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重组问题

2024-05-14

1. 股票重组问题

上市公司重组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而有的公司的重组,纯粹是为了炒作。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信息在没有披露前,知情者进行内幕交易其收益将是相当可观的。很多股票尚未完成重组,进程期间很敏感,上市公司一般不接受调研,导致行业研究员很难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使得市场往往忽视这些股票。不过,投资者如能提前埋伏,以时间换空间,或能获取不错的收益。如下,我们主要从注资承诺、公司转型等作为切入点,为投资者筛选出具有重组预期的个股。

*ST光明(000587):九五投资承诺,将在股改实施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资产注入动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在内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净资产估值不低于20亿元的优质黄金矿产资源或其他符合《重组框架协议》规定条件的优质资产,且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司破产重整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11.98元/股。

 

*ST秋林(600891):颐和黄金若在剩余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资产整理,将付出更多代价。根据SST秋林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特别承诺,若颐和黄金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未如期提出注入优质黄金珠宝设计等资产,颐和黄金将在12个月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


ST国药(600421):随着仰帆投资的入主,其动用了数亿元资金对ST国药进行债务重组,从而使得ST国药的壳资源已经干净。实际控制人旗下企业较多,但实力不错的企业只有控股51%的熊猫线缆,控股93%的康阔光通信。前者的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后者为3000万元。也不排除仰帆投资将旗下资产打包借壳上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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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重组问题

2. 股票重组问题

在股市中公司重组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有不少投资者喜欢买重组的股票,那么今天我就给大家说一下重组的含义和对股价的影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重组是什么重组说明了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这样的方式可以在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二、重组的分类企业重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企业重组有下列几种:1、合并:就是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起来建立一个新的公司。2、兼并:也就是把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相,但是仍然保留住其中一个企业的名称。3、收购: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票或资产的方式,获得了另一企业。4、接管:其实就是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持有量被超过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况。5、破产:指长期处于亏损,不能扭亏为盈的企业状态,最后变成因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一种企业失败。无论重组形式到底是什么样的,都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反映,因而要及时的接收各种重组消息,推荐给你这个股市播报系统,及时获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三、重组是利好还是利空公司重组并不是一件坏事,重组一般是指一个公司发展得不好甚至赔本,经过实力更强的公司的优质资产置入,并置换不良资产,或者通过资本注入让公司的资产结构得以改善,使公司拥有更强的竞争力。一旦能够成功重组,就意味着公司将脱胎换骨,亏损或经营不善的情况就能够彻底摆脱,成为一家优质的公司。在中国股市,像是重组题材股的炒股都只是炒预期。赌它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一旦传出了公司要重组的消息,市场上一般都会炒的特别猛。一旦在原股票重组资产中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炒作的新股票板块题材又有新的说法了,重组后就会不断出现涨停。反之,若是重组但没有新的大量资金来注入,又或者没有使得公司的经营改善,说的简单点,就是股票利空,股价的价格将会衰弱。不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什么是资金重组?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什么是资金重组?

4. 什么是资金重组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请给出专业的定义
 
   解析: 
  
 1.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入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
 
  2.“资产重组”是一个与兼并收购相关联的概念, 是有关兼并、收购、托管、资产置换、借壳、买壳等一类行为的总称。但实际上, 在大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内容早已超越了“资产”的范围,如 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和剥离,对上市公司本身来讲并不会导致资产的重组,而只是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变化。而在典型的重组方式即“净 资产”置换中,它不仅涉及到公司所拥有的资产的重组,还涉及到债务的重组。 可见,市场所常用的“资产重组”不是一个边界较为分明的经济概念,而是已被 市场约定俗成为一个边界模糊的、表述一切有关上市公司重大非经营性或非正常 性变化的总称。概念的模糊在引起投资者歧义的同时,更带来了重组运作特别是 重组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因此我们认为,“资产重组”有必要缩小其概念边界, 回归到其描述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或是企业之间单纯的位于资产负债表左侧的项目的调整、买卖、置换的行为上来。而对依据《公司法》而设立的上市公司而言,应导入具有明确法律边界的“公司重组”概念,并将公司重组分解为收购、 兼并、托管等若干种可由法律来明确界定的行为。 资产重组是资产层面上资源调整 资产一般理解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的总称。它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既包括各种单一资产,也包括一组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综合体,即整体资产。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企业之间或同一企业内部的这些经济资源进行符合资 产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 本的重新组合。资产重组的目的是企业为了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 充分使用管理资源以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资产重组的结果是企业所占有的 资产形态和数量的改变。 企业重组涵义更广泛 "企业”是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而构建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即企业以一定 的契约方式代替了市场价格机制对要素的配置,企业是一个小范围的计划经济。 企业是契约关系的联结,具体到某一企业身上就表现为:企业的所有者与企业的 关系,企业与其拥有资产的关系,企业与雇员的关系,企业与其债权人及债务人 的关系,企业与其客户的业务关系等。当“企业”方式配置资源的效率与市场方 式配置资源效率出现动态变化时,就可能也有必要对上述这些契约关系进行再调 整,这一调整过程就是企业重组。由此看来,企业重组是一个较资产重组更为宽 泛的概念,它包括了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雇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 和配置以及这些要素之间互相组合和作用方式的调整。企业重组的最高形式即是 其产权关系的调整。从近年的实践看,企业兼并、企业收购、企业公司化改制、 股份制改组,行业或地区的企业优化组合,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的资产调整,企业的拆整,企业的破产处置等都属于企业重组的范畴。 公司重组兼有经济意义和法律范畴 在我国,“资产重组”一词最初的含意是对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的资产进 行重组。由于国有经济中国有企业终极产权的一致性,因而单纯的行政性的资产 转移、分化和组合成为重组的全部内容,这种非市场化的以物为主要调整对象的 重组不能称为完整意义上的企业重组,因为它的着眼点是国有经济整体结构优 化,在操作上表现为国有经济体系内部国有资产的配置和管理方式的行政性调 整。总体上看,不涉及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终级产权的改变。因此,国有资产的 重组不是单纯意义上某一个企业的资产的重组,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某一个企业的 重组,也不是纯粹的微观的企业自主的市场行为,而是整个国有的资产的重组。 需要指出的是,当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时,国有资产重 组被赋予了较多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内容,涉及到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结构和 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应当说,传统的资产重组概念由于其产生的特殊经济背景, 被不恰当地“宏观化”了,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带来了许多概念的误区和语意的混淆。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育和成长,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企业产权的多元 化,企业用人机制的改革,“重组”的内涵方才从单纯“资产重组”过度到企业 的全部要素重组,重组方式的行政性才逐渐淡化。上市公司明晰的多元化产权结 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更使重组成为创新企业制度、调整企业要素配置,提 高企业效率的重要手段。随着企业生存环境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之间作为不 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的确立并日益激烈化,已经使企业之间的资产调整超 越了传统的单纯的“资产”层面的重组。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以及资本市场的发育 提供了产权重组的可能,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经营理念使资产形态的变换,业务 构架的调整日趋频繁,而市场化的用人机制,使人力资源配置及配置机制的调整 更加便利。企业为获得和强化竞争优势而不断对自身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构成 要素进行调整。面对如此多层面的企业要素调整,以及调整方式和手段的变迁, 再单纯以“资产重组”来加以概括是不全面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将上市公司 的重组导入单纯资产的买卖转让式财务游戏误区的原因之一。 摘自《中经网》

