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进行矿产资源评价的经验

2024-04-28

1. 加拿大进行矿产资源评价的经验

1958年出版的由A.H.兰编制的加拿大铀矿成矿规律图是对加拿大全境所做的第一次非工业性资源评价。自那时以来,联邦地质调查局和某些省地质调查局已经对加拿大全境或其各个地区进行了大约24次资源评价工作。然而,资源评价方法方面的研究工作大部分是由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承担的,省地质调查局也在这方面进行一些工作。
加拿大使用的方法既有以统计方法为主、地质方法为辅的方法,也有以地质方法为主、统计方法为辅的方法。所取得的评价结果既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在迄今所提出发展并验证过的各种方法中,使用最多的是各类型矿床和各地区矿床的概念模型。这些模型是矿床地质学家根据经验、研究和对各类矿床许多实例所做的考察建立的。每个概念模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模型的区域地质参数,这正是采用概念模型方法进行资源评价研究时要查明的参数。加拿大目前使用的这种方法通常可以对某些地区尚未发现的矿床的潜力作出初步评价,最近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已经公布了采用概念模型方法进行资源评价的许多实例,这些资源评价成果可使政府做出土地利用决策和指导初期阶段的矿产勘查工作。
(一)概况
在加拿大进行地质研究的早年,就开始了矿产资源评价工作。W.洛根发现新斯科舍省的石炭纪岩石和英国的石炭纪岩石相似,因此预测前者可能产煤。自此以后,大多数地质报告,不管是联邦机构出版的还是省机构出版的,都在某种程度上对所研究地区是否还有尚未发现矿床的问题进行评论。
然而,全国范围的第一次矿产资源评价工作是加拿大地质调查局A.H.兰做的。1958年A.H.兰出版了一幅加拿大成矿预测图,图上标出了他认为对尚未发现的铀矿床的产出特别有利的地区。在此以后的24年中,加拿大许多工作人员和机构已经试用了几种资源评价方法。下文将简单地介绍一些加拿大早期使用的资源评价方法,最后介绍一下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目前通用的方法。本书所说的“矿产资源评价”是指对尚未发现的矿床做的预测,而不是对已知矿床做的地质评价或经济评价。
(二)历史回顾
表2–1所列的是自1958年A.H.兰发表第一幅成矿预测图以来加拿大所进行的各种矿产资源评价工作的部分实例。这些实例表明,在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中加拿大有关这个问题的出版物平均每年在1份以上。该表还表明,人们最早试图进行定量预测,但近年来更加强调定性分析方法,这可能反映了人们对这个极其复杂的问题采取了某种更严肃和更现实的态度。
S.M.罗斯科(1966)以图的形式报道了加拿大的铀—钍潜力,并用不同图例圈出了对伟晶岩型矿床、沥青铀矿矿床和砾岩型矿床有利的地区。
表 2-1 加拿大资源评价研究的某些实例


续表


1970年G.S.巴里和A.J.弗赖曼公布了他们对加拿大西北部矿产资源赋存量所做的评价结果,并用等值线表示出每平方英里金属的吨位值。这两位作者采用经过改进的德尔菲法收集了他们认为是对加拿大这部分地区地质和矿床情况有见识的几位专家的书面意见。
1972年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对矿产资源评价工作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方法是由F.P.阿格特伯格等人发展起来的,该法实质上是地质统计方法,是把研究地区(这里指的是加拿大地盾的阿比提比带)划分成若干网格,并对每个网格进行多变量统计分析,评价结果是用金属概率等值线表示的。在F.P.阿格特伯格开展评价活动的同时,另一些人在地质调查局内发展了另一种根据概念模型进行资源评价的纯地质方法。这种方法是将所评价地区的地质情况与某些类型矿床(如斑岩铜矿床、矽卡岩钨矿床、层状铅锌矿床等)的特征性地质参数进行比较。这些特征性参数是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的矿床地质学家根据对加拿大和全世界许多矿床所做的直接观察以及对文献资料所做的大量调查推演出来的。实际评价工作是由几个地质学家组成的一个小组完成的,通常每个矿床类型需要l~3人。按这种方式使用这种方法时,它与所谓的“简单主观法”相似。下面我们将比较详细地介绍几个使用该法进行资源评价的例子,虽然早在1972年已经使用以地质为基础的概念模型方法估计了加拿大尚未发现的Cu,Ni,Pb,Zn,Mo,U和Fe资源。该项目(题目叫“9月行动计划”)的成果写在原能源、矿山和资源部(即现自然资源部)的一份未出版的报告中。“9月行动计划”虽然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但它却牢固地确定了这种概念模型方法。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后来进行所有资源评价研究时都使用了这种方法。在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研究资源评价方法的同时,一个兄弟部门(即现在的矿产资源政策处)的工作人员与马尼托巴省矿山部合作研究了马尼托巴省北部加拿大地盾区12种左右矿产尚未发现的资源量。他们使用的是改进的德尔菲方法,成果是用每个方格(400平方英里)中的金属重量表示的。
20世纪70年代中期矿产资源评价工作中又增加了两个新角色。安大略省开始出版了一套矿产潜力图,图上把根据地质条件所圈出的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的远景区划分为7个等级。所采用的方法是以地质为基础的,与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所采用的方法很相似。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矿山部也在这个时候开始出版了一套图,这些图件显示出根据地质条件圈出的某些远景区内某些矿产产出的地质概率。
截至1980年,根据马尼托巴省能源和矿山部以及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共同参加的一个联合项目的要求,对马尼托巴省北部前寒武纪块状硫化物矿床的潜力做出了地质评价。使用简单的主观概率来表示各地区的潜力,将远景区分为6个等级。然而,该项目与所有其他资源评价工作有一个区别,就是它评价的不是单个矿种(例如Cu,Zn,Ni),而是矿床类型(即火山成因块状硫化物矿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项研究再次表明,虽然大多数的评价工作(即使不是所有的评价工作)是分矿种报道评价结果的,但实际的评价工作却是按矿床类型进行的。把矿床类型的潜力变成矿产潜力必然要作一些假设,而且会产生许多误差,虽然马尼托巴省和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曾力图避免这些误差。
(三)铁和铀资源评价实例
只要看一下表2–l就会发现,对铀和铁进行资源评价的历史比较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加之处理这两个矿种的方法与其他矿种有所不同,因此选出铀和铁进行专门研究。
1.铁
虽然对加拿大铁矿资源所做的大部分早期调查主要是编目性的,但这些调查仍然包括一些对未发现铁矿床的简单预测。铁矿床第一次被划分成不同的类型,而且对每个类型都建立描述性的模型和成因模型。截至1967年,已经按不同的矿床类型算出了加拿大的铁矿储量和预测资源量,虽然计算结果是在几年后才发表的。尽管进行了这些预测,但在铁矿评价工作中重点仍是已知矿床,而不是尚未发现的矿床。由于重点是放在已知矿床上,这就使铁矿评价工作不同于有色金属的评价工作,有色金属评价工作的重点是放在尚未发现的矿床的预测上。
2.铀
继A.H.兰(1958)和S.M.罗斯科(1966)对铀进行了开创性的定性评价和1972年“9月行动计划”报告所体现的第一次铀定量预测之后,加拿大政府1974年宣布成立一个铀资源评价小组。这个小组由能源、矿山和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的地质学家、矿产经济学家和选矿专家组成。任务是每年对加拿大铀资源进行审查,到1975年末已出版了1974年铀资源初步评价结果。V.鲁齐卡(1977)介绍了进行这些评价时所使用的地质原则,H.L.马丁等人(1977)则概要地介绍了所使用的定量化程序。铀资源评价小组进行评价的基础是矿床地质类型的概念模型,其原则与预测有色金属和铁矿所使用的原则相同。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铀资源评价小组的年度报告不仅预测尚未发现的矿床,而且还要根据3个资源级别(确定的,推定的,推测的)评价加拿大已知的铀资源。因此,从这点来看,铀矿评价是介于有色金属评价(强调预测)和铁矿评价(强调评价已知矿床)之间。有关铀矿的这些年度报告(从1983年开始每两年出版一次)是加拿大最完善的、带有方法性的矿产资源评价成果。
(四)加拿大地质调查局评价的通用方法——概念模型
从1977年起,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出版了一些有关加拿大北部几个大区资源潜力的公开文件。这些评价工作是应当地民间组织和加拿大园林局(Park Canada)等政府机构的请求进行的,加拿大北部土地规划方面的许多研究工作促进了这些评价工作的开展。最近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继续进行了这项工作,认为这项工作有助于工业部门选择勘查地区。
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最常用的资源评价方法是以一定矿床类型的概念模型为基础的。采用这种方法时,要综合研究同一类型许多矿床所共有的明显地质参数,为每一矿床类型建立一个描述性的假想模型或理想模型和成因模型。区域地质特征和局部地质特征都是概念模型的组成部分,但在矿产资源评价中应用最多的是区域地质特征。使用概念模型时,通常考虑其他人所发表的模型,此外还根据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矿床地质学家对加拿大和全世界各类矿床所做的检查和研究加以修改。利用这方面的经验,再加上几十年来所汇编的矿床数据库中的信息,就可以建立一个综合概念模型,然后将该模型与评价区地质情况进行比较。这种方法是目前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对所有有色金属、铀和铁进行评价工作的基础,与D.A.辛格和D.L.莫热(1981)的简单主观法很相似。辛格和莫热(1981)认为简单主观法是一个人或更多的人根据他们的经验和知识就可以直接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因而可以最充分地使用现有的经验、时间和数据。此外所取得的成果很容易采取适合其最终用途的方式进行报道。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该法可能与许多初期阶段的矿产勘查计划并无区别,因为大部分勘查计划也是有经验的人根据直观的推论制定的。
为了说明资源评价的概念模型法是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目前通用的一种方法选择一个矿床类型(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石的层状铅锌矿床),在3个地区(育空地区,埃尔斯米尔岛北部,巴芬岛北部)对该类型矿床进行评价。这3个地区说明了从事资源评价的地质学家通常可以得到的基础地质资料的范围:例如,育空地区已经编制了几种比例尺的地质图,有许多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石的已知矿床。而且其中的几个较大地区都已进行了区域地球化学研究。埃尔斯米尔岛北部和巴芬岛只有很好的地质图,这两个地区既没有该类型矿产地的报道,也没有进行区域地球化学研究。
1.育空地区
评价的第一阶段主要根据构造和地层将该区分成一些地质区,然后选一些有泥盆—石炭纪黑色碎屑岩组(或与之相当的岩石)的地区进行专门研究。已知黑色碎屑岩组含有几个以沉积为容矿岩石的层状铅锌(—重晶石)矿床,因此是一个很容易识别的含矿岩组。
在黑色碎屑岩组内找出所要找的矿床类型的主要地质特征,因为在评价这么大的地区常用的1∶5万到l∶25万的基础资料图很难表示这些地质特征。例如,大型同沉积期断裂和喷气活动的证据(如层状重晶石、铁锰氧化物、燧石等)被认为是有利的找矿标志。目前对这类矿床的了解表明,这些矿床是符合区域模式的。因此,应当根据现有地质图上所表示的地质准则寻找可能存在的2级或3级盆地的证据,属于这类地质准则的有直接观察到的同沉积期断裂或快速沉积相变、沉积厚度突变和特殊角砾岩等直接标志。特殊角砾岩可说明有断裂崖下的山麓堆积存在或沉积环境发生突然变化(如从浅水沉积物迅速变为深水沉积物可能说明曾发生过地堑运动)。
把所有地质的和地球化学的特点主观地结合起来,就可确定所评价地区的等级。所分出的等级有5个,从“远景很小”到“远景很大”,具体等级视在该区查明的控矿因素的数量和种类而定(表2–2)。
表 2-2 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在育空地区进行评价研究时所使用的表示矿产潜力的远景区等级说明


