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13

1.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56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企业法定抵销有哪些条件
企业法定抵销条件如下:
1、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共享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
2、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
3、抵销的基础是双方既互相负债又互相分享债权;
4、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没有抵销;
5、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质量不同的,不能抵消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什么
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债务抵销的可追溯性和效力,即债务抵销可以追溯到相互债务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抵销金额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外,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2. 债权债务抵销应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方与另一方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可以进行抵销;而任何一方决定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或者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决意抵销的。
一、合同抵消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合同抵消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履行期限届至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二、合同抵消的要件?
抵消合同的要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可以合意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
5、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
三、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什么
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债务抵销的可追溯性和效力,即债务抵销可以追溯到相互债务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抵销金额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外,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 债权债务的抵销有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的抵销的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一、信托债务与不属于信托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相互存在债权且届清偿期,抵消的债务又属于同种类给付的,即可进行抵消。但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抵消在信托中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二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多个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同一受托人进行管理处分的情形。
三、抵顶协议内容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或中介见证签署。所谓抵销协议,是指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以某种方式结束。这种抵消可以不直接以现金交易,也可以通过补偿商品或其他与所欠金额相等的物品来抵消。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抵销协议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债权债务的抵销有什么条件

4.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互负债权债务;
2、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当事人应当做出意思表示,通知对方;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一、法定抵销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抵销需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二、民法典抵销什么意思
当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时,其互负债务消灭。当双方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在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效力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合同终止的原因都有什么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5.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一、合同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的处理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1、实际上双方均违约的情况并不必然发生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系基于不可抗力免责的,另一方的违约是不能免责的,在这种情况下,也仅有一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违约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2、如双方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以抵消的,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负担的责任抵消。如双方合同当事人之间为数人或一方合同当事人为数人的,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会发生较为复杂的连带债务或按份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二、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是否需要偿还
恋爱期间的借款结婚后需要偿还。需要偿还的债务有:
1、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恋爱期间应返还贷款;
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登记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可以知道,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婚姻而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在恋爱期间借款,婚后也还;
3、如果婚前债务用于购买夫妻婚后财产,则存在婚后债务抵消或部分抵消。
三、民法典中规定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抵销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指的当两人互负债务的时候,各自用自己的债权来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对方的债务与自己的债务在对等额以内相互消灭。
抵消的效力就是,如果全部或部分抵销的,则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

6.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如下:
第一种:法定抵销。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4、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二种:约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一、抵销权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抗辩权
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而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种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法定抵消条件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7.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债权债务双方互负债务的事实;
2、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即该债务基于同一合同而产生;
3、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一、三种抗辩权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二、抵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抵销的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什么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8.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什么条件

如果债权债务到期时,可以相互抵销。债权和债务人互相具有这两种关系是抵消的基础。其中有一个不合法,就不能抵消。债权债务抵销包括的条件是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标的物。可以是货币、实物等。如果是特定物,不允许抵消。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五、约定抵销约定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参考资料债权债务抵销包括有到期抵消,也有约定抵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债权和债务相同金额内就能抵消,标的物可以不同,期限可以不到期,办理程序很灵活,不用通知对方,只要双方约定就发生抵消的法律效力。不得有胁迫强制,是双方自愿。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