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儿子

2024-04-28

1. 胡适的儿子

  胡适的儿子 
    胡适:我的儿子
    我实在不要儿子,
    儿子自己来了。
    “无后主义”的招牌,
   
    于今挂不起来了!
    譬如树上开花,
    花落天然结果。
    那果便是你。
    那树便是我。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
    我不能不养你教你,
    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
    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
    这是我所期望于你: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
    汪长禄先生致胡适的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种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了。”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介总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不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胡适答汪先生的信: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后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阵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人不管了。
   

胡适的儿子

2. 胡适后人是谁?

长子:胡祖望(1919-2005),旅居美国。 女儿:胡素斐,早夭。 次子:胡思杜(1921-1957),留在中国大陆,1954年被迫与胡适断绝父子关系,但仍被斗争,后于1957年反右运动中自杀身亡。

3. 胡适是谁?


胡适是谁?

4. 胡适是谁?

胡适(1891.12.17—1962.2.24),汉族,安徽绩溪人。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其中,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典故。
从1919年起,还陆续翻译了都德、莫伯桑、契柯夫等人的短篇小说(先后编辑为两集《短篇小说》出版),以及拜仑的长诗《哀希腊》易卜生的剧本《娜拉》(与罗家伦合译)等。   胡适去世后,台湾编辑出版了《胡适选集》《胡适手稿》等,大陆出版了《胡适往来书信选》《胡适书评序跋集》《胡适文集》等。1920年3月,他所写的白话诗集出版,即《尝试集》,这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早出版的一部个人诗集,也是第一部白话诗集。

5. 胡适的老婆是谁?

