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付息期还的部分款项算还本还是还息

2024-05-13

1. 未到付息期还的部分款项算还本还是还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未到付息期还的部分款项算还本还是还息

2. 计算利息时如果是到期还本付息的未付利息是什么意思?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计算利息需按照相关的一个合同或者说相关银行的一些手续去计算的。每个银行的计算方式可能都大有不同,而且利率也是不大相同,所以必须要精确到银行之后才可以准确的计算出利息。储蓄存款利率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千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0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0.15‰,即每千元存款每日利息1角5分,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除以12=月利率;月利率除以30=日利率;年利率除以360=日利率。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乘以存期乘以利率;利率的换算: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乘以12(月)=日利率乘以360(天);月利率=年利率除以12(月)=日利率乘以30(天);日利率=年利率除以360(天)=月利率除以30(天)。按揭房办理再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书并提交贷款的相关资料;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3、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4、房屋买卖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并办理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3. 贷款到期未还利息怎么算?

本金*利率*期限

如果逾期,要加收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为

本金*逾期利率*逾期天数

对于逾期利率各家银行执行不同,有的执行固定的利率,有的行执行的利率为原贷款利率的1.3至1.7倍。

贷款到期未还利息怎么算?

4. 如果未全额还款,那么如何计息

如是招行信用卡,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违约金和利息,且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违约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
为避免影响个人信用,建议您按时还款,如不方便全额还清账单,请您至少按时还清最低还款额的部分。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按照账单的最低金额还款,不会产生滞纳金,也不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这点请您放心。但会产生循环利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

5.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如何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约定还款期限担保责任是什么
约定还款期限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法典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如何计算?

6. 没还款日期的未还款期限怎么算

没有还款日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因此,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六个月后,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7. 已到付息期尚未发放的利息

1、2080-80=2000万元,是购入时的帐面价值。已到付息期,但沿未收的利息80万元,记入应收   利  息,在2011年1月5日收回80万元。
2、2012年1月5日同时收到2011年的利息80万元(这里的利息不能和前面2011年收的已到期但没未发放的利息80万混淆)
3、2012年4月20日出售时,售价为2160万,
4、2160-2000(帐面价值)+80-10(购买时付的佣金)=230万
希望你能采纳,并对你有帮助

已到付息期尚未发放的利息

8. 借款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借款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按照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对逾期的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期限 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