5.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的股份该如何处理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除了锁定36个月及12个月的法定要求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自愿延长锁定期并分期解锁的安排。
三、在股份锁定的方案设计中,往往在综合考虑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且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锁定期进行安排。分期解锁安排多见于向第三方购买资产的情形中,根据《重组办法》等规定,该等交易对方的法定锁定期仅为12个月,但是,交易对方自愿延长全部或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并采取分期解锁的方式,其设计的考虑在于锁定的股份能够覆盖业绩补偿期、同时又能够保障交易对方适时变现收取投资回报。从证监会审核的角度出发,关注点在于锁定期安排是否能够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实现,避免交易风险和未来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因此,在设计分期解锁的锁定期时,应当尽可能地覆盖整个业绩承诺补偿期,并使未解锁股份覆盖可能发生的补偿风险。对于承诺延长锁定期、分期解锁的主体,可以是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部分股东,也可以是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原则在于该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股份是否足以覆盖全部或大部分业绩承诺补偿风险。在设计方案时,为了避免股东特别是股东,承担更多的股份锁定和补偿义务,还可以选择在发行股份之外搭配部分现金。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的股份该如何处理

6.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应该怎样处理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除了锁定36个月及12个月的法定要求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自愿延长锁定期并分期解锁的安排。
三、在股份锁定的方案设计中,往往在综合考虑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且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锁定期进行安排。分期解锁安排多见于向第三方购买资产的情形中,根据《重组办法》等规定,该等交易对方的法定锁定期仅为12个月,但是,交易对方自愿延长全部或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并采取分期解锁的方式,其设计的考虑在于锁定的股份能够覆盖业绩补偿期、同时又能够保障交易对方适时变现收取投资回报。从证监会审核的角度出发,关注点在于锁定期安排是否能够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实现,避免交易风险和未来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因此,在设计分期解锁的锁定期时,应当尽可能地覆盖整个业绩承诺补偿期,并使未解锁股份覆盖可能发生的补偿风险。对于承诺延长锁定期、分期解锁的主体,可以是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部分股东,也可以是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原则在于该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股份是否足以覆盖全部或大部分业绩承诺补偿风险。在设计方案时,为了避免股东特别是股东,承担更多的股份锁定和补偿义务,还可以选择在发行股份之外搭配部分现金。

7.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该如何处理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除了锁定36个月及12个月的法定要求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自愿延长锁定期并分期解锁的安排。
三、在股份锁定的方案设计中,往往在综合考虑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且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锁定期进行安排。分期解锁安排多见于向第三方购买资产的情形中,根据《重组办法》等规定,该等交易对方的法定锁定期仅为12个月,但是,交易对方自愿延长全部或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并采取分期解锁的方式,其设计的考虑在于锁定的股份能够覆盖业绩补偿期、同时又能够保障交易对方适时变现收取投资回报。从证监会审核的角度出发,关注点在于锁定期安排是否能够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实现,避免交易风险和未来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因此,在设计分期解锁的锁定期时,应当尽可能地覆盖整个业绩承诺补偿期,并使未解锁股份覆盖可能发生的补偿风险。
对于承诺延长锁定期、分期解锁的主体,可以是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部分股东,也可以是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原则在于该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股份是否足以覆盖全部或大部分业绩承诺补偿风险。
在设计方案时,为了避免股东特别是PE股东,承担更多的股份锁定和补偿义务,还可以选择在发行股份之外搭配部分现金。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该如何处理

8. 资金重组后股价是否会下跌?

有要能,不绝对。股价的上涨,或下跌。和很多东西有关的/。包括大盘的走
势;。等等。不仅仅是由重组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