胡适的夫人江冬秀,一八九零年出身于旌德江村,父亲江世贤早年辞世.母亲吕贤英是庙首吕朝瑞(探花)、吕佩芬父子翰林的后裔。江冬秀里出身于仕官之家,但由于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受到较多的文化教育,仅仅读了几年私熟,初通文字而已。在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里,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姓,但她毕竟是一代名人胡适的夫人。所以又是千百万不幸妇女中的幸运者。“胡远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一个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竟娶了个乡村小脚夫人,不能说不是一件奇闻。因此,“胡适的小脚夫人”,成了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①.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江冬秀与胡适的结合,有着一段戏剧性的过程。江冬秀与胡适原是亲戚,胡适的姑婆是冬秀的舅母。有一次,江冬秀的母亲到绩溪旺川胡适的姑婆家走亲戚、看出神赛会,恰巧胡适也随母到了姑婆家。江母看中胡适眉清目秀,聪明伶俐,表示要把女儿冬秀许配给他。但胡适颇有顾虑:一因冬秀大一岁,绩溪俗谚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之说;二因冬秀属虎,认为属虎的人八字硬,尤其“母老虎”更历害;三因江家兴旺,胡家已中落,有兴衰不相称之虑,因此不肯表态。由于江母一心想成就这门亲事,便托胡适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熟的胡祥鉴做媒,冬秀又是胡祥鉴的学生,胡祥鉴为成全这桩喜事,便在胡母面前千般说好,万般怂恿,胡母这才同意让他把冬秀的“八字”开来看看再说。红纸“八字”送来,经过算命先生的推断;冬秀命带宜男,两人生肖很合,不冲不克,女大一并不妨碍。胡母又把红纸八字叠好,放进摆在灶神爷面前的竹筒里。那竹筒里原先也放进了几个初被选中的“八字”。过了一段时间,家中平安无事,没有一点不祥之兆.胡母这才虔诚地拜过灶神,拿下竹筒摇了摇,然后用筷子夹出一个“八字”来,摊开一看,正是江冬秀的,真是“天赐良缘”。当时还只有十四岁的胡适与十五岁的江冬秀的终身大事,就这样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凑和灶神爷保佑之下定了下来②。 
江、胡两家订了婚约之后,胡适就先后到上海、美国求学去了。过了十多年他俩还未结婚。这时,家乡谣言四起;有的说,胡适在美国有了女肠友,有的说他已经和一个外国洋姑娘结婚了,甚至还有人说他已经生了孩子。可是,江冬秀的思想不但没有因此而波动,而且这时还做了放大缠足的尝试。她的放足的行动,后来还得到了胡适的赞赏和鼓励。 
一九一七年夏,胡适留学回国后,返乡探望老母,商订于本年寒假结婚。他很想先与冬秀见一面,结果不但没有见着,反而引起一些笑话来。《胡适的日记》中说:“……我亲自到江村。他(她)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她)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她>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放了下来;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她),便退了出来。这时候,我若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时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习惯之过……回到家里,人家问我看见了新人没有,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她)不要错怪冬秀。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问我,我也只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发之时……已经是二十世纪的年代了,这位二十八岁的者姑娘还躲入床上放下帐子,羞见订婚已经十三年的留洋生夫婿,这在当时却不能不作为一种趣闻,传播四乡。一九一七年寒假,胡适从北京大学回家,举行文明结婚。他亲自写了两副对联:一副是“旧约十三年,环游七万里”;另一副上联是“三十夜大月亮”(结婚之日是阳历卅日,阴历十一月十七日),下联一时没有想好。这时。他身旁一个绰号叫“疯子”的本家哥哥毓蛟,虽无功名,却有捷才。他脱口而出:“念七岁老新郎”,巧妙而风趣地对了那幅上联。胡适认为很好,照着写了。在结婚仪式上,他们破除了旧式礼节,只是新郎新娘结婚证书上互相用印和证婚人用印,双方交换金戒指,证婚人讲话,新郎讲话,没有拜天地,向长辈行礼和新夫妇交拜礼,都是以鞠躬代替叩头⑤。这样的婚礼,当时在古老闭塞的山村,确是别开生面地揭开了新事新办的新序幕。 
婚后第二年,江冬秀到了北京为胡适主持家务。她虽然是一个身受封建旧礼教毒害较深的小脚女人,但颇有魄力,有才干,遇事能决断,具有男子汉气概。她发觉胡适与曹佩声有暖昧关系,不是温柔劝阴,而是抓住胡适爱惜名声的特点,采取进攻策略,大吵大闹、寸步不让。有次竟拿起裁纸刀向胡适脸部掷去,虽未击中,但却迫使胡适与曹佩声断绝了关系。④北大教授梁实秋成名之后,要同他的妻子离婚,梁妻忠厚懦弱,无力抗拒。江冬秀闻之挺身而出,为她打抱不平。江冬秀将粱妻接到自己家中,给她助威壮胆,最后闹到法医打官司,江冬秀还亲自到法庭代她辩护,结果使梁实秋败诉⑤。 
