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的知识。

2024-05-15

1. 关于税收的知识。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这一概念的要点可以表述为五点:
  1.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3.税收是用法律建立起来的分配关系;
  4.税收采取实物或货币两种征收形式;
  5.税收具备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税收具有三种主要职能:
  1.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国家凭借政权,运用税收从国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社会纯收入,以保障国民经济的再生产。
  2.经济的职能。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的同时,可以调节社会资源在不同经济成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分配,以实现社会发展的经济目标。
  3.监督职能。税收分配涉及生产、流通、分配各个领域,通过收入增减,税源变化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并以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

关于税收的知识。

2. 关于税收方面的知识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人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人。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国家在征收税款过程中,一方面要查明情况,正确计算并征收税款;另一方面又能发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是在缴纳税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机关对征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纠正,也可以通知纳税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回答者:再说一次我扁你 - 秀才 三级 11-30 17:42

求采纳

3. 关于税收知识

第一个问题:
厂家定价1元,这个定价一般是包含税收的,一般说的包含税收主要指的是流转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般的商品企业可以自主定价,特殊的商品需要进行物价备案,在备案价以下销售
税务是一个体系性的问题,你说的一个产品交税后,之后的人还需不需要交税,这涉及很多的税种,不同的税征收环节是不一样的的,单独就产品直接相关的税:增值税,如果卖方交税之后直接卖给了最终的消费者,最终的消费者不需要在交税,如果卖方是卖给其他的公司,这个公司再转卖给别的公司,转卖的时候还要再交税
第二个问题
目前国家主要通过发票来控制交易和税收,正常来说按开票金额交税,同时规定不开票的收入也要按规定交税,开票的部分国家可以直接监控,不开票的部分通过税务检查和稽查来核实,实际中一些企业通过不开票销售少交税,这是违法的
至于你说的合同的税什么时候交,这个就我刚才说的,税收是一个很大的体系,单独你这个合同相关的业务也涉及不同的税种,其征收环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
单独就签合同要交印花税,签合同的时候产生应税义务
合同相对的实际业务,比如销售货物,要交增值税,一般在确定销售收入的时候产生纳税义务
至于具体什么时候交税,也分情况,基本的按月或者按季度缴纳,上月(或者季度)产生应税义务,下月(或季度)初申报缴纳
如果是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的,在开票时就需要交税

关于税收知识

4. 纳税知识

30000/12=2500, 税率10%,速扣数105
30000*10%-105=2895

5.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流转税类。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别着急,我知道你很想知道这些税种为什么叫流转税,下面会有个很形象的栗子给你吃)。

2、所得税类。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类。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个人感觉能经常缴这些税的,都是土豪啊。

4、行为税类。如印花税、屠宰税等。

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还有一句清如水的总结(敲黑板,咳咳,睡觉的同学醒一醒,我要扔粉笔打你脑袋了):

价内税由销售方承担,价外税由购买方承担。



四、按计税标准分类
按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的税额多少将随着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增减。比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都属于从价税。

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比较常见的像消费税中的啤酒、柴油、汽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属于从量税。



国税与地税
下面我们再来理清一个经常听说的概念:国税与地税。(有没有人能坚持看到这一段而不睡着啊,理工狗的苦,看到这些就犯困,我宁愿去修个车。)

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

例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等一些税费是由国税局系统征收。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等一些税费是由地税局系统征收。

一般纳税人

大家可能经常听说一般纳税人这个词,现在有请他粉墨登场。终于等到你,快出来吧,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敲黑板,注意啦!)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等好处。所以下次前台MM再告诉你不能开增值税专票时,可以一脸惊讶的对她说,天呐,你们单位居然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与营改增

前面铺垫了那么多,终于到了本期课题最重要的部分了——增值税与营改增

一、什么是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还记得前面说过的流转税吗?)。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并且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老板您的公司从东风购进帅气的天龙卡车30台,金额为1000万元(这里为方便计算,此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下个例子中会告诉你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区别),但您公司实际上要付给东风的车款并不是1000万元,而是1000+1000*17%(增值税率按17%)=1170万元。