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对产有黑色碎屑岩地区的层状铅锌(—重晶石)矿床的潜力进行主观评价,所分出的等级属对数性质的较多,算术性质的较少。这就是说,l和2类地区之间矿产潜力的差别远远大于6和7类地区之间矿产潜力的差别。
2.埃尔斯米尔岛北部
为了评价该区的一个计划修建的国家公园,使用了H.P.特雷廷1971年出版的地质图。从形成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石的铅锌矿床的观点来看,黑曾组特别有利,理由如下:该组产在克拉通内盆地,即弗兰克林盆地中;它是在早中奥陶世在非补盆地中形成的;该组岩性与产有育空地区霍华德山口层状铅锌矿床的地层的岩性相似。霍华德山口矿床也是产在下古生界受限盆地的岩相中。黑曾组中碳酸盐含量向上逐渐减少、燧石含量逐渐增加的情况与霍华德山口组活动段中所记录的情况很相似。此外,H.P.特雷廷指出,在黑曾组中有两个孤立的角砾岩产地。评价人员不仅把在低能非补偿盆地中形成的细粒碎屑岩和化学沉积岩中带棱角的局部衍生角砾岩的突然出现看成是一种异常现象,而且也把这种现象看成是可能发生过同沉积期断裂作用的标志。根据这种解释结果,埃尔斯米尔岛北部含黑曾组的地区就被认为在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石铅锌矿床方面具有很高的潜力。
3.巴芬岛北部的博登盆地
博登盆地开始是北巴芬裂谷带中的一条坳拉谷,是顺着加拿大—格陵兰地盾西北缘发育的几个受挫断裂控制的裂谷盆地之一。在博登盆地内,同沉积期断裂作用对沉积活动有深刻的影响,造成了许多相变,使各组厚度发生很大变化。从判断层状铅锌矿床可觉察到的潜力来看,特别重要的是在北极湾组沉积时所发生的断裂作用,北极湾组是一层局部含黄铁矿页岩,其厚度在裂谷西端附近为100m,到东端附近为1200m以上。
博登盆地的特点,特别是北极湾组的特点,与可能有的以沉积岩为容矿岩石的层状铅锌矿床有关。这些特点是:有大量同沉积期断裂作用的证据,特别是在北极湾组期;盆地中有许多与2级盆地相当的地垒和地堑,同时又说明可能还有规模相当于矿床的3级盆地;有局部的异常地温梯度,证据是在盆地西端有裂谷作用早期阶段喷出的玄武岩存在。所有这些特点结合起来表明北极湾组具有很大的找矿远景,即使在该层中还没有已知的矿点。
(五)油气资源估算
1973~1974年的世界石油危机和随后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价格调整影响了加拿大,政府的反应导致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其中包括鼓励边远地区的油气勘查。面对这一形势,重要的是需要快速收集和分析大量的地质科学资料,为加拿大已知和潜在的油气资源进行清查和估算提供基础,同时必须发展新的、先进的评价方法。从1977年开始对加拿大能源的储量和资源进行了统一的估算。有3个机构参加了这项工作:国家能源局收集了加拿大西部沉积盆地的储量,加拿大油气土地管理司估算了边远地区(北部地区和海域)的储量和已发现的资源,加拿大地质调查局估算了全国潜在的油气资源。
加拿大地质调查局为了履行它的职责,不断地估算潜在的油气资源,成立了石油资源评价秘书处,该处设在卡尔加里的沉积地质和石油地质研究所中,石油资源评价秘书处发展和完善了评价方法。
1983年对全国6个主要油气区(西加拿大沉积盆地、科迪勒拉盆地、波弗特海-马更些三角洲、北极地区岛屿、东加拿大海域、东加拿大的古生代盆地)的石油资源再次进行了统一估算。1983年估算结果和最早1975年的估算结果相比可以看出,这六片主要地区的储量和发现的资源减少了15%左右,其中西加拿大沉积盆地减少了40%;而全国潜在石油资源却大幅度增加,其中以东加拿大海域和波弗特海-马更些三角洲增加最多。
加拿大在评价国内油气资源方面的经验很好地说明了科学技术分析的作用,它既是形成国家政策的重要动力,也是需要制定新政策带来的产物。后一种作用可用下列过程来加以说明:需要制定新政策——估算结果和方法不适应——发展新方法——产生新估算结果——新的估算结果被吸收到政策中——制定新政策——产生新资料——根据新资料修改估算结果——修改政策。
事实上,加拿大政府正是根据油气资源评价结果,决定将加拿大油气勘查重点由西加拿大盆地转移到边远地区(北极地区的岛屿和东部海区),以实现能源自给的目标。
(六)铀资源估算
加拿大早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就开始对全国的铀储量和资源进行估算。1974年,加拿大政府成立了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由加拿大矿产能源技术中心、加拿大地质调查局、能源矿山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铀与核能局的一些单位组成。1975~1981年期间,能源矿山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每年都出版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的加拿大铀资源供需评价结果,1982年以后每两年出版一次。
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的评价过程某种程度上与油气评价所采用的评价过程类似,不过评价方法有所不同。加拿大矿产能源技术中心根据铀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确定资源分委会经过评价调查补充的信息计算出探明资源量(确定的和推定的)。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提供已知矿床和矿区附加资源(推测的和预测的)的估算数字,以及生产矿区之外地质上有利地区的假想资源。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经济协调分委会则负责已知资源与国内需要和出口数量之间的平衡,并负责确定贮存多少铀才能满足国内反应堆的需要。
与油气资源评价一样,铀资源评价也产生重要影响。加拿大的当时政策要求:①国内储量必须能够保证已经开动的和今后10年内计划投产的所有反应堆的30年的需要(从1983年或反应堆运转之日算起);②出口许可证以15年为限,这也是为了保证反应堆有30年的储量备用。因此,连续不断地提供铀资源估算数字对加拿大铀政策的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加拿大地质调查局认识到作为铀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完善的地质科学信息,在1975年与各个省政府机构合作进行了一项为期10年、花费3000万加元的铀踏勘计划,该计划主要进行航空放射性测量和河流、湖泊沉积物的地球化学调查,由于经济原因该计划于1979年中止。花费了1700万加元为全国25%的地区提供了铀的踏勘资料。这项计划提供的地质科学资料促进了公司在加拿大各地广泛的勘查活动,为铀资源评价委员会的评价提供了许多必要的新资料。
从铀资源评价我们再次可以看出,地质科学资料、资源评价和政策需要之间有着有机的联系。
(七)北部矿产资源评价
从20世纪70年代晚期开始,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开展了加拿大北部地区的矿产资源评价。这些评价最初有两个目的:①为联邦政府与各个土著民族组织进行谈判(土地所有权谈判)而帮助评价北部地区的土地;②帮助评价拟议中的北部地区国家公园和为其他保护目的而暂时搁置起来的土地。
最初的评价是按这些特定要求进行的,但是后来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加拿大地质调查局的工作负担越来越重,于是1980年成立了由能源矿山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环境部、印第安事务与北方开发部的代表组成的部际委员会,从而使这项工作正式化了。这个北部矿产和能源资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进行北部矿产评价的要求。
联邦政府提议作为北部国家公园(现在在北部地区建立了6个国家公园,另外计划再建8~10个)而搁置起来的土地都由北部矿产和能源资源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可能影响国家公园政策,因为在选择公园土地时要考虑矿产和燃料的潜力。

