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规则

2024-05-14

1. 公积金贷款规则

一、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同房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

二、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其已付房款比例达到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夫妻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可贷款额度计算不足30万元的,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3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可贷额度计算不足50万元,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50万元。

四、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由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在符合上述首付比例的情况下,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足30万元的,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3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可贷额度计算不足50万元,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50万元。

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的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转入单位处于正常的汇缴状态并无欠缴,其在本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规则

2. 公积金贷款规则

公积金贷款规则具体如下:1、逐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贷款房屋有正规的手续,商品房购买时间在3年以内,二手房、自建房时间在一年以内,可申请贷款;2、住房公积金未连续逐月正常缴存6个月的单位职工申报贷款,顺延至正常缴存后方可贷款;3、贷款额度:(1)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2)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4、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时,除执行规定的额度以外,即可增加5万元基础装修贷款额度;5、职工购买首套商品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80%,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70%;6、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第一套住房面积须低于现有人均住房面积35.2平方米,贷款控制额度不高于房款的50%,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1.1倍上浮利率;7、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和还款年限为65岁。缴存职工贷款期限超出退休年龄(男职工退休年龄60岁,女干部退休年龄55岁,女职工退休年龄50岁)的,由个人补缴其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8、职工还款能力控制标准不应超出职工家庭收入的50%;9、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办理房产抵押,取消由1人担保规定;10、职工自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应有两人担任担保人;贷款10万元以上的,应由三人担任担保人;第一担保人应无贷款及无担保记录,其他担保人可以有一次担保记录,无贷款记录;11、借款人应无不良征信记录,经查询征信信息,连续5次,累计10次逾期还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已贷款职工,逾期还款执行1.1倍上浮利率。逾期还款连续5次,累计10次,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向法院起诉,终止其借款合同,要求提前还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公积金贷款细则


公积金贷款细则

4. 公积金贷款细则


5.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规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这意味着,从2010年11月起执行的28.81平米的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时隔2年多首次调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放宽了将近0.6平米。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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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规则

6.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规定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针对个人普通自住房放贷,不能用于投机性购房。2、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一、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什么
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政策有: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存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存款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应根据当地商品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适当增加;3、职工必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存款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公积金提取几天可以到账
公积金首次提取一般一周内到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8. 公积金贷款怎么规定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5)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三、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四、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注意贷款的方法和流程,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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