一九四一年江冬秀回江村探亲时。发现从上庄到江村这条古道上的杨桃岭一带路面多年失修,坑坑洼洼,十分难走。她回到江村后.便慨然捐资修复了杨桃岭附近的路面三处,还请了监工检查验收,至今,当地人们还念念不忘⑧。 
抗战期间,胡适去美,江冬秀避居沪上。她得知解放军、游击区的革命实情,非常同情革命人民。一九四五年春,她回到绩溪上庄。当时上庄既有国军驻防,也有新四军、游击队住,安徽省保四团驻扎在镇上,常到上庄去抓人,游击队员汪木海同志找她求援,她总是拿起她的名片去保。王必英同志的家住在革命老区王家庄.国军把他房屋烧了,又下令捉拿他的母亲。王母无处栖身,逃到她的家中躲避,她欣然接受,并给予庇护⑦ 
江冬秀虽长年寓居外地.但对本族晚辈仍不乏教育,她听说生辉娘经常赔钱,又得知月仙和士全公家吵闹,便亲自写信给近仁叔公,请他严加斥责.井叫他们严守规矩,爱惜名誉,不要败坏家声.如果“再有闲话给我听见,我就不寄钱给他了”②。 
江冬秀嫁了胡适以后.总是劝胡适不要走上政治道路,不要做官,希望他好好研究学问。但胡适还是违背了妻子的劝告,涉身于政界,做了“过河卒子”。一九三八年蒋介石两次电报给胡适,要他出任美国大使,胡适不能简单回绝了事,只好勉应其命。他写信给冬秀,想让她对此有所精神准备。信中说:“我在这(此时在欧美讲学)十几天,遇见了一件‘富上梁山’的事(即指蒋要他出任美国大使的事),我知道你听了一定很不高兴,我心里也觉得对不住你”。胡适为什么说“对不住”夫人的话呢?因为江冬秀始终不赞成胡适搞政治。一个多月后,胡适再度写信给冬秀,谈及此事,信中说:“我二十一年做自由的人(胡适留学归国时曾发下一愿:二十年不谈政治。二十年不入政界。这时两者均末实现,所以说二十一年)不做政府的官,何等自由?但现在国家到这地步,调兵调到我,拉夫拉到我,我没有法子逃。所以不得不去做一年半年的大使。我声明做到战事完结为止。战事一了,我就仍旧教我的书去。”江冬秀与胡适远隔重洋,虽不同意,但也无可奈何!后来,胡适又写信给冬秀说:“现在我出来做事,心里常常感觉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在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不作这样想。……我感到愧对老妻,这是真心话”。⑨ 
作为学者的胡适,任美国大使后,在外交场合偶尔讲了些不该讲的话,这就给国内一些本来不满胡适的人以口实,掀起了一种反胡动向。这风声传到了避居上海的江冬秀的耳朵里。她本来不愿胡适在政府做官。听到这种风声后,更觉陷身政界划不来。这位颇有胆识的女人,遂即要求胡适的好朋友张慰慈出面,要他一边劝胡适借病辞职,一边发电要求政府当局允许胡适辞职。 
西谚云;妻子是男人“较好的一半”,胡适的“较好的一半”是死心踏地的“相夫教子”,为他而生存,为他而服务;使他在学问上事业上横冲直撞而无后顾之忧⑩。在流寓纽约的十年生活中,江冬秀在那个破旧的公寓里,也是“不出门,三十里”整天忙个不停。她不懂英语,有时还得自己上街买菜,够辛苦了。一次胡适外出.江冬秀一人在家,一个彪形大汉破窗而入,江冬秀下意识地把公寓大门打开,反身对那盔贼大叫一声:“GO”!那贼看了她一眼,真的“G0”了。江冬秀不会英语,只会说“Go”⑩。江冬秀还会烧一手好吃的“徽州菜”,尤其会烧“徽州锅”、豆腐渣,她常常请在美国的同乡到她家赴“豆腐宴”。 
江冬秀除了为胡适的生活服务以外,经常以打牌消遣日子。她每次打牌必赢,不知何故。她在麻将桌上赢来的钱,也是胡家的经常收入之一。后来,胡适在台湾任研究院长时,胡太大也经常邀朋友来家打牌,胡适也从不干预,有时当四缺一时,她还要胡适来凑一角。身为院长的胡适,为了维护前院长(蔡元培)规定不准在公房打脾的好传统,所以曾对他的秘书说,请帮我买所房子给我太大住,因为太大打麻将的朋友多,在公房打牌不方便。看来,胡适对太大也够体贴的了⑩。 
江冬秀平时除了打牌,就是看武侠小说。寓居纽约期间,她还停留在看武侠小说阶段。唐德刚说:“胡太太找不到‘搭’子,就读武侠小说。金庸著作,胡太太如数家珍,金庸的小说,在胡家的书架上,竟亦旎旎然与戴东原,崔碧诸公(的著作)揖让进退焉!”⑩ 
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晚,胡适心脏病实发,在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蔡元培馆逝世。江冬秀闻讯赶到,伤心之极,痛不欲生,医生给她打了两针大剂量的镇静剂,也末抑制她那悲痛的激奋情绪。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她的长子祖望闻讯从美国赶回台北,在瞻仰父亲遗容,行过跪拜礼后,转回家中,安慰母亲。母子见面抱头痛哭,胡夫人间:“思杜儿也知道你父亲的死讯吗?”祖望浑身一颤,低声说:“他已先于父亲离世了!”胡夫人猛地一楞,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追问一句;“你说什么?”“我是在美国听大陆上来的人讲的,我怕你们伤心.一直没敢写信告诉你们。”江冬秀猛听这一恶讯,顿时昏厥过去。在场的人都吓坏了。经过一阵抢救,她才慢慢苏醒过来。后来,祖望轻声问道:“父亲在遗嘱里把他的遗体火化,你看怎么办?”胡夫人说:“不行.我和你父亲曾有约在先,后死者有权决定先死者的安葬方法,我是主张棺葬的”。治丧委员会把这个意见转告给蒋介石,蒋说:“就按胡夫人说的办吧!”⑩ 
据唐德刚说,胡太大还用铅笔写过一份自传,曾经带到纽约请他看。文中虽然错别字很多,但却生动地叙述了她的身世。可惜这份自传,如今不知落在何处? 
江冬秀在大军渡江前夕,本想回到江村老家悦心堂居住,由于胡适执意要她同去美国,她只好随之离开祖国而出走。在纽约度过了十年的清淡寓居生活之后,于一九五八年回到台湾,直到一九七五年去世。亨年八十五岁。 

