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2024-05-14

1. 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股权质押需按如下登记流程办理:当事人持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包括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质押合同及公证书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一、股权的质押登记不做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二、怎么解除担保合同呢?
解除担保合同: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
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
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三、股权质押应经股东同意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股权质押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根据,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相关流程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需要提供其他股东的同意函,即可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2. 股权质押登记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3. 股权质押的股权出质流程

一、股权出质流程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二、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权质押的股权出质流程

4. 股权质押登记指的是什么?这与股权变更有怎样的关系?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根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质押可以根据其标的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在质押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转让,所以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经协商一致,可以办理。

股权质押的标的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将公司股权的收益权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转让给交易对手的质权人。或者质权人应当预先支付约定的对价,一般不超过权益的收益权的价值。因此,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和转让股权标的物从质权人处取得对价,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以质权人质押的股权作为其债务担保的物权。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股权。经质权人同意,质押投资者不得转让或者质押质押股权。

质押登记事项包括三项: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名称;质押股本的数额。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人、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人或者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出质人”一词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法定机构证书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质押股权所在地的公司名称,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质押股权金额是指质押合同记载的质押股权财产的金额。

股权质押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股权质押的登记,其性质和效力属于政府职能的公共服务范畴。根据民法规定,质权是在股权质押时确立的。根据上述规定,质权登记是质权的有效要求。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权合同时,质权的设立并不自然。再股权质押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质权。其他股份质押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质权。简而言之,股权质押登记的直接效果是质押权的确立。这不同于动产质权设立的有效条件,动产质权设立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权财产时设立的。

5.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有哪些

1,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一、质押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需带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四)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二、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
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具体要求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有哪些

6.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

1、准备股权质押登记所须材料:
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一、股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二、如何正确行使抵押权
(一)、动产和不动产的抵押有所不同,应注意区分
《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是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一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二是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三是交通运输工具。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涉及到动产的时候,如车辆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而不动产如房屋等,仅签订抵押合同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使抵押权生效,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出借人才享有抵押权,不然的话仅仅把房本等产权证书交给出借人是不行的,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是不生效的。作为出借人是不能对合同中涉及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的。
(二)、合同中诸如“到期不还,抵押物或质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民法典》
第401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428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当借款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时,作为抵押权人的出借人,可以通过一下3种方式来实现抵押权:折价方式,拍卖方式和变卖方式。

7. 股权质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怎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的程序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 出资证明书 、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二、出质的股权如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 ,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第三步,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股权质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怎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8.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登记流程是: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权质押合同。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