加拿大进行矿产资源评价的经验

2. 加拿大矿业权评估比较

王蓓
一、矿业权评估管理方面的比较
众所周知,矿业权评估在现代矿业融资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矿业权的价值是交易的核心或焦点。在真实的、公开的市场中,一项成功的交易可以使矿业权的价值得到实现。评估,作为咨询意见,在这个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辅助性作用。市场、信息和知识的日益复杂化已使评估成为矿业的一个重要的部分。
(一)矿业权评估的历史
中国是一个矿业大国,在开采和利用矿产方面有很长的历史,但第一部矿业法律直到1986年才诞生。她在历史、社会和经济制度方面走了一条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
中国的矿业权评估开始于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3个法规规定了,申请和转让矿业权时对国家出资勘查并发现有矿产地的矿业权要进行评估。其他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是否需要评估则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相信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交易的活跃,当事人将在矿业权交易前和矿业融资时对矿业权评估有需求,自愿地聘请评估师评估他们的矿业权或他们打算获得的矿业权。
1998年以前,矿产资源法尚不允许矿业权交易。但是作为申请矿业权的前提条件,矿业权申请人需拥有勘查成果—地质勘查报告。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勘查成果的交易,伴随之也就出现了勘查成果的评估。这或许可以算作是中国矿业权评估的前奏曲。
关于加拿大矿业权评估的历史,需要将它与其他西方国家联系起来看,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制度和体系。
西方的矿业权评估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下半叶。E J Mal-one写到:评估的方法从最早由Henry D Hoskold 1877年在他的论文“工程师的评估助手”中提出的技术上得到了发展。根据E J Malone的研究,矿产价值和评估的基本原则在20世纪初就开始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的后期,折现现金流分析法被引入并广泛应用于矿业界。但是,评估的方法和原则以及标准的重要发展产生于20世纪后期。
1987年,美国评估师协会建立了“专业评估从业统一标准”(US-PAP)。但是直至今日,美国还没有任何专门的矿业权评估的标准和准则。
澳大利亚在起草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方面带了个头。1995年发布了VALMIN Code,1997年做了修订。VALMIN Code成了其他国家的样板。
在加拿大,直到2003年5月才有了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用于矿业权评估的规则和准则,是“Bre-X”公司的丑闻推进了这个历史进程。多伦多股票交易所和安大略证券委员会(TSE/OSC)设立了一个矿业标准特别工作组(MSTF)审查矿业中的行为、标准和习惯作法。1999年1月,该特别工作组建议加拿大采矿、冶金和石油学会(CIM)成立一个委员会审查和咨询矿业权评估的途径和方法。这个委员会(CIMVal Committee)从2000年春到2002年秋先后起草并公布了“供讨论的初步框架”、“讨论稿”、“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草稿”及“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修改稿”。2003年2月已形成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的最终稿,将于2003年5月在蒙特利尔正式发布施行。与此同时,其他的专业委员会也在全力以赴对其他关键领域进行制度建设,例如为矿产储量/资源量进行标准化定义、勘查在矿业中进行某些专业技术活动的资格的资格人制度,以及勘查从业者的勘查准则。在这个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是,CIMVal委员会2000年3月8日在多伦多的CIM年度大会(采矿世纪年2000)上组织了一个“评估日”。许多来自于各领域专家的关于矿业权评估的论文提交给了大会或在会上做了介绍。这些论文可被视作为CIMVal标准和准则的基础。
同时期,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正在准备一套期望最终能被全球所接受的国际评估标准。
在另一个重要的矿业国家——南非,南非采矿和冶金协会正步澳加两国后尘制定矿业项目、矿业权和矿业资产评估的标准和准则。
(二)矿业权规范的形成和创建
矿业权评估规范是矿业活动发展和竞争的结果。矿业权交易的目的是筹措有限的资金和分散风险。因此,矿业权交易涉及多种行业。这些行业都是关注交易对象的真实价值的当事人,包括矿业权持有人、矿业权的潜在持有人或申请人及银行和银行家、大矿业公司和股票持有者等投资者。
独立矿业咨询公司在矿业界有他们的重要角色和位置。他们在矿业权交易和融资中为当事人提供了包括矿业权评估在内的多种服务。
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有关各界的组织和团体参加了有关矿业权的各种标准和其他方面准则的起草、讨论、评论和辩论。参与者以不同的角度和观点表述了他们的意见,尽管不能达到观点的完全一致,他们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很有意义的。
加拿大参加标准和准则起草过程的组织和团体包括:
加拿大采矿协会(MAC)
加拿大会计师协会(CICA)
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协会(SMAC)
加拿大金融分析委员会(CCFA)
加拿大采矿、冶金和石油协会(CIM)
多伦多股票交易所(TSE/TEX)
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
银行
矿业公司
咨询公司
中国是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完成同一项工作的。在这个工作组中缺少勘查公司、矿业公司、证券管理者的矿业权人的代表。
(三)矿业权评估的管理
目前,根据现行国务院的有关法规,监督和管理矿业权评估从业仍是中国政府的职责。国土资源部发布了3个关于矿业权的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国土资源部的职能部门组织起草和编纂了两版应用于矿业权评估的技术指南。第一版名为《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方法指南》。现在正被应用于实践的第二版是《矿业权评估指南》。目前正在修改编纂第三版。作者认为政府将逐渐从这个领域的管理位置隐退,特别是,而且首先是从技术方法方面撤出。
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国家,最相关的自律性专业组织负责这些事务和任务,如加拿大采矿、冶金和石油协会(CIM),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南非采矿和冶金协会。这些组织由不同专业的人员组成,在不同的领域为矿业提供咨询服务。为了约束从业行为,公平竞争,保护从业者和被服务者的利益,自律性专业组织已经建立了一些制度来规范其成员。在这些制度中一个主要的措施和特征是“具有惩戒力,包括中止和开除成员或成员的雇员的权力”。
(四)矿业权评估的条件和环境
在加拿大,与矿业相关的几个领域都已发布了标准和/或准则,为评估师从业和建立评估方面的规范提供了较好的和较规范的环境。

