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05-13

1.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缴费标准分16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根据国家要求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由省适时调整全省缴费档次标准。【摘要】
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提问】
你好,我爱人是湖南省平江县的,57岁,从未买过社保,可以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缴费标准分16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回答】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根据国家要求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由省适时调整全省缴费档次标准。【回答】
亲,是可以的【回答】
但是你要一次性补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费用【回答】
那交15年就要72岁了,怎么买?【提问】
不用了,一次性补齐就可以了【回答】
您好,补齐后就可以正常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回答】
是先交到60岁再补交12年吗?【提问】
亲,不用,直接补15年的【回答】
到那里去交钱?湖南省有这个政策吗?【提问】
亲,到社保部门交,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统一的【回答】
支付宝可以交吗?我们不在湖南当地【提问】
您好,您可以在湖南省税务局app,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类型进行缴费【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好的,有什么问题及时与我联系哦【回答】

3. 湖南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湖南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主要特点如下: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湖南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4. 湖南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2、在
(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
3、在
(一)、
(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6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
4、在
(一)、
(二)和
(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6、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标准(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6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六)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5. 湖南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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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退休人员是会上调养老金的!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湖南省政府将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开始补发。

湖南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6. 湖南城镇养老保险缴费

2009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1940和1164,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纳职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工资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基数。我省境内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从2002年4月1日起,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湖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记者从11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本次试点工作主要有五项政策:一是财政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出口”(基础养老金),最低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从明年起,试点县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地方财政补“进口”(缴费),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拿大头,平均补20元,市、县平均补10元;有条件的县区,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每增加一档,多补5元。县级财政对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要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档次的缴费。二是参保缴费政策。坚持政策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16至59周岁的参保农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农民纯收入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农民实行按年缴费。三是待遇计发政策。要准确把握领取待遇的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同村居住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15年以上;距领取年龄不足的15年的,可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要准确计发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央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平均余命月数)。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四是基金管理政策。新农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为确保基金安全,提高统筹层次,我省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集中管理方式,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五是个人账户政策。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账管理,权属个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湖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8. 湖南城镇养老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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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1940和1164,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纳职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工资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基数。我省境内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从2002年4月1日起,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