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医务人员补助

2024-05-15

1. 一线医务人员补助

“      多地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补助及激励措施,速看!      “      多地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补助及激励措施,速看!      1月30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信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随后,各地纷纷响应,发布了一线医务人员防疫期间补助及激励政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部分地区发布的通知,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惊喜和意外吧!!      安徽      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昨日(2月9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1、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200-300元不等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2、一线医务人员再给予6000元补助      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3、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表现优秀,职称评审可优先推荐      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      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次性慰问补助以及职称评审优待,不得不说安徽省的政策虽然来得晚,但是依旧诚意十足!      广东      一次性获得3万元救助金      2月1日,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工会关爱帮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者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      1、广东省的医护和疾控人员因公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经确诊,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救助金;      2、医护和疾控人员确诊感染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确诊受感染的,每人将一次性获得5千元救助金(每个家庭亲属救助总金额最高2万元)。      这样的补助金,应该是所有人都不想获得的,但是谁也无法预知明天和意外谁来的更早,对于这样补助保障,比说啥都可靠。      江苏      职称评审向防控一线医护倾斜      2月7日,江苏省人社厅会同江苏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享受系列倾斜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同时,《通知》要求加大表彰结果使用力度,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因表现突出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此外,优先晋升岗位等级,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专家和医护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对于所有医护人员来说,战胜疫情势在必得。江苏省除了补助,则更加倾向于为医护人员打通未来晋升发展空间,这也是多少医护人员所期望的呀!      四川      中医药职称倾斜      可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      四川省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关爱激励医疗卫生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的通知》,采取了一些列措施激励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奖励表彰力度      对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奋战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实行卫生(中医药)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各级党委、政府选派赴湖北省和直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时间视为对口支援服务基层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进修学习。落实医疗卫生人员相关待遇保障政策      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补助政策。落实好医疗卫生人员工伤的有关保障政策。对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可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      同样,除了一般补助,在职称评审上也同样开了亮窗,不过四川省明确实在中医药职称评审,还是比较客观的。      福州      定工伤,严格落实各项补助政策      日前,福州市也提出7条措施,激励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其中关于落实补助政策,也作出了明确说明: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等一线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或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一类标准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贴。      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情况,落实加班误餐通讯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参照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发放疫情防控工作食堂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等等。关键点:补助政策必须要落实到位      类似政策,内蒙、天津、青岛等地都发布了重要通知,在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各地单位为了能让基层医生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不论是慰问还是补助,这无疑是对所有一线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努力的认可。对于我们乡村医生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让国家看到,这个默默在基层发光发热的群体!      当然了,后面最关键的地方仍旧是落实的问题,尤其是一线基层的社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务人员。由于系统管理的缺失,基层医护人员、防疫工作这的合理补助会存在很多难点。      但是这次,我们依旧选择希望!对于2020年这场战斗,我们所有乡村医生无所畏惧,奋斗在基层一线,相信祖国不会让我们再次伤心。加油,我们一定可以战胜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线医务人员补助

2. 一线医务人员补助标准

      近期,中国政府网发布重磅消息,国务院督查组已经分赴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工作,带队的都是现任副部级领导干部。      本次十九个督查组将重点督查地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情况;专题督查分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      其中【稳就业保民生】专题重点就囊括了关乎基层医护人员的“拖欠乡村医生补贴”问题。      督查组们将根据征集到的线索,暗访核查各地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防疫补助等补贴落实情况到底如何。国务院公布的防疫医务人员补助标准      2020年1月,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防疫人员的补助标准:      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      对于具体的发放标准,国务院也做了明确指示:      标准图集各省市地区已公示的地方防疫补助标准      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本省市的实际情况,陆续公布了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表中仅列出部分政策,排名不分先后(注:青海省、辽宁省、四川省等地区援鄂医疗队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标准是每人每天600元)      从上述公示的补贴标准可以看出,各省市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给予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基本与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一致,但最终落实发放到位,还需要各级地方财政的鼎力支持。      对参与防疫工作的广大医务人员们,他们的工作应当得到认可和鼓励。希望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号召下,经国务院各督查组的深入查证落实后,所有参与了抗疫的医护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尊重。      在核定当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可一次性单独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补偿医务人员付出的超常劳动。      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立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不仅对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作出进一步明确,还在改善工作环境、保障执业安全、落实职称倾斜政策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针对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加班加点这一情况,要求按照《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该临时补助根据防治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分为两类共四档:一类一档、一类二档、二类一档、二类二档。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300元、200元、100元、50元,详情如下:
      图源:甘肃卫健委      《通知》还提出: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当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可一次性单独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补偿医务人员付出的超常劳动,并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通知》提出,要落实好国家关于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该政策是去年二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到的,已获国务院批准。(1)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      1专职从事烈性(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      2专职从事强致癌性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      3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2)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      1在急性(乙类)传染病流行期间深入病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的;      2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监测工作的;      3专职从事强毒、强菌室工作的。(3)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      1深入病区进行寄生虫病、地方病防病治病工作的;      2从事病源探索工作的;      3专职在病区处理污水、污物的,除害灭虫工作的;      4专职从事尘、毒弥漫场所实地调查、监测的;      5实施现场抢救工作的;      6遇到地震、洪水、高温、伤寒、食物中毒、生物战等紧急情况,深入第一线进行防病灭病工作的。(4)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1专职从事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污水、粪便卫生管理工作的;      2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      3专职从事卫生监测、检疫工作的。      优先入编、职称倾斜不仅在提高薪酬待遇方面,在编制、职称上也对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有所倾斜。      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通知》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外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对暂时难以入编的医务人员,鼓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鼓励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      医务人员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线处置时限累计超过1个月,视为完成1年帮扶基层经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认定为合格。      对长期加班、值班、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按具备1条「超额工作量」量化业绩对待。

3. 一线医护人员补助政策

3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通知》称,一些地方在执行和落实中,存在对象不精准、执行不严格、工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知》对“一线医务人员”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并发布一系列关怀措施。一线医务人员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通知》明确,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都可以享受相关补助待遇。补助、津贴等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标准      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要向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计算和发放标准      在前不久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发布会上,提出了临时性工作补助,根据一线医务人员承受风险的不同,补贴标准分为两档。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执行二档标准。      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算。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作天数。卫生防疫津贴扩大到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卫生防疫津贴执行标准和发放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规定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执行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到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结束后恢复至文件规定范围。 轮休、隔离不影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一线医务人员在轮休、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原正常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含卫生防疫津贴)、绩效工资继续执行。不得将一线医务人员轮休、隔离天数计入本人带薪年休假假期,不得向轮休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工作任务。 做好一线医务人员饮食营养等保障      对轮休、隔离的一线医务人员,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做好生活保障,为其配送必要的饮食、营养品和生活必需品。对过于劳累导致患病的一线医务人员,要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保证其及时就医。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做好援鄂医疗队及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关心慰问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生活、就医、照料等方面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严禁有章不循、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行为      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要严格进行登记、审核、报批,及时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发放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得扩大泛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对有章不循、巧立名目、截留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发放、挤占挪用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线医护人员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