为什么购进的车辆价值才1000万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万元呢?因为这时,您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万元的增值税,这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属性决定的。这170万元增值税对您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东风收了多收了这170万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东风所有,东风要把170万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东风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接下来,如果您的公司把购进的30台东风天龙改装成专用车辆,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万元(不含税金额),您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货款也不只是1500万元,而是1500+1500*17%=1755万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您的公司另外支付255万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您公司的“销项税”。您公司收了这255万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您的公司所有,也要上交给国家。所以,255万元的增值税款您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这时候很多税务小白就会说了,哎呀,增值税税率好高,这是赤裸裸的剥削啊。胡扯!增值税的算法是“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销项税金,就是指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所谓进项税金,是指“买进产品时已经给国家交过的税”。算了,还是接着让栗子告诉你们吧。

前面说过您的公司购进天龙卡车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万元(进项税金),销售专用车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万元(销项税金)。如果您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您的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万元,而是:255-170=85万元。(哎呀,这个例子真的好生动,赞!)。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去了有些酒店你问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台MM两手一摊,抱歉帅哥,我们这里只能开普票。你犹豫了半天,看着娇羞欲滴的前台软妹,还是选择了住下。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哪些区别(咳咳,记好了哦,以后住酒店可以给前台MM科普这个,至于为什么要科普嘛,嘿嘿。):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三、营改增

这是前段时间的一个大热话题啊,知道这个,在约会前台MM的时候,就不怕没话题撩妹啦!嘿嘿。

1、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全称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国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这一税种基本取消,本来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全都转为增值税。原营业税的行业主要包括金融、餐饮、房产、交通等,简单地说就是“衣食住行”,而传统行业比如制造业等一直是增值税范畴。

2、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什么区别?营改增的好处是什么?

营业税是一种根据营业额征收的税,一般税率是5%。比如你营业额100万,那么就要交5万的税,优点是非常方便简单,是个人都会算。但是营业税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比如,我从别人那里花100万租了一栋写字楼,出租方因为这100万的营业额交纳了5万的营业税(100万*5%),如果此时我120万把这栋写字楼转租出去,我还要根据120万的营业额再交6万的税(120万*5%)。也就是说,一个产品流转过程越多,要重复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一个产品如果流转五次才到消费者手里,消费者实际上负担了五次营业税。

如果改成增值税,情况大不一样。前面说过增值税的算法是“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比如120万(含税价格,房屋租赁的增值税率为11%,注意和上例的区别)将写字楼转租出去需要交的销项税金是“120万/(1+11%)*11%=11.89万”(大家在这里一定会有疑问,咦,为什么不是120万直接乘以税率11%,这里需要跟大家说明一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付款的价格一般都是含税价格,再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要把计税的标准换算成为不含税价格,所以要先除以1+增值税税率),写字楼在租给我的时候出租方已经给国家交了“100万/(1+11%)*11%=9.91万”的进项税金,所以我实际要交的税金,就只有“11.89万-9.91万=1.98万”了,有没有觉得很神奇,税率从5%变成了11%,居然少交税了,这是因为增值税只对增值的20万元这部分缴纳税款,而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却是120万。(快醒醒,下面是重点)。

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进项税金都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金,抵扣不完的还可以留下来以后慢慢抵扣。比如我今天花了100万元(想必大家含税和不含税价格已经弄清楚了,下面的例子中为了数据的简单运算,统一都是不含税价格)购买原材料,这100万元采购成本形成了17万进项税金,但是我的公司这个月只销售了50万产品,此时我的进项税金是17万,销项税金只有8万5(50万x17%),应交税金是负8万5(销项8.5万减进项17万)。当然国家不可能倒贴你钱,此时你的应交税金就是0,下次你再有销售产品的时候还可以继续抵扣8万5。

