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2024-04-29

1.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房屋维修基金是啥?有何用处?交了房屋维修基金又由谁来管理呢?这是大多数业主的疑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疑问,来聊一聊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二三事。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房屋维修金其实就是来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业主都要缴纳,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这笔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不知看完这篇文章,您还有疑问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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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该由谁管理?

2.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哪个部门收的

  房屋维修基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形,由主管的部门收取,委托银行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保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哪个部门收的

4. 房屋维修基金应交谁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大部分地区已经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由购房者自行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维修资金交存手续。

5.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收取的,然后会转给物业。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6.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子保修期满后房子主体构造、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含房子公用设备专用基金和房子本体修理基金。房子公用设备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施“钱随房走”的准则,房子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搬运给房子的新的产权一切人。
			法律依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什么?

8. 房屋维修基金找谁

法律分析: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