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介绍

2024-05-13

1.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介绍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XPLOSIVE  MATERIALS  TRADE  ASSOCIATION;缩写:CEMTA)于1994年5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并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协会旨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推动我国爆破器材行业改革,促进我国爆破器材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做出贡献。协会现有会员880多个,其成员单位涵盖中国爆破器材行业生产和经营企业、研究院所及高等院校等。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介绍

2.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按章程有关程序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机构,按协会章程规定开展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办公室、经济运行部、科技咨询部、培训合作部。

3.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名单

名誉会长
 
  孙家栋  原航空航天部副部长、中科院院士、国家两弹一星元勋 
 
  徐冠华  科技部原部长、中科院院士
 
  徐德明  国土资源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
              局长
 
会  长
 
  于贤成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常务副会长
  
  刘大可   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巡视员【摘要】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名单【提问】
名誉会长
 
  孙家栋  原航空航天部副部长、中科院院士、国家两弹一星元勋 
 
  徐冠华  科技部原部长、中科院院士
 
  徐德明  国土资源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
              局长
 
会  长
 
  于贤成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常务副会长
  
  刘大可   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巡视员【回答】
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名单
 
张全德\x09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x09副会长、秘书长
于建国\x09北斗恒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x09常务副总经理
王文忠\x09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总裁
王泉君\x09河南省全能科技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支晓晔\x09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09董事、总经理
牛新民\x09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刘忠华\x09北斗天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x09高级工程师/董事长兼总裁
刘贵生\x09北斗航天卫星应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刘爱明\x09中城新产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李    冰\x09北京中电华远科技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李    澍\x0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x09高级总监
杨玉坤\x09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x09董事长/教授
张    伟\x09广东北斗平台科技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金乃高\x09北京东和盛达科技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周儒欣\x09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赵    军\x09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x09副总经理/研究员
胡发兴\x09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姜德荣\x09高德软件有限公司\x09副总裁
莫晓宇\x09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董事长/总裁
贾必明\x09四川九洲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郭信平\x09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彭扬名\x09深圳市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x09董事长兼总裁
李成名\x09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x09副院长
魏爱辉\x09北斗数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x09总裁
蔺陆洲\x09全图通位置网络有限公司\x09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张   健\x09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x09高级副总裁
姜卫平\x09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x09主任【回答】
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门    夫\x09北京中科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09副总裁
卢    奕\x09天津市勘察院\x09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毕    垒\x09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高级副总裁
刘顺喜\x09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x09副总工/研究员
许    忠\x09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孙中亮\x09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李士庆\x09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09运营总监
李国洪\x09北华航天工业学院\x09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杨永辉\x09深圳市天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杨建中\x09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董事长
杨    慧\x09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x09总师/研究员
张凤录\x09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x09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张光华\x09深圳思凯微电子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张学锋\x09中国地图出版集团\x09董事、副总经理
张    勤\x09长安大学\x09所长/教授
陆    明\x09北京亮点软测科技有限公司\x09总经理
郁文贤\x09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x09院长/教授
高晓滨\x0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x09副所长/研究员
高    峰\x09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x09董事总经理
黄    岚\x09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董亚欣\x09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09北方总部经理
谢建家\x09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x09腾讯地图平台部助理总经理
雷利民\x09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x09总裁/高级工程师
李戈扬\x09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x09副总经理
王万齐\x09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x09副所长【回答】
监事长
 
  叶银虎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党委书记

副监事长
 
  鲁   鸣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高级专员

监事
 
  姬美祯  北京和信成城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副秘书长

  武晓淦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副秘书长
  
  张   迪      全图通位置网络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雄兵     京航空航天大学军民融合政策法规研究中心           副主任

  李冬航     华科咨信(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                             主任

  刘   儒      黑龙江诠维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   博      北京理工大学                                                       教授/博导

  王艳艳     北京讯腾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总监

  卢平山     北京爱国小男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杨建中     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光华     深圳思凯威电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金长     国网思极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总经理【回答】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名单

4.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

1.根据核准的章程,协会的主要职责有:参与民爆器材行业发展政策研究、管理法规、制度等起草和论证工作,以及民爆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2.承担民爆产品及装备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成果推广、产品展示工作;承担行业生产、流通的统计及分析上报工作;承担行业安全及质量等中介服务工作;承担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民爆器材标准研究制订等技术基础工作。3.组织民爆行业发展中重点问题的研究工作;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组织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制订行规行约,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4.经国家奖励办批准,组织开展两年一度的“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建设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推动我国爆破器材行业改革,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服务,搭建国内与国际交流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国爆破器材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做出贡献。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建设宗旨

6.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EXPLOSIVE MATERIALS TRADE ASSOCIATION,缩写为CEMT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规划、设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其它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改革、规范和发展我国爆破器材行业,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服务,搭建国内与国际交流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国爆破器材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领导和业务指导,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北京市。注*本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民政部批准变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编者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参与民爆器材行业发展政策研究、管理法规、制度等起草和论证工作,以及民爆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二)承担民爆产品及装备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成果推广、产品展示工作。(三)承担民爆器材行业安全及质量等中介服务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达标活动。(四)承担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民爆器材标准研究制订等技术基础工作。(五)开展民爆行业经营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方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六)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协助企业提高整体素质,改善经营管理。(七)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训和考察,参与协会对外贸易争议。(八)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委托,承担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的统计及分析上报的工作,编辑出版刊物,发布行业信息。(九)制订行规行约,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与地方民爆器材行业协会的联系,帮助地方会员单位开展工作。(十)承担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职能。承担政府和会员委托的相关工作。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爆破器材行业具备加入本协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核发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特殊原因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项;(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本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研究协会工作重要事宜,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应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再由社团按其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常设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控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参照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会员公布。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应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7.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的组织机构

按照本协会章程规定,协会设有7个部门:(1)秘书处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并出版协会通讯等。(2)学术交流与人员培训部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实施全国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召开国内学术会议等。(3)国际部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会和考察等。(4)技术咨询与安全评估部承担全国性爆破工程安全评估、咨询爆破现场技术指导,审查大型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等。(5)行业管理部制订爆破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爆破市场,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并组织制修订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组织《中国工程爆破科学技术奖》的审报与评审工作。(6)《工程爆破》编辑部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工程爆破》等。(7)财务部处理日常业务性收入与支出,建立账目,上报财务类有关材料,办理税务等业务。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的组织机构

8.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的介绍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英文名: China Society of Engineering Blasting,缩写:CSEB)是全国爆破工作者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由中国从事工爆破的科研、设计、教学、施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省市自治区工程爆破协会及专业性社会团体、工程爆破界知名专家和国家有关部门的主管干部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函〔2015〕322号文批准,“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爆破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