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绿鞋机制

2024-05-14

1. 啥是绿鞋机制

你好绿鞋,也称“绿鞋期权”(Greenshoe
 Option)或“超额配售选择权”(Over-allotment 
Option),因美国绿鞋公司在1963年IPO时使用而得名。绿鞋是发行人根据承销协议赋予承销商的一项权利,是一种弹性机制安排。获得此权利的承销商可按照同一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15%的股票(以下简称“绿鞋规模”),至于最终超额配售的结果则视市场情况在后市稳定期(一般为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结束后确定。具体来看,在股票上市后的后市稳定期内,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发行价,则承销商可以行使绿鞋,要求发行人增发相应数量的股票,从而增加二级市场供给;如果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较弱,承销商将动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票,减少二级市场流通的股票数量,以支持股价表现。这样看,在配合适当的交易策略时,绿鞋机制的行使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股价下跌或使股价维持在不低于发行价的水平。

啥是绿鞋机制

2. 绿鞋机制的问题

所谓“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以农行举例来说,农行此次计划发行222亿股,按照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比例,农行通过绿鞋机制可向申请认购超额配售的投资者再发行33.3亿股,按照发行价2.68元计算,可超额募资89.24亿元。这也就意味着,按农行上市首日103.1亿股流通股计算,承销商可承接33亿股抛盘,约占当日可流通股三分之一。以此计算,只要换手率不超过30%,即使市场上只有卖家,没有买家,农行的主承销商也能消化掉卖家抛出的股票,保证农行不破发。

所以如果没有出现超额配售,绿鞋机制就不会启动!

3. 绿鞋机制的现存弊端


绿鞋机制的现存弊端

4. 求教绿鞋机制的有关问题

如果破发,从二级市场买入15%的股,这部分是没有佣金的,只能赚差价
(是从二级市场买入,那么只是发行100%的新股,不是发行115%的新股,怎么会多15%的佣金呢?你好好想想!这里所说的佣金是发行新股的承销费)

如果上涨,增发15%的新股,这部分是有承销佣金的

所以无论破发还是上涨,承销商都是稳赚不赔的

所以,绿鞋机制弱化了主承销商的风险意识,不利于其经营管理的改善。

5. 绿鞋机制是如何行使的?

承销商在获得发行人的授权后,将在IPO中超额配售绿鞋机制约定比例的股票,即发行数量可以为超配后的上限(一般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的115%)。通常看,额外配售的这部分股票一般是承销商从与发行人达成延期交付协议的战略投资者手中“借来”的股票,这些股份会在IPO期间销售给投资者。需关注的是,在超额配售过程中,超额部分股票是“借来”的,并未实际向发行人超额购买。本质上,是承销商“借得”了一笔资金,用以在后市稳定期内,根据股价表现,向发行人购买股票,或向市场购买股票。具体而言,绿鞋机制的执行大致包括以下情形:一是绿鞋不行使。如果公司股价在上市后出现破发,承销商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数量等于绿鞋规模,那么,绿鞋未被执行,承销商买入的股票将全部归还给此前“借股”的战略投资者。发行规模为绿鞋前规模的100%。二是绿鞋部分行使。如果上市后出现破发情况,承销商动用此前超发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后市稳定操作,且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数量少于绿鞋规模,那么,承销商在后市稳定期间买入的绿鞋股票未被完全执行。发行规模为绿鞋前的100%-115%。三是绿鞋全额行使。在发行过程中,承销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借入”股票,且将“借入”的这部分股票完成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发行。如果上市后发行人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一直高于发行价格,或者虽出现破发情况,但承销商没有运用绿鞋资金购入股票,那么,绿鞋被全额行使。发行规模为绿鞋执行前规模的115%。举个例子,近期阿里巴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绿鞋规模即为7,500万股(占发行规模的15%),且在上市后第5个交易日即宣布全额行使。从实施效果看,绿鞋机制赋予了发行人和承销商一定的空间。其可以利用超额配售部分的资金,通过在二级市场上灵活的执行交易策略,维护股价,有利于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者在短期内面临的市场风险;同时,承销商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过程也一定程度增加了股票的流通性,活跃了二级市场交易。

绿鞋机制是如何行使的?

6. 绿鞋机制是什么意思?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来超额臫配头售筿选择权”。
其中,“超配期权”就是俗称的绿鞋机制。这种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波动和下跌。工商银行在2006年的IPO中采用了“绿鞋机制”。

1963年,美国名字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首次在IPO中使用“绿鞋”,是超额配售期权系统的通用名称。

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情绪不佳,发行结果不乐观或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后股价跌至或低于发行价,增强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信心,实现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使用“绿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规模,平衡供求关系。

7. 我想知道,绿鞋机制到底是怎么回事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ShoeOption),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
  机制来源
  "绿鞋"由美国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采用“绿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融资规模,使供求平衡。
  主要功能
  它的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
  这一功能的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因此,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作用原理
  绿鞋机制稳定股价的作用原理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按照惯例,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当股票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购得超额的15%股票以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此时不必花高价去市场购买,只需发行人多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给包销商即可。实际发行数量为原定的115%.
  当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平仓),以赚取中间差价。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即100%。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损失。
  通俗的介绍原理
  前面说得绕来绕去,其实完整的绿鞋机制有很多种条件,最后结局也不同。我只举例说一个在中国市场上最常见的情况:在中国,股票发行一级市场申购阶段,承销商就先多发行15%的股票。中国市场还没有发行失败的先例,一级市场申购者往往都会超额认购,所以多发的这些股票通常都能卖出去。然后承销商将其中15%的股票扣下来暂时先不给战略配售者(承销商已经收到钱了,所以只是形式上不给,实际上,这些战略投资者反正有禁售期限制,所以也不在乎晚30天后才到手)。等到股票上市后,只要股票价格不跌破发行价,over,凭空多发了15%的股票,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皆大欢喜。如果跌破发行价,承销商要从市场上买回最多15%的股票予以注销。这个时候要从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到嘴的肥肉里再往回掏,所以承销商和上市公司都会尽力避免股价跌破发行价的。但是,如果万一真的市场形势不好,承销商认为大势已去,破发不可避免,那么承销商会尽可能用低价买回那15%的股票,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承销商自己赚的。绿鞋机制里没有一条说,承销商必须按照发行价——就是通常所说的“护盘”——去买15%的股票。

我想知道,绿鞋机制到底是怎么回事

8. 绿鞋机制的介绍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 or Over-Allotment Option), 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