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则你掌握了吗

2024-05-14

1. 财务人员: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则你掌握了吗

一看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可能抵扣进项税额。
二看方法。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看扣税凭证。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四看票面。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五看用途。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
六看是否超期。认证、勾选、稽核比对应在规定时间内操作,180日或360日要分清。
七看申报。一般纳税人均按规定操作,最后还要看是否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财务人员: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则你掌握了吗

2. 进项税额抵扣

其实一点也不难,估计你是刚入行,慢慢来。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公司购货,购进了100件衣服,每件1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意以银行存款支付11700元。之后,你公司把所购的100件衣服以每件150元的价格全部出售了,增值税率为17%,收到银行存款共17550元。
分录为: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银行存款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2550
你所上缴的税款应该是2550-1700=850
你所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700。你购进时候的增值税(1700)就是你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你所上缴的税款其实就是(15000-10000)*17%
明白吗?增值税,你可以这样理解,增值的这部分所上缴的税。本题增值了5000元,5000乘以17%=850元
很好理解的,别着急!

3. 进项税额是如何抵扣的?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从销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按10%扣除率抵扣。
  (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按7%扣除率抵扣。
  (5)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的按10%扣除率抵扣。
  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外,从1995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凡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要求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对遗失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抵扣其进项税款(从对方取得的存根联复印件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爱税法网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3)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购进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扣税凭证,均不准作进项税额抵扣。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的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9)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0)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时,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如何抵扣的?

4. 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按题目所述,8月   应交增值税=1240/1.17*0.17=180.17元,
            9月   销售不含税收入=390192/1.17=333497.44元,
                  销项税额=333497.44*0.17=56694.56元
                  进项税额=379920.95/1.17*0.17=55202.19元
                  应交增值税=56694.56-55202.19=1492.37元
从7月至9月,(180.17+1492.37)/(1240/1.17+333497.44)=0.5%,即达到税负0.5%。因此贵公司9月份可以不做进项发票的扫描认证,这样可以减少了拷待比对认证结果这步工作及相关账务上的处理。待10月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直接进行销项开票及进项扫描的相关工作即可。

5. 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我感觉你说的有问题,第一条购进生产用的机器设备是你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第二条购入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的,首先你要分清在建的是什么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第三条同第一条

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6. 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实施细则》规定,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和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上述公司购进的灯具及其维修和更换,无论其载体为自建或租赁,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由此可见 ,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的装修装饰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像你说的情况,装修费 地砖 广告墙 灯具等 这些都是上面说的不动产及附作物,不能抵扣进项税

工作服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家具这个可以考虑单独出具增值税专票,可以认证抵扣
装修费用的账务处理:如果是租来的房子,那么计入长期待摊,如果是自有的房产,应计入固定资产,且在两次装修期间(即上次装修与本次装修的时间间隔)与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之中的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如直线法)计提折旧.

7. 为什么要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在征收管理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按增值额征税,决定了它在财政、经济、对外贸易等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长
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劳务等诺多生产经营领域,凡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极为广阔,增值税在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的环节课征,其税款随同销售额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纳税人不必“垫付”生产? 经营资金缴税,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增值税不受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使收人具有稳定性。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发货票注明税款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
二、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现代工业生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工愈来愈细,工艺愈来愈复杂,技术要求愈来愈高,产品通常具有高、精、尖与大批量的特点,这就要求切实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产专业化、协作化。实行增值税有效地排除了按销售全额计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的弊端,使税负不受生产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影响,始终保持平衡。因此,增值税不但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也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从商品流通来看,增值税负担不受商品流转环节多寡的影响,有利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实现深购远销,搞活商品流通。
三、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商品出口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政府为了提高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大多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使之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然而在传统间接税制下,出口商品价格所包含的税金因该商品的生产结构、经营环节不同而多寡不一,因而绘准确退税带来很大困难。实行增值税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一弊端,这是因为一个商品在出口环节前缴纳的全部税与该商品在最终销售环节或出口环节的总体税负是一致的,根据最终销售额和增值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之和。如果将这笔税额退还给商品出口经营者,就能做到出口退税的准确、彻底,使之以完全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对于进口商品,由于按增值额设计税率,要比按“全值”征税要高,并且按进口商品的组成价格计税,从而把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因退税或不征税给进口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国家所有,这样不仅平衡了进口商品和国内生产商品的税负,而且有利于根据国家的外贸政策,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奖励或限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权益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凭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购货方必须是享有税款抵扣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正确、完整、有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字迹不清、涂改以及项目填写不齐全的;票物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符或者票面各项内容有误的;单联开具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额等内容不一致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只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未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的;伪造的专用发票。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等。
税务机关中主管抵扣税款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就纳税人提供的证明真伪,抵扣税款的数额,是否属于应当抵扣的税种、货物内容进行仔细详尽的审查。不应当抵扣的税款而抵扣,以及应少抵扣的而多抵扣,从而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应依本罪定罪科刑。

为什么要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8. 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300000+300000*20%)*17%+68000/2=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