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2024-05-15

1.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做市商制度的优点:成交及时;价格稳定;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股价操纵。做市商制度的缺点:缺乏透明度;增加投资者负担;可能增加监管成本;可能滥用特权。【拓展资料】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出现,就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做市商制度的特点:做市商对某只特定证券做市,就该证券给出买进和卖出报价,且随时准备在该价位上买进或卖出;投资者的买进订单和卖出订单不直接匹配,相反,所有投资者均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充当类似于银行的中介角色;做市商从其买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之间的差额中赚取差价;如果市场波动过于剧烈,做市商觉得风险过大,也可以退出做市,不进行交易;在大多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的报价和投资者的买卖订单是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传送的。我们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根据这种交易方式下价格的形成机理,又可以叫做指令驱动制度。国外在100年前没有电脑的年代,就是通过交易员在交易池中,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来撮合买卖指令。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交易员处理指令的效率远低于电脑,为了能够为众多的投资者服务,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就很自然地应运而生。与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所以叫做报价驱动制度。由于这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部分人对做市商制度持有怀疑态度。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2. 什么是市商制度?

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拓展资料】法律依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第二条《指引》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第三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可根据自身做市能力在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市场开展做市。第四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适度扩大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区间,实行较灵活的头寸管理;(二)交易系统、交易手续费、交易数据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三)享有向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申请外汇一级交易商的资格;(四)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创新业务的政策支持。第五条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依法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连续提供人民币对主要交易货币的买、卖双向价格,所报价格应是有效的可成交价格;(二)银行间外汇市场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三)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在外汇市场规范交易方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诚实交易,不利用非法或其他不当手段从事虚假交易、操纵市场价格;(四)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和要求;(五)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得在市场营销中误导或诱导客户预期;(六)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要求及时报告外汇市场运行和做市情况,并报送人民银行。

3.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一定监管体系下,券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券商就是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30多年的历史,它在证券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证券界的共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证券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4. 做市商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做市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或金融产品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商家就是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是交易报价制度的一种.熟悉的集合竞价(交易所)制度和做市商制度是两种交易报价制度.现在证券市场上采用的是集合竞价制度,由买卖方各自提交买卖委托,经过交易中心对委托价格汇总撮合后完成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指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券商(称为做市商)给出,投资者按照做市商报出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作出自己的买卖决定.
  注意,投资者在这里只是被动接受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而做市商报出的是双向的价格,也就是对于同一个股票而言,做市商既报买入价,也报卖出价.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都是做市商.做市商报出价格后,就有义务接受投资者按此价格提出的买卖要求.换而言之,做市商必须有足够的证券和资金,用来满足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证券的要求.
  (一) 做市商制度的功能
  做市商制度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在金融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各界共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市场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
  1、 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
  由于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交易价格就是做市商报出的价格,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正是通过做市商不断的进行双向报价并时刻准备接受交易,使得证券的流动性得以维持.
  2、平抑市场投机
  当市场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价格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由于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在监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每只股票一般都有若干家做市商,在报价上形成竞争,而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以价值估算为基础,因此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的过度投机现象,当有所抑制.
  当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时(比如买盘远远大于卖盘),做市商可以并且有义务加入势单力薄的一方(比如出售自己的库存股票),迅速改变市场供求状况,从而抑制过分投机.在多个做市商情况下,每家做市商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报出的价格也就不一样,这就形成了一种竞争.最终使得各家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趋同,价差减小.实力弱的做市商就会被淘汰出局.
  3、监市.
  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市场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二)做市商具备的条件、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
  正因为做市商制度具有上述功能及调节买卖盘不均衡状况、随时保证提供买卖双向价格的特点,决定了其功能实现的前提条件是拥有高素质的做市商.做市商的选择比较严格,只有那些运营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熟悉市场运作,而且风险自控能力较强的商家才能担当.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做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
  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税.

5. 做市商制度怎么用通俗易懂的例子来解释?

简单的说就是: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出现,就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的发展历史
我们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
根据这种交易方式下价格的形成机理,又可以叫做指令驱动(Order driven)制度。国外在100年前没有电脑的年代,就是通过交易员在交易池中,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来撮合买卖指令。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交易员处理指令的效率远低于电脑,为了能够为众多的投资者服务,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就很自然地应运而生。
与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所以叫做报价驱动(Quote driven)制度。由于这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部分人对做市商制度持有怀疑态度。

做市商制度怎么用通俗易懂的例子来解释?

6.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如何运作的?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亦称报价驱动(Quote-Driven)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制度。      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      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      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有哪些作用?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7. 市商制度是什么?

市商制度是一种交易制度。1、由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作为做市商,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按照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的市场交易制度,并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为市场提供及时性和流动性,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2、只有一个充满活力、交易活跃的证券市场,才能不断为上市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动力,促进经济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仅仅拥有先进的交易设备、便捷的交易手段和规模庞大的投资集团是不够的,同时也需要一套灵活有效的市场机制。3、市商制度的产生与大多数主板市场采用集合竞价、大多数创业板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不同于场外交易市场普遍采用的竞争性交易方式的证券交易制度。拓展资料市商制度的特点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规模小、风险高,这将极大地影响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参与积极性。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大多数投资者更有可能失去信心。如果有市商制度,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他们可以随时处理任何交易,激活市场。买方和卖方不必等待另一方出现。只要做市商站出来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确保市场交易活动不间断,即使市场处于低谷。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均衡运行。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大涨大跌时参与做市,有利于抑制过度投机,发挥市场“稳定器”作用。此外,市商制度之间的竞争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3、它具有价格变动发现功能。做市商报价是在综合分析所有市场参与者信息的基础上形成的,以衡量其自身的风险和收益。投资者根据报价进行决策,进而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接近其实际价格。4、纠正采购和销售订单的不平衡。在纯订单驱动的市场中,买卖订单的不平衡经常发生。在做市商制度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做市商履行其义务,承担买卖订单,缓解买卖订单的不平衡,并缓解相应的价格波动。如果买盘暂时超过卖盘,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的账户卖出。5、抑制价格操纵行为。做市商制度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的价值分析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这使得经营者有所顾忌。

市商制度是什么?

8. 做市商制度的特点

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4、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5、抑制价格操纵拓展资料: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如果有了做市商,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的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者在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4、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单纯的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做市商制度下,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做市商来履行义务,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缓和相应的价格波动。如买单暂时多于卖单,则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的帐户卖出。5、抑制价格操纵做市商对某种证券做市,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的价值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从而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忌,一方面操纵者不愿意"抬轿",另一方面也担心做市商的行为会抑制市场价格。值得说明的是,做市商制度可以抑制其他交易者的价格操纵行为,但由于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受利益驱使,能够通过自身行为或者做市商之间联手来获取不正当利润。纳斯达克市场就被发现存在这种现象,这就需要通过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督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