[注]①见耿云志:《胡适研究论稿》、②③④⑤见石原皋:《闲话胡适》、⑥见《绩溪县交通志初稿》、⑦见石原皋:《闲话胡适》、⑧见江冬秀家书(存绩溪县文化局)、⑨⑩见耿云志:《胡适研究论稿》、《抗战时期的胡适》、⑾见石原皋:《闲话胡适》、⑿⒀见唐德刚:《杂记胡适》、⒁见《黄山》杂志总第二十一期:《胡适之死》
参考资料:作者:胡有守 来源:《旌德县文史资料》

胡适的老婆是谁?

6. 胡适的儿子为什么自杀?

  胡适决定南下后,幼子胡思杜认为他没有做什么有害共党的事,共党不会把他怎么样,因此留了下来。为融入“新社会”,1950年写了《对我的父亲——胡适的批叛》,与胡适划清界线,胡适读后说:“我们早知道,在共产主义国家里,没有言论的自由;现在我们更知道,连沉默的自由,那里也没有。”57年反右,胡思杜上吊自杀。

7. 胡适的父亲和母亲分别是谁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得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到一八九三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0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哑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两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 三子胡洪死。 1905年 父冯振爽死。 1909年 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 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 长孙胡思明死。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具体不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 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六年三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十二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胡适的父亲和母亲分别是谁