加拿大矿业融资

中国矿业界中的各专业领域尚缺少这种协调、默契和合作。政府各部门的管理也不尽协调。现行的有关勘查规范和资源储量标准不适用于为矿业权交易和矿业融资提供服务的矿业权价值的评估。
(五)管理制度
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对于管理矿业权评估是非常重要的。加拿大的资格人制度和勘查准则是有效率的管理制度,它的社会、文化基础是“诚信原则”。
中国也有相近的管理制度,但效果不能令人满意。
1.资格人和资格评估师
由矿业标准特别工作组(MSTF)建议起草、由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发布的43-101国家规范的重要成就和贡献之一是资格人概念和资格人制度。这个概念是从用于澳大利亚、英国和南非的“能胜任的人”概念衍变过来的。
43-101国家规范将资格人定义为:一个自然人,他是具有至少5年矿产勘查、矿山开发或矿山经营或矿业项目评价,或这些领域的综合的经历,具有与矿业项目对象和技术报告有关的经历的工程师或地质学家,同时是声誉良好的专业协会的成员。
资格人是受约束的专业人,他要在给公众的技术报告中体现专业标准的应用和他的责任。资格人概念的执行将确保只有具备资格的人方能实施和报告勘查和采矿活动。这是Bre-X公司丑闻的教训之一。确切地说,资格人制度是帮助重建投资者信心、重建关系到加拿大的未来的矿业的需要。
资格人制度在西方国家有其基础,即对专业人员的管理。工程师在其被管辖地获得执照已在全加拿大实行了多年,至少有7个省和地区还实行了地质学家执业许可制度,其他的管辖地也在制定相关的规章。
资格评估师的概念由资格人概念演化而来,CIMVal标准和准则定义其为:一个自然人,他是具有经证实的在矿业权评估中经验广博的专家,有与目标矿业权有关的经验,或依赖于由资格人完成的目标矿业权的当前的技术报告,受声誉良好的专业协会或自律性专业组织的规范,或是它们的成员。
中国也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由政府职能部门掌管。它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活动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从业范围的限制,实际成为万能的资格;二是没有从业风险,没有惩戒制度进行道德和能力的约束。
2.勘查准则
上世纪末,面对数起与矿产勘探和采矿公司股票有关的恶性事件,矿业投资者的信心发生动摇,矿业和矿业股票遭受巨大挫折。加拿大矿业在过去的6年里做出了很大努力以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根据43-101国家规范制定的勘查准则是加拿大矿业界的另一个重要的成就。矿产勘查准则于2000年6月发布,矿产资源和矿产储量估算准则正在制定中。这些从业准则均是为支持和约束资格人从业而制定的,也为监督和检查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据。它相当于加拿大全国通用的统一的技术标准,要求资格人遵照执行,但同时它也声明并不限制资格人的独创性思考和新方法的应用。
中国也有一套矿产勘查规范,指导全国的地质勘查工作已有40多年了。虽然2002年修订后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在适应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勘查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但仍缺少用于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规范或准则类的东西。我国的矿产勘查规范与加拿大勘查准则相比较,所涉及的内容方面差别不大,且我国的勘查规范要详细得多。主要区别在于加拿大的勘查准则突出了对责任的要求,我国的勘查规范突出的是对技术的要求。加拿大的资格人如果没有按照勘查准则进行工作,面临的是法律后果和失去资格的风险。我国的勘查工作若未达到勘查规范的要求,只是影响勘查成果的等级,而无其他后果。可见二者约束力的强弱了。这种差别是制度性的。加拿大的勘查准则针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因此责任是极为重要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各个环节做到什么程度,不仅是技术问题,还是取得信息的可靠程度的问题、真实与虚假的问题、法律责任的问题。
(六)宗旨
CIMVal标准和准则列出了5条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和起草评估报告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宗旨。它们是实质性、透明度、独立性、胜任和合理性。显然,这些宗旨对于评估师和评估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始终体现在评估的全过程中。
中国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指南》没有具体地提出从业宗旨,但要求评估师和评估公司独立地从事科学和公正的评估,对其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平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七)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或法规的内容
国土资源部1999年和2000年发布了3个关于评估和评估从业者资格的暂行办法,组织起草了两版应用于该行业的技术性指南。它们与《加拿大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一样包含了全部管理和指导评估从业的必要内容,并且两者在内容的范围和措施上也是相似的。
差别主要是,加拿大的标准和准则对矿业权评估中的某些关键概念和术语做了较详细和较清楚的定义,这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将评估的矿业权价值类型确定为“公平市场价值”;确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天,并且用一个价值范围来表示评估值。
中国的评估暂行办法除了对评估师有资格要求外,对开展评估业务的公司也有资格规定;没有确定矿业权的价值类型,评估结果有效期确定为一年;评估结果为单一值。
(八)从业者
目前在加拿大,任何满足“资格评估师”定义所述全部特征、遵循CIMVal标准和准则并与其保持一致的个人均可以以资格评估师的身份从业,没有额外的考试和登记,无需审查和批准。但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在评估报告中附具专页声称满足资格评估师的条件,列述有关经历,承诺遵循标准和准则。据了解,加拿大正在以加拿大工程师专业协会和美国评估师协会为参考筹建评估师协会。
中国的评估业实行了考试和注册制度。成为一名资格评估师,需要通过统一的和综合的考试。满足某些基本条件的人可以参加这个专门的考试。成为一名执业评估师,资格评估师需受聘于一个资格评估机构并到管理机构进行注册。中国的评估师协会正于筹建之中。
二、矿业权评估技术方面的比较
评估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归类为技术问题。西方国家将矿业权作为不动产的一部分进行评估有较长的历史。与之相比,在中国只有6年的时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评估技术的引进。中国从业人员进行了有意义的实践和研究,特别是在世界性难题探矿权的评估方法方面。
(一)矿业权和矿业权的价值的内涵或定义
搞清楚两国矿业权概念的差别是比较研究首先要做的事。加拿大与中国的“矿业权”相对应的概念和术语是“矿地(产)”。矿地(产)根据CIMVal标准和准则,由全部的为获得物质性资产所取得的权利和它们的权益组成,包括各种执照和许可。矿业权的价值由这些权利、权益和各种在权力机关登记和备案了的资产法定范围内的实物资产的价值组成,实物资产除了矿产储量和资源量外还包括地下开拓建设,加工厂和地表设施。但对于勘查早期阶段的矿业权,其资产和价值主要指矿产。矿地(产)被进一步划分为勘查矿地(产)(Exploration Property)、开发矿地(产)(Development Property)、矿产资源矿地(产)(Mineral Resource Property)和生产(Production Property)。
CIM也在各种各样的价值类型中给了矿业权价值一个定位,即公平市场价值(FMV)。它是指在一个公开的无限制的市场中能够获得的,用钱或钱的价值来表示的最高价格。这个市场中的各方都是有知识的、信息均衡的和谨慎的,行为独立,交易均未受到任何强制力。公平市场价值的定义似乎是对一份资产在一个假想市场中产生其交换价值的过程的描述。
在中国,“矿业权”术语通常只理解为对矿产的权利、权利凭证和权益。它被定义为进行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经济活动的权利。《矿业权评估指南》定义矿业权价值为投资于矿产资源所可能获得的收益额。这个定义是对在生产中产生价值的过程的描述。
(二)评估原则
CIMVal标准和准则中提出了6条应用于矿业权评估的一般原则。它们可被概括为价值的时点性、价值预测的时间性、价值的可获得性、最高级和最佳使用原则、信息的现时性和市场决定回报。
《矿业权评估指南》列出了评估师在评估中要考虑的12条原则。即;
(1)尊重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2)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
(3)预测原则;
(4)供求原则;
(5)替代原则;
(6)变动原则;
(7)竞争原则;
(8)收益递增递减原则;
(9)最有效利用原则;
(10)协调原则;
(11)收益分配原则;
(12)均衡原则。
(三)评估途径
3个在中国和加拿大均被普遍接受的评估途径是收益途径、市场途径和成本途径。它们被分别用于不同的条件下。这在两个国家里没有什么差别。
(四)评估方法
CIMVal标准和准则提出了14种方法供评估师在评估中选择使用。这14种方法进一步被划分为主要方法(7种)和次要方法(4种),并分别做了注释。4种方法属于收益途径,6种方法属于市场途径,3种方法属于成本途径。某些方法在加拿大被广泛使用和普遍接受作为首选方法。某些方法未被广泛使用但已被接受。还有些方法即未被广泛使用也未被接受,因此,这些方法未被划分为主要的或次要的评估方法。在准则中列出未被接受的评估方法的目的是不限制评估师使用和发展它们。
中国的《矿业权评估指南》推荐了3种途径的8种方法。
市场途径和其方法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地应用。它们是较好的和较理想的途径和方法。但某些方法的技术问题还需进行一步讨论和改进。市场途径的评估方法还未用于中国的矿业权评估。其主要原因是缺少足够的矿业权交易,特别是那些不受限制的和不受强迫的矿业权交易。
(五)储量和资源量
在矿业权评估中,矿产储量和资源量是非常重要的参数。从许多讨论矿业权评估的论文和文章中可以知道,在过去的20年里西方国家的评估界关心和争论的是是否在评估中考虑矿产资源量的问题。这个领域里的大多数人现已能够接受在评估探矿权价值中考虑矿产资源量的观点。但尚未很好地解决如何确定用于探矿权评估的矿产资源量的问题。寄希望于能够产生一个查普遍接受的确定这个参数的原则和方法。它将有助于比较矿业权的价值和应用可比方法。
在中国,从业者从未怀疑过矿产资源和其潜力能在探矿权评估中被考虑的问题。但是恰当地估算仍是个未解决的问题。
(六)探矿权的评估
CIMVal标准和准则推荐了约9种当前应用于某些范围、评估师可以选择使用的探矿权评估方法,6种是市场途径的,3种是成本途径的。
中国的《矿业权评估指南》提出了6个探矿权评估方法。两个是成本途径的,两个属于收益途径,另外两个是市场途径的。某些在西方国家广泛使用的市场途径的评估方法未应用于中国或未被引入中国,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在中国几乎不存在适合这些方法的交易,或者说它们对中国的矿业人来说还不够熟悉。
如果一个探矿权的特征满足某些条件,尤其是储量和资源量,DCF方法和其他收入途径的方法均可应用于对其价值的评估,这在两个国家都是相同的。
在现在的矿业权评估中,除了证券管理者外,人们已广泛地接受了矿产资源量和其可能的潜力的价值应被考虑和估算在矿业权价值之中的观点,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尽管如此,探矿权评估仍存在两个未解决的难题。一个是对于没有圈定出储量和资源量的探矿权,如何考虑并估算它的价值,什么要素可以反映它们的价值和用数学进行表达。另一个难题是,对于含有可信程度低的储量和资源量、有潜力的探矿权,在评估中如何确定资源和潜力的参数。笔者认为这些难题是世界性的,对中国和加拿大都是相同的。
三、结束语和建议
中国和加拿大都是矿产资源大国,矿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两国均对世界矿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矿业权评估领域也将会如此。目前加拿大的一些矿业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在中国的投资机会,中国的矿业界也在积极地寻找投资者。这将是两国矿业权评估业共同发展的良好时机。
本报告中所做的矿业权评估主要方面的比较仍然是初步的和概要的。它们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很显然,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矿业权评估存在着某些差别,但是差距并不很大,特别是在管理制度和建立和发展方面。相对而言,在评估技术和方法方面的差距要大些。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原因外,中国从业人员与西方同行之间缺少联系和交流是另一个原因。交流和实践经验对于中国的矿业权评估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矿业权评估是伴随着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资产的概念和它的基本法律特征在加拿大等国家当宪法建立时就形成了。它与经济体制是相吻合的。中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谋求建立一个有效的体制,矿业权即是改革的产物。它的效果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尽管为时尚早,但可以相信中国与矿业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正在不断得到改进。
由于历史、制度等的不同,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经济观点考虑和比较价值。评估领域中的加拿大同行主要受在市场条件下资产的经济意义的驱使,他们考虑对资产的投资和成本较多,而不是矿产自身价值的自然属性。评估对他们而言是一桩业务,不是理论和科学研究。
引入资格人和资格评估师制度对中国矿业和矿业权评估是有益处的。在中国发展这个制度是值得考虑的。中国矿业权评估领域的发展的进步需要有效的制度的支持。
由于角色和功能的问题,评估是不适合于政府管理的领域。在中国,急需发展满足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自律性专业组织。它将是矿业融资体系的重要部分。
在中国,矿业权和其他术语需要在广泛地讨论后作出详细和明晰的定义。
参考文献
[1]E J Malone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历史回顾.由Ross D.Lawrence先生提供论文复印件
[2]Ross D.Lawrence评估的收益途径.2001
[3]Ross D.Lawrence DCF预测法确定公平市场价值只能根据证实的矿产储量和可能的矿产储量吗?
[4]Keith Spence加拿大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发展和评估实践综述
[5]加拿大矿业权评估标准和准则
[6]Maureen C.Jensen,Bill Pearson加拿大资格人制度近况CIM Bulletin Feb,2001 Vol.94
[7]矿业权评估指南.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
[8]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方法指南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9]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1999]75号,1999年3月30日
[10]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1]
[11]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文件人发[2000]82号,2000年8月4日

3.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三)

