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2024-05-13

1.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而获利的属于违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监督与惩戒部分,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扩展资料:
公职人员为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原因:
一、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国家公职人员在各自的工作领域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从商业或其它具有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既影响本职工作,又可能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对有关机关施加不正当的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
二、党和政府对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的态度十分明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且列举了六项“不准”从事的行为,工作性质要求公职人员必须做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三、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才能让公职人员集中精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才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才通为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人民网-公职人员为什么不能参与经营活动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2. 夫妻双方是公务员融资犯罪吗?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来看,本条规定并不是禁止公务员的一切经济行为,其立法目的在于禁止公务员参与到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中去,成为各种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主体或直接参与者,从而导致公权被滥用。
因此,只要公务员不参与经营,不担任营利性组织职务,其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建议: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
因此,现行法律和《通知》建议都没有明确禁止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重点是如何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和打击高利放贷、非法转贷的问题。

3. 请问公务员借贷利息3分是高利贷吗?

三分利息不算是高利贷,但是公务员不能涉足高利贷。

请问公务员借贷利息3分是高利贷吗?

4.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到底违法吗

1、不违法
2、公务员参与一般的民间借贷,只按民事主体一般原则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案件被诉到法院并申请执行,那么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有可能被强制划拨。这也是公务员一般办理贷款、信用卡比较容易的原因,因为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有保障。
3、若是以盈利为目就算是违法,并要受到相应处分。

5. 国家公务员非法融资数额巨大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本金吗?

无论如果是公务员利用领导身份和职位之便,还是以个人身份非法融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本金。

国家公务员非法融资数额巨大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本金吗?

6. 公务员能否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担保是可以的,反担保别人是不会承认的,就好像明面上我为你担保,然后私底下再弄个反担保,真的有坏账的时候,债权人只找担保人是不会承认反担保协议的

7. 公务员能不能民间借贷

违法,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属于营利性 活动,为《公务员法》所禁止

公务员能不能民间借贷

8.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有可能构成犯罪,因为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有保障,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比较容易的原因公务员参与一般的民间借贷,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按民事主体一般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公务员一般办理贷款,如果案件被诉到法院并申请执行,那么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有可能被强制划拨。如果公务员参与非法的民间集资等活动,也就会失掉公务员身份 。1、《公务员法》等对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主要规定。公务员法第53条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看,该规定旨在禁止公务员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从而导致公权力被滥用,但并不禁止公务员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等经济行为。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建议: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一些地方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公务员(包括广大国家公职人员)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在依法执行国家公务、忠实为民服务的同时,同样也面临着赡养父母、教育子女、供养家庭的社会责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公务员与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也有提高家庭收入和改善生活品质的基本需求。在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框架内,进行家庭理财、促进财产性收入增长,已经成为公务员社会活动中的一项不可或缺内容。2、党和国家政策将改善民生摆在了突出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人民的财富保值增值,让人民拥有更多的财富,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工作重点。公务员作为人民的一员,如何合法依规进行家庭理财,提高财产性收入,应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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