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有哪些?

2024-05-15

1. 应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我们总是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现象,尤其是很多应届毕业生在进入很多单位之后都会感觉到后悔,认为自己的实力不应该进入这样的单位,于是就准备违约,但实际上违约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一点我们必须要知道,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来看一下应届毕业生如果存在违约的行为,那么将会有怎样的后果?

首先我们要明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学校签署的协议都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益的,如果有一方存在相应的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向对方接受相映的违约金,而这笔违约金一般都是根据协议里面的相关条款来进行相关的赔偿的,所以如果自己想要违约,那么首先要承担的就是经济的损失,除此之外,毕业生也和学校也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如果自己要违约,那么除了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外,还要自己承担学校对违约毕业生的相关处理。

当然这些东西并不是绝对的,最为重要的是在经历新的用人单位的时候,是必须要和原来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协商解约的,因此,如果我们一旦解约,不仅要让自己面对经济的损失,甚至自己的个人诚信也会遭受到严重的损失,这是非常不好的,所以在小编看来,如果我们可以不用违约的话,那么我们尽量的不要去违约,因为违约对我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明显的知道,当应届毕业生违约之后,所存在的后果是要赔付高额的赔款,除此之外,学校也会和毕业生之间相关签署协议的,也会存在着对毕业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一旦毕业生违约之后,很有可能将会遭受到学校的惩罚,甚至是不发给学位证这样的惩罚。

应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有哪些?

2. 应届毕业生违约常识,都有哪些?

应届毕业生违约常识,都有哪些?下面我来说说我的回答。每年秋季九月和十月和春季三月和四月是很多企业校园招聘的高峰期,很多企业走进校园,直接面试学生,然后符合要求的可以直接签订意向协议,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即一份纸质保障,保证在学生毕业以后可以顺利入职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的户籍、档案等一系列关系需要在毕业之际转交,学校通常会根据三方协议来办理,以避免“毕业黑户”等关系转接错误的情况出现。如果学生违约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承担违约金。基本上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会有一个违约条款,如果应届毕业生违约应支付多少违约金,不用的用人单位不一样,可能是3000元,也可能是5000元或者更多。我毕业时我们班同学和铁路局签了三方协议,明确约定了学生违约支付5000元违约金。影响学生声誉。三方协议中也有学校的盖章,如果一个学生违约,可能用人单位感觉正常,如果连续几年都有应届毕业生违约,这样就会让用人单位觉得该校学生不受信用,没有诚信意识,以后就不太愿意招该校的学生。如果这样的消息在就业市场传开,严重影响学生就业,同时对学校的声誉也会造成重大影响。

记入诚信档案。如果考公务员,并且成功上岸,此时如果与政府部门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完之后,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然后不想去政府部门报到,这样很有可能被计入诚信档案。当年我们学校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有一个同学先是报名国考,然后有报名的京考,国考和京考笔试成绩都非常好,三月份面试国考,然后四月份公示体检,并于税务局签了三方协议,然后四月份京考面试,五月份公示体检,京考法院也考上了,因为法院与该同学的专业更对口,他就想去法院,就和税务局协商,把三方协议退回来,然后再去学校重新领一份三方协议,税务局不同意退回三方协议,并告知该同学,如果到期没有去税务局报到,税务局就会把该同学记入诚信档案,这样同学去法院也会泡汤,最后同学还是去了税务局工作。

3.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违约后果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旦签署就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将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那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违约,将产生怎样的违约后果:
 
    【法律支援】: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违约后果

4. 哪些行为属于毕业生的违约行为?

在就业中,你知道哪些行为会造成违约吗?
  
 下面简单的说几点常见的吧,讲多了你可能也记不住。
  
 (1)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共同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提出不愿履行协议的。例如专业:幼教、护理
  
 (2)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以后,毕业生提出无理要求或用人单位不愿接受的附加条件。
  
 (3)领取《就业报到证》后,不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

5. 还是那个毕业生违约的问题

你好,学妹!
1- 关于三方协议,如果用人单位盖章后返回到你手里,但是学校没盖章并且你也没签字,三方没有签约,是无效的,只要有一方没签字,协议都不做数,不用交纳违约金!
2- 关于三方协议,如果三方都签了,各执一份。想毁约的话。第一,要出具毁约申请,交到原单位(如果单位不要的话,口头要求毁约也可以),然后从原单位要回你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第二,拿上你保留的那份就业协议和原单位还给你的那份就业协议,到学校就业分配主管部门,要求协议作废,重新换取一份新的空白协议,你就可以和新的单位签约了。一般来说,学校为了防止学生频繁毁约,也可能会收一部分毁约金,但是数额不大。
我毕业之前2月份签了就业协议,没有规定违约金条款,签了5年。实习了10天想毁约,提交了辞职申请。单位批了,单位和学校都没要我的违约金,但是受到学校批评了。4月回校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然后又在离校前一个月签了新单位。
3- 你毕业之时, 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就会根据你的三方协议办好了。如果没有三方协议,会被打回原籍。当然,每个学校在学生毕业后会为你保管一段时间。有的2个月,有的2年。需要咨询贵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依照你的假设,毕业后去深圳找工作,可以毕业前联系深圳的人才市场,提前把户口和档案挂靠过去。户籍和档案是重中之重。
其实,三方协议,就是为了保护学生,在学生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学校、单位和学生个人签订协议,有一个保护作用。另外学校备案、统计就业率。没啥用,多半都是搞的形式主义。另外,试用期是相互选择的,可以解约,直接与下一家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单位与你个人签订,有法律约束力。对于三方协议,很多同学会签了协议,并在毕业之后不去签约单位报到,视为自动解约。
希望你能签份好工作!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还是那个毕业生违约的问题

6. 毕业生违约该怎么办?

一、毕业生违约的原因如实填写即可。比如说可以填写“因为研究生考试被录取”、“因为薪资等原因与原始期望相差太大”等。
二、毕业生违约的概念: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三、毕业生违约的一般办理流程: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3、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四、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7. 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一、三方合同违约责任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二、谨慎对待三方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8. 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一、三方合同违约责任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二、谨慎对待三方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