吴太平
加拿大是世界著名的矿业融资中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矿产勘查融资机制。其做法和经验对建立完善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的主要角色
主要包括三类:资金使用者、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他们在矿产勘查资本市场上发挥着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资金使用者
可以划分为探矿人、小公司和大公司3类。2001年加拿大有553个矿产勘查项目经营者,勘查资金支出5.13亿加元。其中,110个大公司占勘查资金支出的65.3%;小公司405个占勘查资金支出的34%,探矿人38个占勘查资金支出的0.7%。
在加拿大,小型勘查公司的数量很大。根据加拿大矿山手册2002~2003年粗略统计,小型勘查公司有1200多家。其中大部分在TSX Venture和TSX交易所挂牌,还有40家左右不挂牌的公司在加拿大非上市部门交易股票,向公众筹集资金,还有少量只能向数量有限的投资者出售股票,而且股票不能公开交易的私有公司。当一家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希望到一家证券交易所挂牌。在加拿大,公司挂牌的主要途径有初始公开发行、资本集中公司计划和反向购买。公司上市可以为股东提供一个现成的市场,扩大股东基础,提高股票身价,最重要的是通过交易所的条件影响公司股票初始配售。
(二)证券公司和矿业发起人
是指各类从事证券买卖的公司。多数属于加拿大投资交易者协会和TSX、TSX Venture证券交易所。它们以自身身份或代理人身份承销或交易公司证券。在加拿大禁止个人和公司从事股票交易,从事股票交易必须注册为交易商、经纪商、经纪-交易商或证券发行商。无论是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还是在不挂牌市场交易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几乎完全依赖这些证券公司筹集勘查资金。
承销商通常是专门的投资公司或证券商,通过谈判达成的协定承销公司的股票。有时矿产资产最初的发起人和矿业公司也可以成为承销商。一般来说,承销商自己购买新股票,然后再卖掉。但也存在例外。一是承销商以“最大努力”为基础承销股票,就是承销商尽最大努力代销股票,卖不出去的可以退回,并按销售额收取佣金。二是私下安排,就是证券公司规模很大信用等级很高,向少数几家大的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而几乎不承担风险。
不挂牌市场中的证券公司和经纪-交易商将通过电话、邮件直接向公众销售股票,而且由于这个市场的特殊性,该证券公司得不到二次交易的佣金,其收益主要依靠承销股票。
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融资活动取决于矿业发起人和经纪人的密切合作。矿业发起人是介于矿业资产所有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中间人。矿业发起人的判断和经验在选择融资来源和确保矿业资产销售者达成最佳交易中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对其知识和管理服务的回报,该矿业发起人收取相应的费用,通常是该矿业资产中一定比例的权益。矿业发起人通常掌握公司大量股份并实施有效控制。矿业发起人取得公司控制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向公司出售矿权地,在这种情况下,10%的股票要由第三方保存,未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不能出售。二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以这种方式取得的股票可以自由交易。一个成功的矿业发起人可以通过自身的活动激发公众购买公司股票的广泛兴趣,促进价格上升。这时发起人和初始投资者可以卖掉公司的股票获利。矿业发起人可以作为承销商与以自己身份购买股票的经纪人签订协定,但也经常采用承销辛迪加的形式来分散承销风险。这样,矿业发起人不仅可以通过交易股票获利,还可以通过参与承销获利。
(三)投资者
包括为矿产勘查提供投资的个人和机构。个人投资者主要包括公司创始人(有时是矿业发起人),其家庭成员和朋友,富人或商人,公众。他们投资高风险的矿产勘查领域,一是出于对企业创始人和矿业发起人的信任,二是为了获得高回报,三是为了获得政府为鼓励勘查投资提供的税收优惠。总体上看个人投资者多数是理智的,其风险投资一般在其收入的5%左右,最多不超过10%。公司创始人、矿业发起人、其家庭成员和朋友、富人或商人还经常成为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10%以上),而且通常占据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主席、董事等主要职位。
机构投资者是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重要股东。在加拿大大约有200家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至少有一个控股10%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主要股东。这些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类投资公司、大型矿业公司、小型矿产勘查公司、其他领域的公司。投资公司以投资为目的,通过提供可转换的贷款或直接股权投资持有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股份。这些投资公司有的来自加拿大,有的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少大型矿业公司控制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股份,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小公司在勘查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按照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小公司实行控制。这些大型矿业公司事实上起着“风险资本家”的作用。Cominco公司是这方面的典型。主要业务集中在中国的Minco公司就是受这家公司控制的。一些资金实力较强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也可以在其他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以获得对更多矿产资产的控制。个别情况下,一些制药和食品公司也在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
二 加拿大探矿人和小型勘查公司的融资方法
对于探矿人和小型矿产勘查公司来说,有许多筹集勘查资金的方式。
(一)以利益条件供给资金协定(Grubstaking Agreement)
这可能是最古老的筹资方式:一个有钱人(一般是当地商人)为一个找矿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使之能够在整个季节开展野外工作,作为回报,资金提供者获得任何矿产发现收益的一半。
(二)勘查辛迪加(Prospecting Syndicate)
就是一伙人联合起来,通过购买该辛迪加管理人发行的一定数量具有一定面值的单位为一个矿产项目的勘查或初步开发提供资金。这个辛迪加管理者可以是探矿人但更经常是发起人,有权处置该辛迪加的资金,安排勘查活动,或处置通过打桩或购买取得的矿业资产。辛迪加的每个成员共同和分别地对发生的债务负责,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要按照其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另外,辛迪加的股份通常是可以评估的,至少达到其面值,并且可以要求辛迪加成员为了保持其权益有效,进一步投入资金。辛迪加单位不能发行给公众或者由注册的证券交易商交易。辛迪加很少有能力支持初步开发以外阶段的投资,通常是把其资产处理给一家更大的公司,换取在公司中的股权权益。
(三)联合风险协议、选择权协议和参入协议
联合风险协议(Joint Venture)不是一个法定实体而是一个以合同为基础的经营安排。合同每一方为特定的任务作出一定贡献,对于该任务享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并有权按比例分享实物利润。根据联合风险协议,各方独立处理自己的扣除、补贴、成本和利润。通常,大型矿业公司提供勘查资金换取其与小型勘查公司建立的联合风险协议中的权益。
根据选择权协议(Option Agreement),一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投入和工作义务从而有权选择获得另一方拥有的矿产资产中的一项权益。
在一个典型的参入协议(Farm-in Agreement)中,一方可以通过在另一方矿产资产上投入特定数量的勘查费用来换取在另一方矿产资产中的所有权权益。
(四)初始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这是公司在一个股票交易所获得挂牌的传统方式。公司要提出挂牌申请,编制一份招股说明书并由证券委员会批准。招股说明书要提供详尽的信息,为投资者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私下安排(Private Placement)
就是承销股票并以很大的数量销售给少数几个购买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根据经过密切协商的协议,这些懂行的投资者通过购买该公司的股票获得重要的或控制性的权益。如果投资者是以自己的身份购买股票并且满足规定的要求,就不需要编制招股说明书。这种筹资方式由于时间短成本低越来越流行。
2002年,在TSX Venture股票交易所上市的974家矿业公司共筹集资金5.75亿加元,其中90.6%是私下安排方式,6.3%是公开发行方式,3.1%是初始公开发行方式。平均每个公司筹集资金数额为588296加元。
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还可以自己注册为股票发行商并直接向公众发行。它还可以为公司现有股东提供购买更多股票的权利,这种方式被称为“权利发行”(Right Offering)。
总之,探矿人和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融资的实质是,各类投资者通过一定方式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换取在矿产地中的权益或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的股份。
三、近20年影响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的主要因素
据加拿大一家公司调查,1982~2002年间,加拿大共筹集勘查资金70亿加元,平均每年3.5亿加元,这些筹资活动大约是由500家左右的公司完成的。
在这20年的时间内,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的勘查支出经历了3个周期。
第一个周期:从1983年的0.95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15%),增加到1987年的7.7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51%),然后下降到1991年的1.1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21%)。
第二个周期: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1997年增加到近3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31.5%),达到过高峰,然后开始大幅度下降到1999年的1.4亿加元。
第三个周期:从2000年的1.56亿加元上升到2001年的1.8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35.4%),然后上升到2003年的2.8亿加元(占全部勘查支出的41%)。
在这个时期影响矿产融资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的税收鼓励政策、引入全部流动通过股票、矿产资源的重大发现和1997年BRE-X股票欺诈事件。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对矿产勘查一直实行鼓励政策,除允许矿产勘查费用从公司收入中100%税前扣除外,还在不同时期实行额外的税收优惠。例如1983年开始实行矿产勘查耗竭补贴。即每3加元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矿查勘查费用可以享受1加元的补贴。这项政策一直执行到1987年,后来补贴率调低,并在1989年以后停止。再比如,联邦政府针对矿产勘查费用急剧下降、矿产储量下降和金属价格低落的状况,从2000年10月开始对矿产勘查实行投资税收优惠。合格的勘查费用可以享受15%的税收优惠。目的是帮助小型矿业公司通过发行流动通过股票增加股权投资。随后部分省份积极响应,也实行了类似的优惠政策。目前,这项计划结束期已经从2003年年底延长到2004年年底并且合格的勘查费用可以在该计划结束的一年内享受税收优惠。
流动通过股票是加拿大为促进矿产勘查投资实行的一项融资机制创新。流动通过股票实行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流动通过股票术语和相关条款于1986年首次出现于所得税立法中。这种办法一直使用至今。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这种机制允许公司将其税收扣减的权利转给投资者。公司可以直接与投资者签订流动通过股票协议,也可以与流动通过股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协议。流动通过股票有限合伙企业吸收公众资金,然后投资到不同的资源公司中。
二是与联合风险协议、联合勘查公司(股东数量不超过10个)或合伙企业不同,这种机制在股东数量上没有实践和法律上的限制,每一投资单位的成本很低,潜在投资者的范围更宽,并可以避免对发行公司现有管理和决策结构产生影响。
三是允许投资者进入资源部门并且主张资源支出而不需要积极参与到资源经营中。流动通过股票的投资者取得一项具有一定投票权的股权权益,其股票可以在一个公认的股票交易所交易,承担有限责任。
四是每个投资单位的成本较低使得投资者在购买一定的股权权益时不至于承受过大的项目风险或部门风险。当投资者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购买一项股份权益时,投资门槛经常比直接购买略低,并且对特定的投资数量来说,投资者可以实现在多个资源公司投资的目的。
政府对矿产勘查税收优惠政策与流动通过股票融资机制相结合,促进了矿产勘查融资。在矿产勘查耗竭补贴政策的支持下,1983~1990年通过流动通过股票筹集资金总计37.83亿加元。在矿产勘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从2000年10月到2003年6月,通过发行741笔流动通过股票筹集了4.25亿加元矿产勘查资金。
矿产勘查取得重大发现成为促进矿产勘查融资的重要因素。在90年代初期一系列重要矿床的发现成为刺激矿产勘查投资的重要因素。例如Arequipa Resources在秘鲁发现Pierina金矿,Diamond Fields在加拿大发现Voisey Bay镍矿,Dia Met Minerals在加拿大西北地区发现金刚石矿,International Musto,在阿根廷发现Bajo de la Alumbrera金矿,BRE-X宣称在印度尼西亚发现Busang金矿等。1995和1996年矿产勘查公司成为股市投资热点。这里以加拿大西北地区金刚石矿的发现为例,C.H.Fipke等人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克服了融资、技术、自然条件上的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找矿的重大突破,在加拿大引发了一轮金刚石勘查热潮,大约有200家国内外大小不同的公司卷入其中,圈占勘查用地达10万平方英里。许多投资者竞相购买金刚石股票。Dia Met Minerals公司的股票价格从1990年的每股12分迅速上升到1992年的每股67加元。许多投资者发了财。在这种环境下,筹集矿产勘查资金变得非常容易。
到1997年初,BRE-X在分析样品中掺假的欺诈事件开始被逐步揭穿,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BRE-X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落千丈,从最高每股280加元下降到一文不值,市值损失数十亿加元,股东遭受巨大损失。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因无法偿还替投资者买股借的钱而跳楼自杀。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特别是在印尼开展勘查的小公司的股票受到严重影响。在1997年加拿大股票市场损失最大的公司中小型矿业公司占30%。多伦多股票交易所的黄金和贵金属分类指数下降了40%。尽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加拿大股市上都发生过一些欺诈事件,但就其规模和影响程度而言,BRE-X公司欺诈案是空前绝后的,以至于此后的很多年里,加拿大小型矿产勘查公司筹资处境十分困难。
除了上述因素外,矿产勘查融资还与经济发展状况,矿产品价格、资本市场状况、矿业管理规定有着密切关系。而在过去20年中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和支出发生的周期性变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四、加拿大成为世界重要勘查融资国的有利条件
加拿大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矿产勘查融资国,E.Mahoney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因:
一是在距离、时间和文化上与美国投资者接近。正是来自美国的投资者成为加拿大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融资的重要驱动力。
二是同美国股票交易所相比,加拿大的股票管理者和管理规定更有利于矿业风险资本。
三是采矿被认为是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核心部分,而在纽约矿业压根就没有受到关注。
四是由于在过去100年有大量的矿产勘查活动在加拿大持续开展,在温哥华和多伦多集中了大量的有经验的勘探者和矿山开发者。
五是由于以上原因在加拿大存在大量积极进取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
澳大利亚具备上述2至5个条件,也筹集了大量的矿产勘查资金,但由于上面提到的第一条原因而不能与加拿大相匹敌。
伦敦正在成为小型勘查公司的风险资本市场,但是它也是距离大多数美国投资者太远、太陌生,并且除了第二个条件外其他条件都不具备。
我基本赞同上述分析。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加拿大政府对矿产勘查实行特殊的鼓励政策,而且有大量在矿产勘查融资方面具有专门知识的证券公司和矿业分析师,对加拿大成为世界领先的矿产勘查融资国具有重要作用。
五、对改进我国矿产勘查融资机制的启示
从加拿大的情况看,矿产勘查融资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具有周期性变化的特点,同时政府也根据勘查融资市场的变化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从改进我国矿产勘查融资的机制角度而言,我认为有几点值得重视:
一是要继续抓好大型矿业公司自身投入。就加拿大全部矿产勘查支出而言,大型矿业公司通常占50%~80%。我国矿业企业规模小而分散,经济实力不强。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我国现有矿山企业进行改造,实行矿产勘查投入的税前扣减制度,改革矿业税费政策,增强这些企业投资开展矿产勘查的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矿产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加拿大矿产勘查投资者和使用者之间通过各种协议方式建立密切联系,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勘查资本市场。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放宽对从事矿产勘查的企业或个人的资质要求。鼓励个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矿产勘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多样化的投资机制。争取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机构放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上市的标准或开辟专门市场,为其面向社会公众筹集风险资金创造条件。
三是重视发挥政府对矿产勘查融资的调控作用。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国矿产勘查行业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及时的调查统计,认真吸纳有关协会团体提出的政策建议,及时出台调控措施,密切跟踪分析政策成效,并不断调整改进,在促进矿产勘查行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这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我们要认真研究借鉴。要在充分分析我国矿产勘查投资状况、趋势和问题的基础上,对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提出扶持措施,包括直接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形成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密切结合的商业性矿产勘查运行机制。
四是积极探索我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到加拿大上市的途径。近年来,加拿大对股票交易所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重组,TSX和TSX Venture都属于TSX集团管理。目前,加拿大正在积极推进各省证券管理规定的整合和统一。我国矿产勘查开发企业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虽然要付出一定成本代价,但其上市条件比较宽松,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矿产勘查开发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熟悉了解国际行情和惯例,充分利用国外风险资本,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我国具有一定条件的矿产勘查企业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应当给予扶持和鼓励。
五是吸引加拿大矿产勘查公司到中国投资。加拿大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小型矿产勘查公司有1000多家。目前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加拿大本土、南美和北美。与中国有业务联系的只有10多家。许多公司有在中国投资的意向,但是在选择投资项目上存在信息获得和联系渠道方面的困难。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的促进工作,投入一定资金,委托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开展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服务。

