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15

1. 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需要的条件如下:1、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2、满足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等情形;3、其他条件。落户办理流程:1、若落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2、若落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2.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 2021 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3. 上海应届生落户条件

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上海所有高校硕士应届毕业生毕业,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2、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应届生不分专业,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生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4、在北大、清华、同济、交大、复旦、华师大应届本科生直接落户上海的基础上,新增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金山区、宝山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直接落户上海。
5、不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生,根据应届生打分政策打分满足72就可以落户上海。

上海应届生落户条件

4.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就读时将户口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2、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就读时将户口迁入学校从上海市区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凭毕业证明材料、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合法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合法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上海市人才服务申请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5.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可以优先办理落户的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一、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携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和迁移事由有关的证明:
1、婚迁,携带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携带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携带相关部门出示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携带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准许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相关部门出示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携带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携带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携带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携带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携带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携带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6.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2对于上海应届生来说是非常的友好,因为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只要满足条件,参加工作就能落户上海。
        一、上海应届生直接落户条件
        第一类:上海学校1、所有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生、应届博士生;2、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生;3、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这11所高校的本科应届生:限在上海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
        第二类:非上海学校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应届生(不分专业);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应届硕生(仅限建设学科);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上海应届生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同时,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直接落户。
        如果您的学位或所在高校不属于直接落户范围内,还可以通过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方式申请落户。想要以这个方法申请落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个人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二是用人单位有为你申请落户的资格。建议有意向落户上海的毕业生在签署三方协议前,向用人单位问清楚是否可以为你申请。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机会只有1次,不要浪费了。

7.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1、应届博士毕业生;2、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3、清华、北大和在沪一流大学(复旦、上海交大、同济、华东师大)这六个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三类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可以理解为这些学校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加满七十二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8.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只要自己毕业的母校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就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落户。如果你是上海的普通大学的学士学位本科生,就有21分的落户加持。加分条件二,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享受15分的落户加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其次,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如果是在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有12分落户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完善上海人才发展政策,实现人才活力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要优先满足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和“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落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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