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小股东不同意继续

2024-05-16

1. 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小股东不同意继续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上几种法律规定情形发生下,投反对票的股东才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其他的情形均不能要求回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上几种法律规定情形发生下,投反对票的股东才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其他的情形均不能要求回购。

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小股东不同意继续

2. 部分小股东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怎么办?

1、可以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说明理由,争取继续经营;
        2、经讨论不能达成一致,其他四位股东投反对票时,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然后修改章程,股东变更后,公司存续经营;其他四位股东离开公司。当然主要是合理价格的商议;
       3、如果不能达成收购股权的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其他人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进入清算阶段。
       4、三位召开的股东会虽然占到了88%,但是经营期限到了,其他人没有参加决议是无效的。
      5、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退出公司,否则可以诉讼的条款: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公司法规定其他四位股东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条款: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供参考。

3. 部分小股东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怎么办?

首先,你们三位股东做出继续经营的决议无效。
如果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了,说明这个法人的寿命到此为止。但是如果全部股东统一继续经营,那说明股东的合意赋予这个法人新的生命,可以在工商变更之后,继续经营。但是必须是全体股东。
现在有其他的股东不同意,那么作为公司法人就不能再继续经营,如果那些股份不能转让,那么这个法人就必须清算。
清算后,你们三个股东可以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继续经营你们的业务。

部分小股东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怎么办?

4. 公司到期后小股东不愿延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经营期限到期,股东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决议延长经营期限,如果小股东不同意,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小股东退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5. 公司到期后小股东不愿延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
公司经营期限到期,股东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决议延长经营期限,如果小股东不同意,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小股东退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到期后小股东不愿延续怎么办?

6. 公司到期后小股东不愿延续怎么办

公司经营期限到期,股东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决议延长经营期限,如果小股东不同意,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小股东退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 股东不给注册公司可以延期吗

股东不配合营业执照不能延期。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后,如果股东不同意继续经营的,股东是可以解散公司的,公司解散时要进行清算。被注销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股东不给注册公司可以延期吗

8. 【连载】第195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小股东可以不同意延长期限吗?

甲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权,其余还有2名大股东,分别持有35%与45%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还有2个月公司营业期限就届满了。现在股东们正在讨论是否继续经营?
  
 由于甲占股比例小,分红也不多,因此,甲不想再继续经营下去了。但公司另外2名大股东想继续经营。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经营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对其规定,因此,经营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中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经营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形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停止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但是,如果公司认为应当继续生产或者经营,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使公司继续存在。由于修改公司章程是公司特别重大的事务,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是,甲现在仅持股20% ,而其他2名股东一共持股80% ,这就意味着甲没有办法阻止公司继续经营
  
 换言之,只要2名大股东同意继续经营公司,甲是没有办法阻止的。
  
 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继续经营)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