加拿大矿产勘查融资(三)

4. 加拿大矿业环境保护

高晴
一、绪论
加拿大丰富的自然资源对其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加拿大的矿产资源储量尤为丰富,几乎蕴藏着所有现代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矿产资源,是世界上主要的镍、锌、石棉生产国。虽然世界经济近年有所衰退,但加拿大依然持续保持矿产品生产和出口的世界领先地位。根据2000年的统计数字,加拿大的钾碱和铀的产量居世界第一;镍和石棉的产量居世界第二;钛、锌、镉、石膏、铂产量居世界第三。2001年的金属和矿产品产值达193亿4千万。近年来,曾被认为是废弃地的加拿大大地盾地区如今则成为聚宝盆,许多主要的矿产都在此地被发现。如Voisey's湾矿区、Cheviot煤矿、Lac des lLes铂金矿及在Sudbury盆地探明的铜矿和金矿、在Ekati、Diavik和斯耐普湖发现的钻石矿等等。
由于丰富的矿产资源储量,加拿大的矿业开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统计数字表明:2001年的金属、矿产生产总值350.08亿元,占加拿大国民生产总值的3.73%,总出口额达474亿元,占加拿大当年出口总额的12.8%,该年度矿业机构总数为908个,直接受雇人员达375 533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加拿大的矿业一直呈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大规模探矿与开发,严重的环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在探矿阶段,砍伐树木、大兴土木、道路建设是最常见的大规模开发活动之一。燃料的使用常常导致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人类的活动诸如卡车、飞机的使用造成严重的噪音,同时也导致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勘探活动使用大量的润滑油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破坏。如果上述活动发生在河湖周围,由于钻井而淤积的淤泥将会危及水环境。
矿产开采,一般分为露天和地下两种。露天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首先是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在开采过程中被完全破坏;其次是酸排放问题,对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位及水文地质有很大影响。在加拿大,矿业开发主要采用地下开采的方式。事实上,地下开采对环境的影响要远远小于露天开采,但它依然会对当地的地下水位及水文地质造成影响。与此同时,碾磨需要大量的能源,采炼导致大量的土地浪费,尾矿的堆积、冶炼、矿石焙烧及酸物排放等都会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
萨德伯里是典型的矿山城市。过去一百多年的采矿、冶炼活动致使了这一地区受到严重的污染。20世纪70年代,萨德伯里周围1.95万公顷的土地完全丧失了植被,6.43万公顷的土地分布着稀疏的桦树和枯草。萨德伯里几乎成为了荒芜的“月球”,从遥远的空中看这座城市,其黑色的斑痕依稀可见。
为确保矿山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加拿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无论任何部门和领域,凡是与矿山环境相关的问题都必须首先列入考虑范畴。
二、国家、地方政府及一些组织共同致力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目前,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经过30多年的共同努力,许多相关政策相继出台。例如,中央政府制定的法规有:
1977年颁布并执行的金属矿液体排放标准。该标准严格规定了新开、扩大矿区的一系列有毒物质的排放标准。
现有矿山的液体排放控制导则。
旨在保护鱼类及其生存水域的《渔业法》中,也有两章与矿业有关。
《矿业法》。这是一部由“北方矿业与发展部”颁布的非常重要的法案。该法案的第七部分详细规定了矿业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
所有的与矿业相关的组织如加拿大矿业协会、加拿大安全协会、加拿大环境内阁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加拿大矿业协会是最具代表性的组织之一。加拿大矿业协会的成员公司皆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促进人类健康、自然环境改善及经济繁荣。在所有权限中,除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外,所有成员将积极应用技术及经济手段,力求做到勘探、开采、加工制造和闭坑各个过程的环境保护。
为确保矿山公司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加拿大政府首先采用了ISO14001指导方针下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各矿业公司首先解决其环境问题。其中包括管理准则、环境政策综述及人员培训。复垦与重建同时并举以确保降低最终清理过程的成本。
除以上做法外,许多省还制定了自己的污物排放导则。当然,这些导则必须是基于中央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的框架内,或比中央政府的法规更加严格、具体。
凭借水陆交通的强劲优势,安大略省成为加拿大一个重要的矿业省份。加拿大的许多工业集中在五大湖区。科尔本城位于尼亚加拉大瀑布区,自1918年便开始进行镍的精炼加工,长期的精炼加工释放了大量的污染物,严重的污染问题日益显现,致使当地的土壤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不仅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忧虑。在这种情形下,地方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条例,详尽地规定了各项环保标准。如加拿大环境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的加拿大环境质量导则,明确地规定了空气质量、饮用水标准、娱乐区用水质量标准;水质量导则草案旨在保护水生物及农业水产品;沉淀物质量导则同样提出保护水生物的问题。此外,还有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土壤质量导则、保护水生物区的野生动植物的加拿大纸浆排放规定。
1994年7月,能源与环境保护部颁布了水管理政策、指导方针、省水质量目标,其中详细规定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此外,还出台了安省饮用水标准和水井及地下水供应标准。
《矿业法》是一部与矿业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关键性的法案。这是由安省北方矿业及发展部制订的,先后经过20余次的修订。该法案旨在鼓励探矿、勘察以促进矿业资源开发、复垦,尽可能减少这些活动对于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于1991年公布并于2000年6月30日修订的《矿业法》的第七章主要涉及安省的采矿及矿山复垦。第七章中明确指出:
所有老矿和新矿的拥有者都必须提交复垦计划,该复垦计划必须明确财政保证,明确在复垦时所采取的办法、计划及费用。所有的复垦计划依照环境法案都必须由环境部环境登记处公布。
复垦计划审计以确保所要求的内容能够达到。
如果所有的要求都能够达到,矿山复垦协会将在45天之内签发批准复垦计划。
为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拿大中央政府于1995年1月19日颁布了加拿大环境评估法案。与此同时,安省也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补充条款,用以补充中央政府的法规,使之更加适应地方的具体形势,涵盖更多具体的情况。
除以上的法规、条例以外,一些非政府组织还制定了诸如“环境影响评估”等规程以帮助客户和评估员规划、执行及解释环境评估结果。
三、法规制定全面,每一阶段都有章可寻
环境法案、法规和导则几乎涵盖了所有相关的领域并且非常详尽、具体。例如:
加拿大环境质量导则
加拿大安全协会769号文件
环境治理评估
水质量管理
安省饮用水标准
安省水井及地下水供应
安省污染区取样及分析方法
环境保护法
安省水资源法
污染区应用环境导则
从地下水到空气质量,从实地评估到露天矿的复垦,几乎包括所有方面。
从采矿开始到最后的复垦,都有相应的法规、条例及导则。例如,在开采之前,矿业公司首先要进行环境评估。整个评估过程涉及许多方面,如项目需要、资源管理、土地认领、空气质量、尾矿渣、矿石、水源管理、环境污染、淡水鱼及其栖息地、海洋环境、海洋哺乳动物、陆地环境及野生动物、鸟类、土著居民区土地利用及历史资源、就业及行业、家庭和社区生活、公共服务及环境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等。
在环境评估后,矿业公司将依据评估结果提取一定比例的基金以便今后的土地复垦。这种财政保证可以是现金、指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签发的忠实保险、所得税条款中规定的矿山复垦信托、其他形式的公司证券及其担保,包括资产抵押、偿债基金等等。
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环境审核是非常必要的。这样,矿山公司可以及时地发现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并迅速地加以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是贯穿整个采矿过程的。通常情况下,矿业公司自身会在采矿过程中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在准备复垦时,他们必须使其矿井情况达到矿业法第七章中所规定的相关的标准。与此同时,复垦还应该有几个优先原则:
(1)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
(2)减轻环境破坏;
(3)在恢复原貌或可接受的变化下,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
(4)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制订的法规既详尽又有一定的灵活性
加拿大一直致力于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举。1980年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将目光投向公众所关心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及实践活动。可持续发展旨在满足现在的需要而不危及子孙后代的需求。加拿大政府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并且为之积极地努力。
环境评估是一项帮助政策制订者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有利工具。它为确定提议项目的环境影响提供了一系列的办法。通过分析尚未出现的环境影响,决策者可以及时地修改计划以便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这种影响。加拿大政府于1974年开始采用环境影响评估作为一种规划工具,以预测可能的环境影响,便于政府政策的制定。
1987年,中央政府就中央的环境评估程序进行了广泛的咨询。参与者呼吁可解释的、行政性的简单的评估程序应该是基于法律的基础上,具有实施性、高效、公正、公开的特点。与此同时,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也在推动并关注着公众对加拿大环境评估方法的要求。该委员会指出:如果将环境评估立法,该评估将更加有效。
此外,人们开始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中央政府及省政府的环境评估应更加一致、和谐。没有紧密的合作,项目评估工作会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重复、混乱和项目各方更多的投入。
1990年,政府环境部颁布了一揽子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新的环境评估法、新政策和项目计划的环境评估办法以支持环境评估程序的公众参与。1992年6月,在全国性的征询意见和议会听证之后,C-13法案,也就是加拿大环境评估法案获得了政府的批准,并于1995年1月19日公布。该法案制定了项目环境评估的责任及程序,该法案规定了清晰、和谐的程序,为环境评估规定了明确的影响程度,使得相关机构能够在其进行规划的阶段就能提早地估算出可能的环境影响。该法案的主要目标为:
确保项目在进行环评之前能够仔细地考虑环境影响
(1)鼓励环境评估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以获得健康发展的经济和环境。
(2)确保所执行的项目不致引起明显的环境影响。
(3)确保在环境评估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此外,加拿大还制定了环境评估方面详尽的指导方针,诸如提早申请、自我评估、高效节约、公开参与等等。
除了详尽的规定之外,一些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一定的灵活性。前面提到的环境评估法,制定过程经过很长时间并且制定得非常详尽,但依然有许多具体的情况在法案规章中不能涵盖。例如在Timmins的3个废弃矿,为防止尾渣的遗漏,在执行中就没有遵循这个法案。根据北方矿业和发展部的建议,如果遵循该法案,那么,对人员及财产将会造成不同的影响和伤害。主要表现在:
(1)在环境评估准备过程中土地整理工作滞后,将会导致水泻漏和尾渣溢出危及大坝和溢洪道。
(2)水泻漏和尾渣溢出的失控还可污染周围的水域及其生态环境,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威胁,并危及水生物栖息地。
因此,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特殊处理:
(1)在ERG尾矿区,通过泄洪道将南部处置区的地表水长期排放到箭猪河,修复北部大坝和泄洪道以保证大坝的完整性,减少灾害。
(2)至于Hollinger矿,开挖一条壕沟以便长期排泄废渣堆顶的废水,以增强矿坡的稳定性。
(3)在Mcintyre矿区,修筑一条有浸透性的小径以隔断Mclntyre矿堆的废渣的滑落;开凿在两个污水坑中的废渣。
同时,潜在的影响机构如自然资源部、环境部、Mattagami河保持机构、提门斯公司等在项目执行之前都应考虑这些因素。一些专业工程师将执行分析和设计工作,建筑工程师将参与监督、检查工程进展。
五、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在环境政策的制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传统上,政府和企业共同致力于矿业实施标准和政策的制定。这使得民众易于接受、理解一些矿业的开采工作。Voisey s Bay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该镍铜矿位于北内拨拉多南部35公里、奥施马塞北79公里的地区。该矿首次将从露天矿中开采3200万吨的矿石,同时进一步勘察出确切的地下矿石储量,预计可开采量可另外追加11800万。
该矿将在一号矿区建一个碾磨厂进行精加工,主要的废弃物及另外一些由露天矿及地下矿开采出的废石将会被放置在两个尾矿存放地中。这两个存放地是由现存的湖泊改建的。这样可以防止尾矿和废石同时接触空气和水,避免酸的释放。
该矿预备从爱德华湾通过水路将精炼矿石运输到各地。由于船舶运输,一些环境影响因素未定,潜在的影响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于是,于1997年的1月,该公司开始邀请各路专家进行环境评估,其中包括当地人的代表。该评估持续两年多,耗资1600万加元。中央、省政府及地方机构、因纽特人协会共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提出了将考虑在该地区进行采矿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委员会尽可能地倾听当地人的意见,当地人也尽可能地让委员会了解更多的背景情况。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当地人提出了大量的统计数字并制作成录像。在录像中,当地人介绍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他们贫穷的生活、文化的巨变,此外,还有他们的知识、资源及他们对土地的依赖,同时,还表达了他们对一切变化可能带来的恐惧。这个录像使委员会许多成员都感动得潸然泪下。委员会认识到土地对当地人是多么重要。最终,他们决定在项目进行的每个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其对当地的影响,与当地人协商。
另一个例子是安省可而本城的灾害评估。在该项目中,加拿大最大的英科公司是承担者。其他参与者包括一个环境公司、尼亚加拉地区公共健康部,另外还有该地区的财产拥有者。此外,市政委员会还成立了公众联络委员会听取公众意见、通知公众、通报英科和环境部的工作情况并进行一些具体的环境检测工作。
显而易见,在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中,公众参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六、全社会对矿业环境的日益关注
1.中央、地方政府各部门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最早的开采活动通常是露天开采。现在,经过多年的土地复垦,在矿山名城萨地伯里还依稀可见当年露天开采的痕迹。萨地伯里始建于19世纪末,随着矿业资源的开发而迅速发展。正如许多北方的矿业城市一样,该城市的居民也因作为矿业城市备受影响。在当时发现了铜矿和世界第一大的镍矿之后,一些矿业公司的开采使得该地区成为酸污染严重地区。任何一种植物在接近酸气污染区后都会枯萎并死去。到20世纪70年代,1.95万公顷该城市周围地区完全没有了植物,另外6.43万公顷土地稀落地分布着桦木和矮小的丛生植物。该城市变成了污染极为严重的城市。
尽管当地居民从没有停止过土地复垦的斗争,真正有效的法案是首先由市政府颁布的。1967年,安省政府通过了空气污染法案,严格控制英科和Falconbridge这两个该市主要的公司。尽管这两个公司改进了他们的加工程序,但问题依然存在。至1970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超过了政府规定的231倍,该城市的空气指数是省政府规定的3倍。最终,政府要求矿业公司负起责任。另一方面,安省自然资源部邀请了这个领域的所有专家一起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市政府也热烈欢迎自然资源部的革新建议。最终,一个由各路专家和组织构成的萨地伯里绿化组织成立了。从此,来自各路的专家参与到土地复垦项目中来。1100多万棵树木开始拔地而起,而且这个数目还在不断增加。
在地方政府、自然资源部以及当地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萨地伯里在30年后的今天重新焕发了生机。今天的萨地伯里的山谷葱绿、牧场肥美、空气清新,鱼儿畅游在清澈的水中,树木掩映着清澈的小溪。萨地伯里的事实表明政府的重视在环境保护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当地居民的关注
矿山城市萨地伯里的居民深受环境破坏之苦,决心下大力量进行治理。一支由学生、失业工人、当地居民和各个领域的人们组成的大军参与到治理工作中。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尽快地拯救被破坏殆尽的环境。许多志愿者参与到种树的行列中。自1970年始,1100多万株树苗被种植在荒坡上。今天到这里参观的人们无法想像过去几十年前发生的故事。曾经被8.4万多公顷的荒野覆盖的广袤土地今天重又焕发了生机。经过30多年的治理,一个崭新的绿色的萨地伯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科尔波恩城位于尼亚加拉瀑布区,它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自1918年,英科公司开始在这里建立镍矿精炼厂。历史上长期的精炼过程造成了这一地区土壤的严重污染。当地居民成立了公众联络委员会,代表大家的利益要求英科和环境部组织一个环境评估,具体评估由于英科公司精炼厂导致的污染。根据当地居民的要求,整个评估包括:
·评估由于化学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建立一个科学的模式计算出该地区土壤治理导则,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发展。
·制定具体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由于整个社会要求矿山企业在探矿和开发过程中都要考虑到环境和社会的需要,以更负责任的方式进行采矿。现在,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各阶层人士越来越多的关注。在采矿之前,人们首先要进行环境评估,以便于矿山拥有者能够改变或保持其应该遵循的标准。
3.企业的关注
环境保护日益成为矿业公司开发新的矿山的真正动力。矿山公司自身也开始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如英科公司最近在Voisey s湾发现了一个大的镍矿并准备开采。在开采之前,英科公司邀请部分专家进行环境评估,以保证所有可能的环境影响和治理工作都预先得到考虑,以期在以后的开发中,所有问题都会在控制之下。
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的环境公司开始出现。如于1972年成立于Nova Scotia的JW环境公司。一开始,其业务范围包括原料测试、爆破监测、采矿和建筑监查。20世纪80年代早期,JW开始卷入环境业务,一开始是水生物科学及生物学,而后专著于环境工程。今天,环境工程业务占据了公司总业务的75%,卓越的成就使得这个年轻的公司成为拥有36个分公司、跃居加拿大第五位的环境公司,业务遍及北美及全世界。
这些环境公司除进行自身的业务外,还开展了合作培训项目。上面提及的JW环境公司就与约克大学共同成立了培训学院,在健康、安全、环境和灾害管理方面提供高水平的培训。该培训学院吸引了大批有经验的管理专才,形成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培训队伍,培训内容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评估、ISO14001、9001:2000及污染防治。他们每年为全世界许多相关行业的人员提供培训,其中也包括中国。同时,还协助其他许多组织完善其ISO 14001环境管理系统。
七、对中国的建议
纵览加拿大的矿业环境保护工作,相比较可看出中国矿业开发的一些问题。建议中国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引起重视:
1.政策建设
土地复垦在中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依旧是一个新兴的事业。在长期的无序开采之后,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土地侵蚀和沙漠化严重地威胁着有限的土地。近几年,随着农地的减少和气候的日益恶化,中国政府开始对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矿业环境的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但在许多地方和不同环节,缺少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依然是个主要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阻碍了环境保护工作。当地方政府开始强调环境保护工作时,他们发现没有现成的法规、条例和导则可以遵循。所以,当前该领域的一个紧迫问题是政策建设。
2.公众参与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不像加拿大一样有公众参与的惯例。在加拿大,由于历史的教训,他们非常珍惜公众参与。如吉姆湾水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开始,他们没有预测到该项目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波佛特海氢化合物的生产及运输项目以及诺曼油井开发项目中,当地居民的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估中都发挥了作用。所有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使得他们认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现在,无论在矿业开发项目进行的任何阶段,公众参与都是整个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步。
在中国,环境保护是一个崭新的事业,必须被公众理解和接受。公众参与是获得良好成效的好办法。没有公众的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不可能有效地进行。
3.专业队伍培训
由于环境保护对于中国是一个崭新的概念,迄今在执行过程中还没有一只训练有素的队伍。环境评估就是要事先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环境评估目前在100多个国家实行。但在中国,许多矿业项目的环境评估只是流于形式。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尽快建立一只专业技术队伍。其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稽查、环境管理系统及许多当今使用的必要技术。这些专业人员不仅需要了解先进的环境管理技术,而且能够带领当地居民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他们是环境保护过程的关键环节。
4.加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宣传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矿业环境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中国政府在10年前就已开始倡导可持续发展。用有限的土地养活世界1/4的人口,土地的保护及复垦工作变得至关重要。由于许多地方领导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领导更加关注经济发展,从而忽略了环境保护工作。这种短视严重地影响了当前甚至今后的环境保护。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政府倡导环境保护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只见到很小的成效。因此,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理念,倡导矿山复垦和环境保护依然是中国现在面临的主要任务。中国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5. 加拿大矿业勘查融资(二)