上面说的都是P民的好处,那么增值税既然会导致税收下降(绝对是误解),为什么国家还要大力推行营改增啊。很简单!因为增值税可以防止偷税漏税啊,增值税的推广实际上在全社会构建了一个税务的监督链。怎么个监督链呢?比如B公司从A那里买了一批原材料,在以前的时候,B可以要发票也可以不要,可是现在呢,必须要啊!为什么?营改增了啊,可以抵税啊,17%呢!B把发票要过来,可以当做自己的进项税金冲抵销项。这样月底就可以少缴税啊。这样在B的要求下,A就必须开发票了。同样的B把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卖给C,C在买的时候也会出于抵税的目的向B索要发票。C在转卖给D的时候一样。这样层层流转,监督链就构建起来了。谁要是想偷税,得把17%的税率钱先让出来给自己的客户,傻子才会干呢。

回到营业税,我刚说了营业税会带来重复征税,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行业以前只能征收营业税?

原因很简单:许多行业无法确认进项!我如果是一个生产厂商,我花100万买一套设备来生产产品,这100万设备的17万税金都是我的进项,我在之后销售的时候,这17万税金我可以用来抵扣。但如果我是一家软件行业,我主要依靠的是那些高智商的程序猿,而不是机器设备等产品。我在聘用程序猿的时候,并没有交过增值税,所以我根本没法抵扣。也就是说,我如果花了100万请人给我设计了一套软件,这100万成本得全部由我自己承担,而不可能像买一套机器一样,可以扣除个17万。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6. 税收知识

  1、如果3800万成本费用已经包含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泽应纳所得税为

  (4000-3800)*25%=50万
  如果不包含则为(4000-3800-80-13)*0.25=26.75 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

  附加核算时都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公司成本费用的一部分。

  2、招待费抵扣限额为销售收入的0.5%与招待费的60%孰小,本例中,允许税前扣

  除的招待费为15*60%=9万元,应纳税调增6万元,应交所得税为 40+6*25%=41.5

  万元。

  3、亏损的弥补期限为5个会计年度。各年度迎上所得税为:
  年度    盈利    所得税
  1       3       3*0.25=0.75
  2       7       7*0.25=1.75
  3       -12     0
  4       -8      0
  5       2       (2-2)*0.25=0 弥补第3年亏损2
  6       -5      0
  7       8      (8-8)*0.25=0 弥补第3年亏损8
  8       6      (6-2-4)*0.25=0 弥补第3年亏损2、第4年亏损4
  9       10     (10-4-5)*0.25=0.25 弥补第4年亏损4,第6年亏损5
  10      12      12*0.25=3

  4、[3500-2500-(65-2)-(300-9.5)-110-14-6]*0.25=129.125
  注:财务费用中调出9-100*7%
  管理费用中调出招待费22-2500*0.5%=9.5
  行政罚款不能税前扣除。

  5、(8-2+1+3+28.5*0.4-6*50%)*0.25=4.6
  注: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营业外支出中的这两项都不得税前扣除
  招待费挑出40%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

  6、 (200+100)*0.25-50-20=5

7.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法律分析:考试内容包括:1.省市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及标准.安全文明规范服务、设施设备使用、基本知识。法律依据:《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须持相关材料向市、县级市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30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第十一条 申请者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购车、牌照和保险等手续,并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道路运输证后方可营业。经批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因自身原因超过6个月未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由客运管理机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8. 关于税务的基本知识

1、不管有没有生意,都需要进行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报税不是申报纳税,每月操作不可忘报税是报送税控装置或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数据,未按期报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3、企业规模虽然小也能申请“一般人”,申请成功不能取消按照有关规定,即使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只要具备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两个条件,经过申请,也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发票需仔细保管,丢失发票要罚款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5、购买虚假生意的发票属违法,达到一定标准要坐牢发票开具要建立在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不要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目前国税局的“金三系统”功能强大,发票电子底帐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一张发票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得不偿失。6、关门不能一走了之,“任性”后果很严重这种行为使不得,殊不知,擅自走逃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也会留下不良纳税信用等级,以后再注册或投资公司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在非正常解除的环节,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时间长短处以万元以下罚款。7、税务检查要出示,未出示可拒绝8、账簿调取有程序,移交税务要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