8. 胡适是谁?有什么贡献?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骍、洪马辛、嗣穈、字希疆,参加留美考试后改名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现代著名学者,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胡适5岁开蒙,早年在上海的梅溪学堂、澄衷学堂求学,初步接触了西方的思想文化,受到梁启超、严复思想的较大影响。1904年到上海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并开始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白话文章。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1910年考中“庚子赔款”留学生,赴美后先入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后转文学院哲学。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师从哲学家杜威,接受了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并一生服膺。 191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加入《新青年》编辑部,撰文反对封建主义,宣传个性自由、民主和科学,积极提倡“文学改良”和白话文学,成为当时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人物。同年,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主张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提出写文章“不作无病之呻吟”,“须言之有物”等主张,为新文学形式作出初步设想。“五四”时期,与李大钊等展开“问题与主义”辩难;陪同来华讲学的杜威,任杜威的翻译二年多;与张君劢等展开“科玄论战”,是当时“科学派”丁文江的后台。从1920年至1933年,主要从事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考证,同是也参与一些政治活动,并一度担任上海公学校长。抗日战争初期出任国民党“国防参议会”参议员,1938年被任命为中国驻美国大使。抗战胜利后,1946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1949年去美国,后去台湾。1954年,任台湾“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7年,出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在台湾的一个酒会上突发心脏病去世。胡适是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等诸多领域均有不小的建树。就对孔子和儒学的研究而言,在1919年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中,胡适首先采用了西方近代哲学的体系和方法研究中国先秦哲学,把孔子和儒学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用“平等的眼光”与诸子进行比较研究,破除了儒学“独尊”的地位和神秘色彩,具有开创性的影响。以后又发表长篇论文《说儒》,提出“儒是殷民族教士”,“最初的儒都是殷人,都是殷的遗民”,“靠他们的礼教知识为衣食之端,他们都是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行的是殷礼,穿的是殷衣冠”;周灭殷后,“他们负背着保存入国文化的遗风”“儒是柔懦之人,不但指那逢衣博带的文绉绉的样子,还指亡国遗民忍辱负重的柔道和生观”;孔子是殷民族“悬记”而生的“救世主”,“他从一个亡国民族的教士阶级,变到调和三代文化的师儒”,孔子的最大贡献在于殷民族部落性的“儒”,扩大到到“仁以为己任”的儒,把柔懦的“儒”改变到刚毅进取的“儒”。孔子不是“儒”的创造者,而是儒学的中兴者。孔子的学说强调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强调教育和仁政,并以此来影响整个社会。胡适“大胆假说”的观点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他的论证不够充分,不过他假设“儒”在殷时代就有了被后来的甲骨文研究判为事实。 胡适并不盲目崇拜孔子和儒学,他认为“孔教不能适应时势需要”,“现在大多数明白事理的人已打破了孔教的迷梦”(《新思潮的意义》)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进步,“不是孔夫子之赐,是大家努力革命的结果,是大家接受一个新世界的新文明的结果。只有向前走是有希望的,开倒车是不会成功的。”(《写在孔子诞辰之后》)对儒家强调的“三纲五常”持批判态度,说:“三纲五论”的话,古人认为是真理,因为这种话在古时宗法社会很有点用处。但现在时势变了,国体变了……古时的天经地义现在变成废话了。(实验主义》) 胡适著作很多,又经多次编选,比较重要的有《胡适文存》、《胡适论学近著》、《胡适学术文集》等。  胡适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参加“庚款”留学考试时改名胡适,字适之。先生1891年2月17日生于上海大东门外,世为安徽绩溪人。其父胡传(字铁花,号钝夫),清岁贡生,官至淞沪厘卡总巡、台东直隶州知州,有著作《台湾纪事两种》传世。先生一生领尽风骚,1962年2月24日于中央研究院院长任上逝世,享年72。 胡适5岁开蒙,在绩溪老家私塾受过9年旧式教育,打下一定的旧学基础。1904年到上海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并开始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白话文章。1910年夏赴美留学,先入康乃尔大学习农科,后转入文科;1915年进哥伦比亚大学,追随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学习哲学。1917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古代中国逻辑方法之进化》。在此期间,胡适热心探讨文学改良方案,并试作白话诗。而与《新青年》主编陈独秀的通信,以及《文学改良刍议》一文的发表,更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文学革命。同年胡适学成归国,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并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至此一发而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 五四时期,胡适连续撰写《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文,提倡“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并相继完成《国语文法概论》、《白话文学史》等著作,对白话文取代文言文而成为现代中国人重要的思想和交流工具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理论倡导的同时,胡适还进行了一些文学创作的“尝试”。其小说、剧本均未见成功,独有出版于1902年的《尝试集》,乃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新诗集,颇有开拓之功。 文学创作非其所长,在新文化运动中,胡适另一主要贡献是输入新思想。其《易卜生主义》、《贞操问题》,当年都是振聋发聩之作。而从问题与主义之争,到《人权论集》,再到主办《独立评论》,胡适始终坚持独立姿态和批判精神。抗战军兴,胡适出任驻美大使;胜利后又先后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和中央研究院院长。但其始终保持书生本色,不曾背叛五四主义知识分子。 胡适称新文化运动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并断言其有四重目的: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照他的理解,所谓整理国故,就是用科学方法对三千年来破碎的古学进行一番有系统的研究。故胡适治学特重方法,屡次撰文介绍清儒与西哲的“科学方法”,以至于再三声称他的学术研究都是为了证明并推广其“科学方法”。 胡适治学有两个主要领域,一是中国哲学史,一是中国文学史。尽管《中国哲学史大纲》只出版了上卷,《白话文学史》也没有下编,可这两部书都是建立规范并奠定学科基础的经典性著作。后人可以赞赏,也可以批评,却无法漠视其存在。前者的平视诸子以及历史的眼光,后者的双线文学观念,都是对本世纪学术发展影响甚深的“大胆假设”。另外,他首创新红学,重修禅宗史,以及用历史演进法来研究中国章回小说,都是开一代新风,功不可没。 抗战以后,因奔走国事,再加上自身学术路数的内在限制,胡适学术上未能更上一层楼。晚年沉醉于《水经注》疑案,目的在为戴震辩白,下力甚大,据专家说,至今无人在《水经注》的研究上超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