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样办理公积金

2024-04-29

1. 北京怎么样办理公积金

怎样办理公积金?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北京怎么样办理公积金

2. 北京公积金怎么办理

北京公积金办理:
一、开户
(一)、适用范围:
1、新参加工作人员(称为A类人员);
2、外单位调入但在原单位未办理公积金的人员,包括本市和外地人员,(称为B类人员);
3、外单位调入,原单位虽办理公积金但在调入前已销户的人员,这一条主要针对外地调入的,包括南通地区六个县,(称为C类人员);
(二)、办理程序:
1、
A类人员开户程序:须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2、
B类人员开户程序:须由原单位出具未办理公积金的证明,再将该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其申请本市账号。
3、
C类人员开户程序:这类人员已在当地把公积金余额提出,(该余额须由原单位公积金缴纳部门出示证明,证明确是本人缴纳金额),须把提取的金额、提取金额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给其申请好本市账户以后再把其原提出金额补交至新账户中。
二、转移
(一)、账户转入程序:
1、适用范围:外单位调入职工,且原单位有公积金个人账户的。
2、办理程序:只需把本人公积金账号及余额转至职大公积金账户中即可。
(二)、账户转出程序:
1、适用范围:调出本单位的职工。
2、办理程序:须把新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开户单位和银行名称告知财务处后办理转出手续。
三、支取
1、适用范围: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办理程序:
(1)、对于第一条,购房的职工须凭购房发票(房产证或契税发票也可);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凭建房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2)、离休、退休职工,凭离休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提取证明。
(4)、出境定居的,凭在异国的居住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一次,凭还款合同到财务处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3.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住房公积金6种用法:购房;自建、翻修、大修房屋;租房;纳入低保家庭;治疗重大疾病;销户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理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能够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办理公积金业务,自2010年8月2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通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该业务的开展,通知如下:一、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能够办理的公积金业务:(一)单位登记、单位开户。(二)个人开户。(三)单位信息变更。(四)跨年清册核定。(五)汇缴、补缴。(六)信息查询。二、通过网上公积金业务系统,具体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方式、方法及需办理的手续,请咨询各管理部,或者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有关办理程序和办理手续(详见附件)。

5.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基本的使用包括,1. 购房提取;2. 出国销户;3. 住房公积金贷款;4. 退休销户。收益还包括:1. 利息: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利率,上年转存的公积金按三个月定期利率。2. 单位缴存部分;3. 公积金规定额度内免个人所得税。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6.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目前,住房公积金不仅仅可以买房,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有7种用途。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3.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4.还能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5.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遇到以上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7.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7. 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
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8. 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办理公积金分个人账户办理和单位账户办理。
1、个人账户办理材料:
开户申请表:一份,单位填制,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印章(印章指预留印鉴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部门专用章等,以下同)。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预留印鉴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出具,需要职工本人填写签字。
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账户办理材料:
登记表:《单位登记表》一份,注意单位名称需填写与公章一致的名称。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材料: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一、在北京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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