郑鸿
中国地质勘查资金匮乏,后备资源储量的增长赶不上消耗,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加拿大是全世界地质勘查融资的中心。据统计,1996年加拿大资本市场提供了70亿加元的巨额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占全世界勘查总投资的50%。研究加拿大的经验,有助于中国解决勘查融资难的问题。
一、矿产勘查融资的特性
地质勘查具有极高的风险。据估计,每100个勘查项目中,只有1个可以最终进入商业开发阶段,成功率仅1%。传统的融资渠道不适合勘查项目,因为绝大部分的勘查项目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这是银行所不能接受的。高风险的特性是造成地质勘查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二 加拿大勘查投资的主要来源
加拿大的政府不投资地质勘查,只投资基础地质调查。其地质勘查投资主要有2个来源:一是矿业公司的自有资金,二是社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
矿业公司的自有资金构成了整个勘查业投资的主体,约占2/3。矿业公司高度重视勘查的理由很简单,资源是矿业公司的生存发展之本,没有接续资源就没有矿业公司的明天。
加拿大的矿业公司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公司,一类是初级公司。大公司像因科、普来索多姆等从事从勘查到开发各阶段的工作。初级公司则一般仅从事勘查工作。这类公司的构成非常简单,一般由4至5人组成,人员精悍,决策快,通常由懂勘查的地质人员当家。在勘查方面很有效率。,20世纪90年代的许多重要发现都是由初级公司完成的。以1997年为例,初级公司花费了30%~40%的资金,却发现了60%的矿产地。大公司为了保持一定的资源储量,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自己勘探,二是购买初级公司发现的矿产地。有些大公司倾向于自己勘探。有些大公司倾向于购买。但大多数的公司是综合这两种办法。许多大公司都与初级公司合资进行勘探。
加拿大个人投资者具有投资股票及其他投资工具的传统。据估计,50%的加拿大成年人投资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他们热衷于投资矿产勘查的理由可以归结为3个方面:
一是高风险伴随着高回报。投资于地质勘查,确实使投资者获得可观的回报。一般而言,个人投资者投资地质勘查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购买初级公司的股票。二是购买基金,再由基金把钱投入勘查项目。这两种方式都可以使投资者获利。先说购买初级公司的股票。如果初级公司找到了前景良好的矿产地,可以使股票价格番几番。以加拿大温哥华的西南资源公司为例,由于在中国云南找到了金矿,使公司股票从2加元涨至10多加元。如果是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将这些投资分散投往不同的勘查项目,一些项目可能无功而返,另一些则可能有很大的盈利。在有经验的基金经理管理下,盈利往往大于亏损,这就保证了给投资者的分红。高回报是刺激个人投资者投资地质勘查的关键因素。
二是加拿大对地质勘查的税收扶持政策。加拿大政府规定,投资者每投资100元到矿产勘查业,可以减免大约135元的所得税。由于加拿大是高税收的国家,这一政策极大刺激了矿产勘查投资。据估计,20世纪80年代,至少有40%的加拿大矿产勘查投资要归功于税收扶持政策。
三是完善的市场环境提高了投资者的信心。多伦多股票交易市场风险板块是全世界最著名的矿业投资市场。有947家矿产勘查企业在这个板块上市,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6%。2002年,矿产勘查业通过这个板块筹资额达到4.5亿加元。这一股票交易市场历史悠久,监管制度完善,增强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三、勘查融资的方式
加拿大勘查项目融资主要采取4种方式。
(一)上市融资
多伦多风险股票交易市场分为两层,第一层是为高级公司准备的,上市要求较严,但监管较松;第二层则是为初级公司准备的,上市要求较松,但监管很严。75%的上市公司属于第二层。勘查公司一般在第二层上市。具体要求包括:公司必须拥有前景良好的勘查地,上市前3年已至少投入10万加元;由独立咨询师提出至少75万加元的进一步投资计划;有足够的流动资本用于支付必要的管理及运营费用。所有的地质报告必须符合43-101条款的规定。对于外国公司来说,董事会必须有两名加拿大人。外国公司上市一般要用9至18个月时间,花费15至20万加元的费用。
(二)私募
私募是指把公司股票卖给特定的投资者,从而融得资金。私募历来被认为是投机性和风险性很强的融资方式。中国目前还禁止私募融资的存在。但在加拿大,这种融资方式很普遍。加拿大法律对所谓“特定投资者”有专门的要求。只有达到了这些要求,才有资格以私募的方式投资。这类投资者往往具备专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抵御投资风险的能力比较强。在地质勘查项目融资中,特定投资者一般包括财富额巨大的个人、高级矿业公司以及各类私人和公共基金。私募融资一般是由初级公司向投资者出售普通股融资,普遍通过投资银行机构来进行。在多伦多,共有34家投资银行性质的机构。它们大都长期从事矿业融资业务,在投资者和矿业公司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它们可以帮助地质勘查企业快速高效地找到融资对象。由于私募的高风险性,在融资达成之前,投资者往往需要很细致地对勘查项目进行考察。通常都需要独立地质师(资格人)出具技术报告,证明勘查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景。
(三)合作(选择权协议)
这一融资方法在加拿大十分普遍。在典型的选择权协议中,勘查地的所有者一般给合作方一段时间,让他仔细了解并评估勘查地的前景,如果前景乐观,则合作方会正式购买勘查地的股权。如果合作方经过考察或评估,认为前景不佳,可以停止投资,不购买股权。还是用西南资源公司为例进行说明。该公司去年与云南省核工业209队签订了一份典型的选择权协议。西南资源公司同意分4年投入400万美元用于云南博卡金矿的勘查,分别是第一年50万,第二年100万,第三年150万,第四年100万。如果前景乐观,西南资源公司将在第四年花170万美元购得博卡金矿90%的股权。如果协议执行过程中,西南资源公司发现金矿没有进一步开采的前景,可以随时中止投资。对西南资源公司而言,选择权协议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对云南核工业209队来说,成功地引来了对勘查地的投资。这是一份双赢的协议。
(四)合作(收益权出让)
这一融资方式通常用于勘查项目的后期。这时,矿产地储量基本探明,公司需要一笔投资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通过出让一部分矿产地未来的收益权来获得融资。这一融资方法的好处在于不会稀释股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有任何影响。交易的金额一般在100万至1000万加元之间。交易的双方一般是初级公司与大型矿业公司。
四、建议
一方面参与国际竞争,到加拿大资本市场融通地质勘查资金。加拿大资本市场为全球地质勘查提供了60%的资金。中国是矿业大国,完全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许多加拿大金融家看好中国的矿业发展前景。我们可以综合运用上市、私募、合资合作等各种融资方式,为地质勘查项目融得资金。国土资源部目前正致力于清除矿业引资方面的障碍。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地质勘查项目成功从加拿大资本市场融资。
另一方面,吸引国内资本投资地质勘查。中国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8万亿元,而且还在不断递增。大量的资本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我们应该借鉴加拿大的成熟经验,吸引本国资本投入地质勘查。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建立投资银行机构,发展投资于地质勘查的互助基金,建立良好诚信的投资环境等等。

加拿大矿业勘查融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