其闲置资金,在偿付阶段是由政府主要以税收收入进行还本付息。公债资本与其他资本存在的区别在于公债资本(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并不是现实资本,而只是一种虚拟的资本。用于生产性开支的公债则表现为不能提取的公共设施等国家的现实资本。 
  2、公债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公债的发行,是政府运用信用方式将一部分已作分配、并已有归宿的国民收入集中起来;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而公债的还本付息,则主要是由国家的经常收入——税收来承担。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编辑本段]公债的作用  1、理论界的两种认识 
  1)反对公债存在和发展的观点。 
  古典经济学派大多如此,在他们看来,公债的消极作用包括: 
  公债减少了生产资本,妨碍工商业的正当投资; 以公债弥补财政赤字会助长为所欲为,不负责任之风; 举债会增加将来财政困难; 公债常以高利吸引购买者,会使富者坐享其利,使财富分配不均,公债不断的膨胀,使市场增多信用,促使物价上涨等等。 
  2)主张大力发展公债的观点。 
  现代凯恩斯学派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他们把公债和赤字以及补偿性财政政策联系在一起,对公债大加赞扬。萨缪尔森认为: 
  公债不是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而是一件有益的事,会增加净收入; 公债不是妨碍经济增长的因素,而是使经济稳定发展的因素; 公债的数额不应受限制,公债的发行不但不应视作国家的债务,而且还应视为国家的资产; 公债不会增加人民负担。因此,大量发行公债有利于经济繁荣和充分就业。 
  2、公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从财政角度看,公债是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是弥补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有效手段。 
  当国家财政一时支出大于收入、遇有临时急需时,发行公债比较简捷,可济急需。从长远看,公债还是筹集建设资金的较好形式。一些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如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往往需要政府积极介入。 
  2)从经济的角度看,公债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 
  A、调节积累与消费,促进两者比例关系合理化。公债采用信用的方式,只是获得了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适当发行公债,可以使二者的比例关系趋于正常。 
  B、调节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C、调节金融市场、维持经济稳定。公债是一种金融资产、一种有价证券,公债市场可以成为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政策工具。 
  D、调节社会总需求,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 [编辑本段]公债的发行  1、公债发行条件 
  1)公债发行额 
  2)公债期限 
  3)公债发行价格 
  4)公债利率 
  此外,公债的发行条件还包括公债的票面金额和编号;公债的名称与发行目的;公债的发行对象;发行与交款时间;还本付息的方式;公债经销单位和债券流动性的规定等。 
  2、公债的发行方式 
  公债的发行方式是指采用何种方法和形式来推销公债。大致有以下三类: 
  1)公募法。公募法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募集公债的方法,一般适用于自由公债。具体有三种方法:直接公募法、间接公募法、公募招标法。 
  2)包销法 
  3)公卖法 [编辑本段]公债的存在条件  1、公债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 
  公债总是与国家的职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期的公债主要是财政困难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和国家职能的不断扩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而要实现国家干预经济、调节经济的职能,就有必要借助公债这个重要工具。 
  2、公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1)充裕的闲置资金。只有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社会上才会有充足和稳定的闲置资金,这是发行公债的物质条件。 
  2)金融机构的发展和信用制度的完善是发行公债必须的技术条件,否则公债发行便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工具。 
  3)公债的存在和发展还必须与商品货币经济下的社会意识观念相适应。 [编辑本段]公债的种类  1、按发行期,公债可分为短期公债、中期公债和长期公债。 
  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公债,又称为流动公债。短期公债流动性大,因而成为资金市场主要的买卖对象,是执行货币政策,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政策工具。 
  中期公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到10年之内的公债,政府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使用这笔资金,因此在许多国家占有重要地位。 
  长期公债是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公债,其中还包括永久公债或无期公债,发行长期公债,政府长期使用资金,但由于发行期限过长,持券人的利益会受到币值和物价波动影响,因此长期公债的推销往往比较困难。 
  2、按发行地域,公债可分为国家公债和国外公债。 
  政府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债券为国内公债,简称内债。发行对象是本国的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组织以及个人。发行和偿还用本国货币结算支付,一般不会影响国际收支。 
  政府向其他国家的政府、银行或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债券等,为国外公债,简称外债。 
  3、按可否自由流通,公债可分为上市公债和不上市公债。 
  可以在债券市场上出售,并且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上市公债。上市公债增强了公债的流动性,在推销时比较顺利。多数的公债都是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自由买卖的。 
  不可以转让的公债,称为不上市公司。之所以限定某些债券不可出售,往往具有政治、经济方面的特定原因和目的。为了保证发行,政府通常必须在利率和偿还方法上给予某些优惠。 
  4、按举债形式,公债可分为契约性借款和发行公债券。 
  政府契约性借款,是政府和债权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公债券,即向社会各单位、企业、个人的借债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发行债券具有普遍性,应用范围广。 
  5、其他分类方法。如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按公债计量单位,可分为实物公债和货币公债;按利息状况,可分为有息公债和有奖公债;按公债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公债和非生产性公债。 [编辑本段]公债的偿还  公债的偿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偿还方法;二是偿还资金的来源。 
  1、公债的偿还方法:买销法、比例偿还法、轮次偿还法(规定各种号码的偿还期限,自由认购)、抽签偿还法、一次偿还法。 
  2、公债偿还资金的来源。政府在公债到期、需要还本付息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预算直接拨款、预算盈余偿还、发行新债、偿还旧债法、建立偿债基金。 [编辑本段]公债与国债的区别  公债:公债是政府依据认用原则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活动。在同代各国大都在法律中规定:当政府在确有必要时,有权以债务人的身份向个人、企业、社会团体、金融机构以及他国政府借款。借款形式的收入是政府的债务收入,同时也是政府的一种负债,政府必须按借款时的约定方式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因此,在整个公债活动中,形成了政府与公债持有者之间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而言,这种关系是一种双方自愿的交易关系,这完全不同于税收所反映的政府向纳税人单方面进行的强制性与无偿性的征收所形成的征纳关系。 
  国债:公债有时也称为国债,在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这两个概念是一致的,即都是指中央政府的借债。但在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国家,一般只把中央政府的借债称为国债,而地方政府的借债只能称为公债或地方债。 
  所以,公债=国债+地方债券(法律允许前提下)

7. 公债是什么?

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法律依据】《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第四条地方经济建设公债的票面金额不宜过高。公债的利息,年利率一般不宜超过百分之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发行无息公债。《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第五条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可以分期偿还,偿还期限,一般不宜超过五年。利息于还本时一次付清。

公债是什么?

8. 公债的概念是什么

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什么是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国家依法实行宏观调控,采用的手段主要有:
(1)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进行调节经济,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2)
经济手段,
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主要方法有二:一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二是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是一种间接手段,但是是主要手段。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和速效性等特点。
二、欠钱要不出来怎么办
欠钱要不出来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我们要采取司法手段,首先要准备诉讼材料,证据在诉讼中起决定性作用。为实现债权,最好收集以下证据,第一种是借据、转账记录等,一般来说,最有力的债务托收证据是借债凭证,借债人手中,对方签字。作为文献证据,它是非常有效的。证人。在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自己的证据进行盘问。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安全性,必须找到证人。
三、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
1、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完成,公司债券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若转换为股票,则其公司债券特征丧失,形成股票特征。
3、一般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有价证券的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的行为。
4、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5、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第四条
地方经济建设公债的票面金额不宜过高。公债的利息,年利率一般不宜超过百分之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发行无息公债。
《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第五条
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可以分期偿还,偿还期限,一般不宜超过五年。利息于还本时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